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评论 » 山东平度政法委逼迫实验中学老师参与迫害曲辉莉
山东平度政法委逼迫实验中学老师参与迫害曲辉莉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青岛平度市十一中英语教师曲辉莉女士,45岁,工作兢兢业业,在短暂的教学生涯中(1996——2001不到五年的时间),所教的班级历次市里统一考试的成绩几乎都是同类校第一,因教学成绩突出,连教两届高三。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四日曲辉莉被绑架,十六日回到家中。曲辉莉父亲询问原平度十一中校长郑立兴什么时候让曲辉莉回去教学,他说学校不想让她回去上班了。二零零一年八月,平度十一中被平度二中收并。二零零一年九月八日,原平度二中校长李云昌、原平度十一中副校长邵汝国欲将曲辉莉骗到洗脑班,强制她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被曲辉莉识破,他们就逼迫曲辉莉写了辞职信,对外造谣说:他们让曲辉莉回学校上班,她自己不去。

为了生活,曲辉莉与丈夫开了辅导班维持生计。多年来,曲辉莉与丈夫遭到平度610、政法委人员的多次骚扰。

二零一四年到二零一五年,平度610副头目国玉成曾经连续六次骚扰曲辉莉及其丈夫和家人,并威胁她丈夫:如果不接他的电话,他就会让曲辉莉夫妻俩办不成辅导班。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五点多钟,平度市610副头目国玉成到法轮功学员曲辉莉所办的辅导班周围偷窥。他先到周围邻居家露出他所佩戴的邪党党章,称自己是邪党党员,然后打听是不是曲辉莉俩口子开的辅导班,学生们几点放学等等,邻居称不清楚,他悻悻地离开了。

国玉成偷偷的呆在辅导班周围,伺机打探学生,当看到有学生出去时,他马上上前拦住几位学生,露出邪党党章,说他是邪党党员,问辅导老师以前是不是高中英语老师?家住某某村。学生们摇头表示不知道,他恶狠狠地紧盯着孩子们的眼睛威胁道:“你们叫什么名字?等着我到你们学校去问。”他骑着一辆破旧电动车去了大泥村,目击者称:“那个男的长得死丑死丑的,眼神非常凶恶。”

半小时左右之后,国玉成又拉着大泥村村书记到邻居家询问骚扰,要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没有得逞。他就在周围等到晚上八点半学生们放学。看到一个学生,他就拉住人家,同样露出邪党党章问人家住在哪个小区,孩子吓得掉头就跑,回家后跟家长一说,家长非常生气,以为碰到了人贩子。

十月二十八日上午,自称平度政法委人员到平度市实验中学香店校区骚扰师生。中午十二点左右,在他们的迫使下,该校校长李振峰和安全办主任牟效武通知级部主任上报在曲辉莉辅导班辅导的学生名单。学校迫使学生们在一张表格上填写本人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

十月二十九日中午时分,该校初三级部主任张静将在曲辉莉辅导班辅导的所有学生召集在一起训话。她要求学生们马上离开该辅导班,见学生们不情愿,她恐吓学生们说,“如果继续在该辅导班辅导就会留下政治污点,以后考公务员、当兵、工作都会受影响,还会影响个人信用,无法贷款,不能出国甚至不能坐飞机。会有案底(也不知道这案底是怎么来的),会影响祖孙三代。如果有弟弟妹妹还会影响弟弟妹妹。……”

学生们听的胆战心惊,有家长称学生回家后饭都吃不下,作业也写不了,同时非常担心辅导班老师一家的安危;有的家长要求学生一起去辅导班问问情况,该生说什么也不肯,怕学校暗中拍照塞到档案里;有的学生哭了很长时间,担心再也见不到辅导老师;有的学生无论家长怎么劝也不肯到该辅导班了,怕影响祖孙三代……

随后,张静将正在午休的曲辉莉的儿子叫到办公室,说是“安慰”,实则打击。她威胁孩子说:“你妈妈肯定参加什么活动了,否则政法委也不会过来。我告诉你这件事情肯定有后续。你们家只能另谋生计了。国家不可能不给你们留条活路。你们家肯定会受影响,会有动荡。你也肯定会受影响。政法委这两年在整个平度一直只关注你妈妈一个人。你安心学习,另谋生计是你父母的事,与你没有关系。”“我虽然与你妈妈曾经是一个宿舍的同事,但是我首先要自保,我也有孩子,我怕被牵连,现在是政治问题……”

张静一直说了四十多分钟,孩子整整站了四十多分钟,头晕眼花,直出虚汗,第二天早上起床时腿还疼。当天下午因为不舒服被家长接回家,几次含泪,欲言又止……

孩子不明白为什么会这个样子?为什么级部主任与他们谈话后,曾经朝夕相处的好朋友见了他就躲开?为什么曾经与妈妈大学毕业后就分在同一所高中,同一间宿舍,共事近五年的张静,如今又是自己的级部主任居然无理要求学生们离开自己家的辅导班?那就是卡住自己的脖子,夺走自己家的饭碗啊?为什么她竟然当着自己的面抹黑善良的妈妈?恐吓完后又要求自己安心学习,父母的自寻活路与自己无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谁能做到高高挂起,父母的死活与己无关?那与禽兽何异?!

