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据明慧网报道: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幽兰镇派出所所长姜兵打电话给当地法轮功学员,要她们去参加洗脑班。据说是在某个宾馆。姜兵说当地法轮功学员都已被绑架到位。十月三十日,南昌市已有法轮功学员被骚扰,被通知去办洗脑班。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以来,南昌市政法委、“610”采取下指标、领导负责制、扣除奖金等各种方式,指使、命令派出所、单位、社区及居委会,绑架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强制暴力洗脑。
二十多年来,南昌市开办了数十次邪恶的洗脑班。期间,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含冤离世;有的遭受酷刑折磨;有的被非法关押数月,身心遭受严重伤害;有的被勒索钱财,给家人带来经济及精神上的巨大损失。
一、洗脑班强制暴力洗脑 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含冤离世
洗脑班采取各种非人的手段,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多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含冤离世。以下是在明慧网曝光的部份实例:
◎万尿根,男,58岁,南昌市南昌县渡头乡人。在洗脑班被迫害的吐血。二零零四年皇历一月六日,含冤去世。
◎程光萍,女,43岁,南昌市新建县(现改为新建区)人。遭非法关押、洗脑班迫害,遭三年非法劳教。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含冤去世。
◎王旭林,男,56岁,家住南昌市罗家镇货场王村。多次遭到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派出所骚扰抄家,并被强行绑架至洗脑班迫害。二零零二年七月,含冤去世。
◎邓正花,61岁,南昌市木材公司退休职工。遭绑架洗脑班迫害,致其瘫痪在床。二零零一年七月,含冤离世。
◎万里骥,男,34岁,南昌市公安局特警、东湖大队公安警察。三次被强行送看守所、洗脑班反复折磨迫害。近五年里,身心长期遭受迫害摧残。二零零四年二月九日,含冤去世。
长期以来,不需要任何法律依据、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南昌市政法委、“610”、公安局采取暴力绑架、强制命令、诱惑诓骗等各种方式,向派出所、单位、社区、居委会及家人施加压力,开办数十次洗脑班,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以下是部份迫害实例:
◎南昌市中心血站护士、法轮功学员付金凤,先后被三次强制绑架洗脑班迫害,期间遭酷刑折磨,还被剥夺上班权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付金凤被南昌市公安局的四个警察强行劫持到南昌市第二看守所洗脑班迫害。付金凤被警察王丽萍强制戴一种“手脚连铐”的镣铐三天,整个身体只能手脚连在一起坐着,根本无法站直、行走。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早上八点钟,卫生局人事处处长严三平、李森林,伙同血站站长陈火玲、书记钱献等七、八个人闯到付金凤父母家,强行将付金凤抬上汽车,绑架到南昌市警察学校洗脑班迫害。当时,付金凤绝食抵制迫害。第六天的上午,付金凤趁看管人员不注意,顺着四楼窗外的水管爬下,正念逃离了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洗脑班。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南昌市“610”副主任刘志斌和政法委翟副主任,在南昌县黄马乡凤凰沟度假村设立洗脑班,付金凤和其他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强行绑架到那里,被洗脑迫害。付金凤不配合,拒绝转化。十二月四日下午,付金凤被单位从洗脑班接回后,就一直不让她上班。
二零零一年元月五日,毛毛女被南昌“610”与南昌客车厂保卫科,从南昌市第三看守直接劫持到位于南昌市警校内的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南昌客车厂支付了6000元的所谓“培训费”。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五日,毛毛女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市第三看守所时,被南昌市“610”、南昌客车厂保卫科直接从看守所绑架到南昌市警校内的洗脑班进行强制洗脑迫害。南昌客车厂第二次支付了6000元的所谓“培训费”。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晚,在南昌市“610”的指使下,南昌大学保卫科、南昌客车厂保卫科十多个工作人员开着警车,如狼似虎般的闯进毛毛女家,将她暴力绑架到位于南昌市青云谱区定山路“省外办”的洗脑班迫害。因她拒不服从,被他们数人抬手抬脚强行抬上警车。到达洗脑班门口时,毛毛女拒绝下车,其中一个工作人员竟将她双脚倒提、头朝下,暴力拖拽下警车,并一路在地上拖拽进洗脑班,造成她全身皮肤被擦伤磨裂、疼痛难忍。当日她老母亲知道后,担心焦虑致旧病复发,住进了医院。南昌客车厂第三次支付了6000元的所谓“培训费”。
◎二零零零年上半年,南昌市手表厂法轮功学员梅玉凤被手表厂主任王印根和师大派出所警察强行绑架到南昌市青云谱区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五十多天,家人被强迫缴纳4000多元的“伙食费”。
◎二零零一年一月,南昌市青云谱区的法轮功学员邓桂英,被居委会人员骗到派出所,派出所警察用车将她强行劫持到昌北警校“洗脑班”迫害三个月。期间被逼观看污蔑法轮功的电视、强制转化。
◎二零零一年二月,从事会计工作的南昌市法轮功学员金秀莲,被南昌市西湖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一年上半年,南昌市果品食杂公司(现已划归赣江宾馆)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王凤英老人,被国保大队警察和单位人员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被非法关押了一星期才被放回家。单位江主任说,洗脑班强行勒索了3000元钱作为“伙食费”。
◎二零零一年三月,南昌大学南昌客车厂职工、法轮功学员赵桂兰被厂保卫科干事周平、罗志强强制送洗脑班迫害。洗脑班设在江西省女子劳教所内,时任劳教所所长宋波、副所长吴冬英、警察石琼英和陈姓医生,每天逼迫法轮功学员们观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强制洗脑,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
