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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肖卓被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据云南省十月十八日消息,原云南省政法委办公室主任、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肖卓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据官方简历显示,肖卓,男,汉族,一九六八年十二月生,一九九九年六月,任云南省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二零零零年四月,任云南省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兼云南省政法研究所所长。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任云南省保山市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零七年五月,任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常务副检察长。二零一六年八月,任云南省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二零一七年六月,任最高检察院监察局局长。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任最高检察院检务督察局局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二零二零年十月被免职查处。

肖卓是已落马的云南省委前书记秦光荣的老下属。一九九九年一月,秦光荣调任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五个月后,(一九九九年六月)肖卓调任云南省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两年后升任政法委办公室主任。二零零七年一月秦光荣出任云南省省长,四个月后,肖卓调任云南省检察院副院长,二零一一年,秦光荣出任云南省委书记,之后,肖卓与秦光荣在云南长期做搭档,在云南省政法系统任职17年之久,对云南省法轮功学员被残酷迫害难辞其咎。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江泽民流氓集团全面发动了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时任政法委书记的秦光荣传达了邪党中央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有关精神”,时任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的肖卓积极配合秦光荣并操控公检法司在全省开始了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夜,云南省政法委及“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协调云南公检法司一条龙徇私枉法式执法,把全省各地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全部绑架、抄家。

肖卓积极推动迫害政策、执行江泽民的“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配合时任政法委书记的秦光荣对法轮功学员大肆绑架、抄家、监控、剥夺人身自由;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全都遭到国保警察与单位的非法监控看守,被跟踪、盯梢、电话被监听、诬判法轮功学员、使法轮功学员遭虐杀、致残、致疯。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中共邪党云南省委、省政府纠集各地、州、市邪党委、政府一把手参加全省所谓“加强法轮功修炼者教育转化工作会议”,此次会议公然叫嚣“转化工作是战胜法轮功的根本”。云南省政法委、“610”闻风而动,落实“转化”政策,要求转化落实到每个法轮功学员身上。借助邪恶的辽宁“马三家帮教团”邪恶力度,把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和云南省第二劳教所作所谓“转化”的试点,对当时部份没有“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转化”迫害。

全省有上千名法轮功学员被强迫进行各种非法“洗脑”,将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率”列为各级领导的政绩考核指标,并与单位经济利益挂钩。另外对关在劳教所、监狱的法轮功学进行强行“转化”洗脑,从精神上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

洗脑手段有:

1、剥夺人身自由。每个学员有两名“包夹”,不准与别人交谈,不准私自活动,从精神上进行折磨;

2、灌输歪理邪说。强迫听、看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的录像、报刊、书籍。

3、强迫人人过关表态。

4、熬鹰,剥夺睡眠。长时间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不让休息。

5、利用亲情,包括家人哭闹、向法轮功学员下跪、威逼离婚等逼迫放弃修炼。

6、用经济手段施压,以扣发工资、退休金、开除公职、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威胁开除家人公职、不给子女入学、参军、工作等等威逼转化。

7、酷刑虐待,如建水王伽月因坚持信仰炼功,被不法人员谭伟、彭连益等人将床单撕成布条捆住四肢,先拴在床上,后又被抬入肮脏、有一窝野蜜蜂的猪厩里面,身上被野蜜蜂叮肿多处。

8、最后表态,“不炼”就放人回家;“炼”就判劳教。

9、对在劳教所和监狱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采用“关禁闭”、“严管”、“坐小凳子”、“罚站”、“罚跑”、“戴镣铐”、“电击”、“睡死人床”、“使用不明药物”、“做苦役”、“不准接见”、“不准通信”、“不准购物”、“延长劳教期”等等卑劣残酷的手段加重迫害。

至秦光荣卸任、肖卓调任前,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云南有上千名法轮功学员遭到绑架、抄家、关押,强行送“转化班”洗脑迫害;近50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300多人被判刑;至少44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多人被迫害致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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