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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袁志强被非法庭审 律师称法轮功是善良的群体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袁志强因为信仰真善忍,被重庆江北区法院非法庭审。袁志强针对公诉人的构陷,说:法轮功书籍和宣传资料教人向善,做好人,对社会有益。他的律师也说:法轮功学员诚实、守信,遵从传统道德理念,是一个善良的群体。

二零二零年三月,在北碚区居民住宅小区几处出现法轮功真相粘贴,当地警察怀疑是由袁志强提供,另一女性法轮功学员粘贴的。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上午八点左右,北碚区国保支队警察带着一帮人,闯进袁志强位于北碚区东阳街道磨心坡村的家中,非法抄走了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和电脑、打印机等物品。袁志强被非法关押在北碚区三溪口看守所迫害。

六月下旬,袁志强被非法批捕。八月初,构陷袁志强的材料被送到江北区检察院。八月中旬,律师向江北区检察院递交了不予提起公诉申请和相关法律意见书。之后,有关部门给律师施压,警告律师不能为袁志强作无罪辩护。

十一月十八日,袁志强被非法庭审。非法指控袁志强的公诉人是江北区检察院刘捷。庭审中,面对刘捷的构陷,袁志强说,法轮功不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法轮功书籍和宣传资料教人向善,做好人,对社会没有任何危害,也根本没有破坏国家任何一条法律的实施。袁志强还对公诉人指控的所谓犯罪证据予以否认。他说,两高没有立法权,两高司法解释不是法律,公诉人依据的两高司法解释不能作为法律依据。

袁志强的辩护律师也指出,对所谓“×教”宣传品的鉴定,程序上是非法的。

在最后的陈述中,袁志强说,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自己修炼法轮功多年,身心受益。袁志强的辩护律师说,法轮功学员诚实、守信,遵从传统道德理念,是一个善良的群体。

袁志强的家人和亲属去法庭参加了旁听。参加旁听的还有四个来路不明的人员。

在过去的二十一年中,袁志强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曾被非法关押累计达十三年多。详情请见《曾陷冤狱十三年多 重庆袁志强又被关押》。

审判长:蒋纯赤
公诉人:江北区检察院 刘捷 023-67560523
重庆市江北区法院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8号,邮编:400025
电邮:cqjbfy@163.vip.com
电话:023-67756184,023-67876239,023-67529523,023-67855044,023-67757852,023-67564005
行政办:023-67855044
院长:樊非
前任院长:卢君(书记,主持法院全面工作):023-67852581(同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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