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法轮功学员冯俊苓,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绑架,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庭审,检方曾建议量刑十年。二零二零年九月获悉,冯俊苓被冤判三年半。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天津市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察与各区级公安分局和下属派出所在全市绑架法轮功学员。包括冯俊苓在内的37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5人被骚扰恐吓。所有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几乎均被非法抄家。至少14人被非法批捕,目前已知有10人已被冤判入狱,最高刑期达11年。
在实施绑架抄家过程中,天津警察采取户外断电诱人外出或在路途拦截等卑劣手段。重点针对法轮功学员使用真相电话查问,抢劫现金、银行卡等。有警察话中透露对法轮功学员早已布控。
冯俊苓只是在二零一六年开手机店经销过手机卡,因为家中年幼的外孙需要她照看而关闭了门店,却无端遭到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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