◎二零零二年初,南昌市法轮功学员江兰英被非法劳教两年后,又直接被关入洗脑班迫害。在洗脑班里,江兰英绝食抗议,生命垂危。
◎二零零二年元宵节,南昌市洪都集团公司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杨金英被洪都公安分局绑架并被强制送“洪都疗养所”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半天。
◎二零零二年七月左右,南昌江西冶金汽修厂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杨水莲于被公安及“610”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被非法关押在“洪都疗养所”,吃、喝、拉、撒都被限制在一个房间里面,没有人身自由,不准和外界联系。
◎二零零三年九月,南昌市第一医院(现为南昌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针灸科医生、法轮功学员吴凤珍正在医院里给病人治疗时,被保卫科科长等人命强迫去参加所谓“法制学习班”的学习。吴凤珍坚决拒绝,保卫科长和干事竟强拽着她的胳膊拖进电梯,因门诊大厅人多、害怕吴凤珍呼救,一出电梯就拦腰将她强行抱上车去。吴凤珍就在院方领导的姑息纵容和众目睽睽之下,光天化日被暴力绑架到了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四年七月,南昌市恒湖垦殖场退休职工、老年法轮功学员张细英被强行关押到南昌县莲塘镇洗脑班强制洗脑二十天,被勒索700元“伙食费”,还被逼写“转化书”。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的一天,南昌市江西饭店职工、法轮功学员杜茶莲被省委大院的国保、单位、街办及居委会一行二十多人蜂拥闯进家中,被强行从六层楼的家中抬到楼下、又被几次野蛮塞进警车,送去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月,南昌市自来水公司干部、法轮功学员罗春荣被公司保卫处李小保处长及墩子塘派出所警察彭迎晖强行命令去洗脑班。罗春荣拒绝前往,冲出家门边跑边喊“法轮大法好”,李小保在后面追赶,意欲绑架罗春荣。罗春荣跑回三楼家中锁上房门,李小保等人就叫来“110”车警,从阳台和窗户两边驾云梯同时爬上三楼,爬进去的两人同时将她抱住,然后打开房门让李小保、彭迎晖等五个人强行将她绑架去洗脑班,当时洗脑班由余松水负责。
三、“610”利用各种场所开设洗脑班 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操纵者
1、“南昌市人民警察学校”是南昌市早期洗脑班的所在地,该校成立于一九八五年,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320国道东100米,南昌市红谷滩区武功山大道177号(南昌望城曹家桥)。
在迫害初期(二零零一年为高峰),这里关押过数百位法轮功学员。“610”利用金钱(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奖励1000元)等手段,施压警校的教职员工及学生做帮凶,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
具体责任人,吴大宝校长:0791-83670358、13807055375;马科长:0791-83670346,邮编:330103。
2、“中盛山庄”也是邪恶洗脑班的开设地。“中盛山庄”位于南昌市梅岭山脉北侧,南昌市新建区乐化镇岭背林场,距南昌市中心城18公里,是4A级的乡村休闲山庄。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至十一月六日,安义县第二中学的陈敬永老师、东湖区八一公园的职工齐雪霞、南昌市城建档案馆的科长齐晖霞、南昌市第三十中学的李强老师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在这里强制洗脑迫害。
3、“凤凰沟风景区”是近年洗脑班的开设地。凤凰沟风景区位于南昌市南昌县030县道、南昌市南昌县黄马乡蓝园大道旁,距离南昌市约40分钟的路程,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
近年来,南昌市 “610”在此开设邪恶的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据悉,今年十月二十七日又在此开设洗脑班。
凤凰沟风景区电话:0791-85023012、0791-85027888、0791-85023232、4009633188.邮编:330202。
此外,南昌市还开设过 “南昌市第二看守所洗脑班”、“江西省女子劳教所洗脑班”、“洪都疗养所洗脑班”、“青云谱区洗脑班、”“南昌县莲塘镇洗脑班”、“南昌洪都宾馆洗脑班”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洗脑班。
在开设利用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方面,“610”始终是幕前幕后的罪恶操纵者和实施者。图为二零一五年南昌市“防范办”(“610”)下发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文件。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日,以刘志斌为首的“610”人员,在南昌县黄马乡凤凰沟度假村设立非法“洗脑班”,欺骗和劫持五名法轮功学员,对他们强制洗脑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以刘志斌为首的“610”人员在新建县乐化镇岭背林场中盛山庄,设立非法“洗脑班”,欺骗和劫持四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强制洗脑迫害。对拒绝转化、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施压并威胁开除公职。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下旬,李海成(南昌市第十五中学初中部教师)及妻子刘泓波(南昌市第三十中学教师)、肖萍(南昌市新建区城管工作人员)、熊晓玲(南昌市新建区小学教师)等法轮功学员因拒绝参加南昌市“610”非法开办的邪恶洗脑班,被南昌市政法委下发文件,要求单位开除他们的公职。其中刘志斌是直接责任人。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因拒绝参加洗脑班而被非法开除公职的南昌市第三十中学教师刘泓波,再次劝告刘志斌善待法轮功学员时,刘志斌不仅不听,还一边推搡刘弘波,一边咆哮:“你出去,你不出去我就打你!我就是要打法轮功!”
刘志斌相关信息
刘志斌,男,出生于一九六八年,现年五十二岁。手机:15079194272;办电:0791-83971823;私家车号:赣M76985;住址:南昌市三经路166号君悦苑小区1栋2单元102号。
刘志斌的妻子肖春是南昌市杨子巷小学教师。手机:18170967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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