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咸宁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佘朝礼,二零一七年三月,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被立案审查,随后被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起诉,二零一九年四月被判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
佘朝礼,男,一九六四年三月生,咸安人。曾任咸宁市财政局商贸科综合计划科副科长、咸宁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兼财务总监、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咸宁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和党组成员。
佘朝礼在咸宁市财政局任职期间,积极配合上级,非常卖力地迫害单位的法轮功学员,其迫害佛法修炼人的罪恶带来更严重的报应。
据查,佘朝礼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就一直非常卖力地诽谤、诬蔑、迫害法轮功,积极配合上级迫害单位的法轮功学员。由于迫害有功,一路晋升,迫害法轮功成为了政治仕途晋升的资本。列举几例:
◎法轮功学员熊慕云,女,七十九岁,咸宁市财政局职工。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十六大”期间),八个穿警服的人,在单位佘朝礼带领下,闯到熊慕云家,说是要熊慕云去谈个事情,结果熊慕云被骗到咸宁第二看守所。然后当天晚上,警察到熊慕云家(住三楼)非法抄家,从二楼一直到门外,很多人守着,把她家整套大法书、还有一本精装《转法轮》,总之,连她家装书的箱子都非法抄走了,放在硬币盒内的二枚法轮章也被警察拿去了。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等一伙,勒索熊慕云单位二万元,才放了熊慕云。二零一八年,熊慕云在被迫害中含冤离世。
◎法轮功学员陈晏平,男,五十多岁,咸宁市财政局职工。二零零四年六月四日,咸宁市“六一零”、国安局、温泉开发区公安局、岔路口派出所、市财政局不法干部佘朝礼想绑架法轮功学员陈晏平,送湖北省洗脑班,其家属坚决抵制,迫害未遂。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被市“六一零”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进行洗脑,其科室负责人吴成骄科长一起陪同,共同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晏平。
◎法轮功学员张建华,男,五十多岁,咸宁市财政局科长。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与中共互相利用迫害法轮功后,他的单位领导包括佘朝礼就积极配合上级,很卖力的给张建华施压,逼迫他放弃法轮功信仰。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一部佛家高德修炼大法,目前已经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让上亿的人道德回升、身体康健,福益于人类。
“天安门自焚”是中共江泽民一伙自编自导上演的栽赃诬陷法轮功的世纪谎言。全世界只有中国大陆在违宪迫害法轮功。
望相关部门的各级官员,不要为迫害站台、买单,善恶有报是天理,在已曝光的超过万例的中共各级官员、警察、普通市民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事件中,有病死的、被雷劈死的、车祸死的、暴毙的、自杀的、半身不遂的,还有被判刑、撤职的,更有自己作恶殃及家人的,包括佘朝礼的遭遇,就是最好的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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