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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入冤狱遭酷刑 七旬魏月秀办身份证多年被拒绝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今年71岁的湖北咸宁市通城县魏月秀,通城县邮政局职工家属,一九九六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恶党开始残酷迫害法轮大法,农历八月十三日,魏月秀带着自己的身份证依法独自去北京上访。到达北京后,她发现身份证丢失。后魏月秀在北京被绑架回咸宁通城县。

二十一年来,魏月秀因为坚持信仰法轮大法,曾四次被中共非法关押、一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判刑、被非法抄家七八次,被敲诈勒索十几万元。

在武汉女子监狱、劳教所和看守所等黑窝里,魏月秀曾遭受吊铐,连续28个昼夜,共计672个小时;连续25个昼夜被反铐,共计600个小时;冻,一丝不挂地在凛冽的寒风中站了连续七天七夜;睡死人床、药物迫害、野蛮灌食、暴力殴打、长期不准睡觉、长期不准上厕所等酷刑迫害,魏月秀被迫害的双眼几乎失明,生命奄奄一息。


酷刑演示:吊铐

在魏月秀受迫害期间,当地警察曾到江苏找到她的大儿子,敲诈勒索了十多万元。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五日,魏月秀冤狱期满回家。二零零五年、二零零九年,她的两个儿子相继不幸去世。魏月秀老来丧子,无依无靠。

二零一三年的一天,已经六十四岁的魏月秀想办个老年卡,外出方便,就去办理。办理时,需要身份证,但魏月秀的身份证丢了,没办成。

魏月秀就去城关隽水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派出所警察问了些情况,就叫魏月秀去她丈夫单位出证明,办理接收证后,才能办身份证。

魏月秀就去她丈夫单位办理接收证,遭到拒绝。丈夫单位邮电局告诉说,叫她去婆家办理。魏月秀就去婆家办理。她在乡下住了十几年,一九七一年,随丈夫到县城居住,也遭到婆家大队干部的拒绝。理由是魏月秀已经离开那里四十多年了。

魏月秀到县政府大楼去找县长,县政府门卫不让进,魏月秀说明情况,就被告知说找信访办。魏月秀就把自己写的真相信交给门卫,门卫接了。

魏月秀就去信访办,信访办值班男性工作人员接待了她。她说明来意,把她自己写的真相信交给他,他接受了。他告诉魏月秀说,待在这儿等,一会来人跟你说。

不久,来了三个人,一个是国保大队队长胡龙兵,一个是国保大队的张定二,另一个人不认识。他们坐下跟魏月秀谈。看到他们在录像,魏月秀叫关闭录像,胡龙兵就拿手机照相,也遭到魏月秀拒绝。魏月秀让他们给办理身份证,他们说:你办办不成,我办就办得成?魏月秀让他们帮助办理,他们看着魏月秀,不吱声走了。

这样,魏月秀的身份证一直没有办成。在当下的中国,没有身份证,生活很不方便。

《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魏月秀的身份证丢失了,依法去补办,却被拒绝,这是所谓执法者违背《身份证法》的行为。

《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魏月秀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是合法的,是宪法赋予她的权利,但是派出所以各种借口敷衍,不及时办理,这是所谓执法者违背《身份证法》的行为。

魏月秀遭受中共酷刑折磨的细节,请见《被酷刑折磨 湖北老太控告元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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