怪不得家长们纷纷议论:“简直没有人性!现在是法治社会,谁敢搞株连?给他们曝光,太过份了!”“现在是法治社会,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610国玉成鬼鬼祟祟的行事,是因为他的身份不合法,事由不合法。所以不敢正大光明的,却去迫使不明真相的学校相关人员做这种有违师德的事情。”

“有什么事情找我们家长谈,为什么吓唬孩子们?这是恐吓!”“将孩子放到哪里辅导,应该是我们家长的自愿,怎么还强迫呢?”“你们如果教的不好,我们怎么会信任你们把孩子交给你们辅导?”“孩子们马上面临毕业,还让不让孩子们考个好成绩了?”

“错不在辅导班,错不在学生,错在学校不明辨是非,如今学校成了孩子们前进路上的绊脚石,必须把它清除!”“给我们孩子造成了心理伤害,这是无法容忍的。我们要求学校给个说法。”

“政治污点一说,法律依据是什么?说人家参加什么活动了,事实依据何在?该活动违法吗?怎么不负责任的乱说?老师居然是法盲,不可思议。”

该校班主任老师苏子良逼迫本班学生马上离开曲辉莉的辅导班,称这是政治问题,并给家长打电话施压。

十月二十九日晚上,曲辉莉给张静打电话,询问是谁要求她逼走自己辅导班的学生的?张静称是校长李振峰和安全办主任牟效武要求的,他们曾就此开过会。十月二十八日晚上李振峰就给张静打电话问学生们今天去没去辅导班?第二天早上即二十九日又批评她政治敏锐度不高,这样的事还要学生们与家长商量啥?说她办事拖拉。

后来,张静又说是接到上级命令,当被追问是哪个上级时,是政法委吗?张静称她也不知道,反正他们(校长,安全办主任)就这么传达给她的,称自己迫不得已。当被问起她说曲辉莉肯定参加什么活动,是政法委关注的人以及曲辉莉家会有什么动荡等捕风捉影的话,张静解释说是她自己看到政法委从9月份就打听曲辉莉的个人信息,猜测的。

曲辉莉告诉张静宪法规定信仰自由,修炼法轮功合法。说话要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怎能随便说呢?由此对别人造成的伤害,可以追究她法律责任的。同时请张静转告李校长就此打住,如果再威胁孩子们或者搞株连,一定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有家长就此问题咨询了律师,以下是律师的回复:相关人员的行为不仅违法,更是道德上极为可耻的行为。

1、平度610副头目国玉成及政法委人员的行为违法。

610是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而成立的非法组织,是一个法外机构,在2018年3月份机构改革后并入政法委。而政法委既不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也不是行政机关,它是党的一个机构,其职能是对公检法司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并不是公检法的领导部门,也不是学校的上级部门,它既没有司法权力,也没有行政权力,无权干预学校教学,无权干预课外辅导班的设立运行,更没有权力干预学生及家长选择哪个辅导班、选择哪个老师帮助、辅导孩子。

国玉成拿出佩戴的党章,表明自己的党员身份,并不能说明其具有骚扰人的权力,反而应该行为高尚、至少应该行为正常的与学生及家长交谈,而不应该目露凶光、威胁恐吓,摆出一副黑帮、流氓的姿态。其行为不仅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而违法,在道德上也是极为可耻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即提出其立法宗旨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第六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的共同责任。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第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0副头目国玉成及政法委人员威胁恐吓学生的行为及胁迫学校威胁恐吓学生,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不仅违法,甚至涉嫌犯罪,应该依法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

2、学校校长及老师的行为同样违法,甚至涉嫌犯罪。

学校校长及老师的行为同样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相关责任人向他人提供家长及学生的个人信息,涉嫌触犯《刑法》第253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学校相关教职人员使用文革式的语言恐吓:什么政治污点,考公务员、当兵、工作都会受影响,还会影响个人信用,无法贷款,不能出国甚至不能坐飞机。会有案底(也不知道这案底是怎么来的),会影响祖孙三代。使用这种语言的行为特别恶劣,已经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伤害,是违法犯罪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里专门有一章(即第三章)是“学校保护”。其中:

第二十七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它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

第一百一十九条: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及其教职员工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它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宪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第四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第五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是中共必须遵守宪法,而不是中共可以超越宪法。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上述是宪法赋予和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任何机关和个人都无权非法限制和剥夺。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行为是对法轮功学员的歧视,是对法轮功学员基本权利的侵犯,已经构成违法,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

在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骚扰行为中,最普遍的就是对公民人格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侵犯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采集及进一步的违法使用(上黑名单或提供给出入境、火车站、汽车站使用,伺机实施迫害),法轮功学员有权利拒绝并利用各种法律手段予以制止。

那些骚扰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刑事犯罪,可能构成“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自由罪”、“滥用职权罪”等犯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部份参与迫害人员:
平度市610副头目:国玉成15615887178(家住:平度金泰福临 36号楼二单元4楼东户)

国玉成

大泥村书记:刘大伟18678981627
平度市实验中学香店校区:
校长:李振峰(女,50多岁):13964262086
安全部主任:牟效武(男):18563906552
初三级部主任:张静(女,40多岁):13070826853
班主任:苏子良(男,40多岁):15863000650

本文章或节目明慧网版权所有,非盈利转载请注明
来源明慧网,并包含明慧网原文标题及原文链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