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宁夏报道)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在老家固原市泾源县被绑架、构陷,九月二十四日被固原市检察院非法起诉到固原市中级法院。固原市中级法院将于十一月十九日上午九时非法开庭,对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公开庭审,对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庭审。
法院与律师谈话并做了笔录,让律师签保密协议,律师说:作为律师依法保密,作为律师我会依法依规为当事人辩护。马智武妻子给刑一庭庭长陈继国打电话:要求公开开庭,我要出庭为马智武做无罪辩护;陈继国法官在电话另一头说:律师为马智武做无罪辩护,你也要为马智武做无罪辩护。
马智武先生,原是宁夏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的司机,今年50岁。一九九八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到两个月,就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马智武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人,是单位、亲朋好友公认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马智武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劳教三年,遭受生不如死的折磨,他绝食反迫害,却被中共荒唐的判刑六年。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马智武再次被绑架,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二零年六月初,马智武回固原市老家找活干。六月五日,在宁夏公安厅有关人员、固原市原州区国保大队冯队长、教导员杨富春的操控下,马智武在老家固原市泾源县被绑架,使用的车辆被扣押(已要回)。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五日,马智武被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被非法批捕前马智武在看守所绝食期间,国保楊富春电话要求马智武妻子会见了两次马智武。
马智武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固原市看守所。在侦查阶段家人几次找当地公安国保、看守所要人,无果,家人就为其聘请了银川律师。
二零二零年七月初,马智武妻子和银川律师前往固原看守所要求会见马智武,原州区公安国保杨富春百般刁难。律师给宁夏公安厅国保总队骆健打电话,骆健摸清被聘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后,就电话联系了该律师事务所主任,该律师事务所主任吓的叫被聘律师马上解除诉讼代理快回银川。律师当时感到压力太大即与马智武家属商量解除了诉讼合同并退还了律师代理费。无奈之下家属又为马智武聘请了北京律师。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北京律师第一次到固原市看守所要求会见马智武,被办案人杨富春拒绝。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北京律师和马智武家人到原州区公安分局找局长、主管国保的副局长、纪检部门、国保杨富春等相关人员都不在单位,给杨富春打电话也不接。北京律师又到看守所要求会见马智武,看守所的毛姓警察说:办案单位交代了,要见人,必须由他们出手续才行。无奈北京律师下午又到原州区检察院,当场写了《控告书》递交给控审科人员,又给马智武写了要求了解情况的书面信函,邮寄给看守所人员,要求转交给马智武。
二零二零年八月下旬,固原市原州区公安分局将该迫害案件移送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因诬陷罪名中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不属于基层法院管辖,原州区检察院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将案件移送宁夏固原市检察院检察二部,办案检察官马志刚。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上午,北京律师从检察院办完相关手续后与马智武妻子来到固原市看守所要求会见马智武,办案人员说不允许会见马智武。律师与他们讲有关法律规定并且讲到前两次我来会见马智武公安国保杨富春百般刁难,以增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为由不允许会见,现在案件已经到检察院了,不属于公安及杨富春管了,看守所警察还是不允许会见马智武,要求律师到检察院拿会见手续。律师接着讲有关法律规定,警察说那你叫检察院来个电话,律师找到看守所所长进一步说明并要求必须会见马智武的法律规定和理由,最后看守所所长说你下午两点半来了再说。
当日下午,律师与马智武妻子带着会见要求的相关手续按时到看守所要求会见马智武,看守所警察继续刁难。警察要确认马智武与其妻子的关系,几经周折,马智武的女儿在银川拍摄了父母的结婚证及户口本发送到马智武妻子的手机上,警察说电子版证件也不行,要打印件或复印件,当把打印的结婚证、户口本交警察过目后,警察又要求会见人穿防护服。当警察看到复印证件和买来的防护服才允许律师会见马智武。律师见到马智武问起见没见到给他写的信,马智武说看守所没有人给他任何信件,律师说这是他们违法。律师向马智武讲述了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责任和当事人权利。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马智武被固原市检察院非法起诉到固原市中级法院。马智武在接到《刑事起诉书》后,根据其所列构陷内容书写了《控告书》,控告参与迫害的单位和个人,并交看守所转交相关部门。
法轮大法又称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功法,教人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法轮功能让人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应该是受社会提倡和保护的人,不是法律惩戒的对象。马智武不应该被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人民警察绑架关押,更不应该被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堂而皇之非法批准逮捕、固原市检察院非法起诉,最不应该被固原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
这个社会急需大量的秉持真、善、忍自律的具有道德良知的好人。希望公检法等执法人员都能按照《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公通字〈2000〉39号]、《新闻出版总署令》第 50号等现行有效明文法律法规依法办案,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控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驱使,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给自己选择一个不被追责的未来。
固原市政法委
李志达 书记 2088698 13995041525
马学明 副书记、秘书长、综治办主任 2088066 1816919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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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志刚 副秘书长、综治办副主任 2088299 18095361918
任鹏达 综治办副主任 2088665 18995440911
办公室 2088664、208833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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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检察院
办案检察官马志刚办公电话:0954/2930032
院领导
樊百安 固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永花 固原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白万钧 固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张静隆 固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李国良 固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
郭满林 固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东强 固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马贵福 固原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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