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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陷冤狱九年 辽宁刘庆香再被枉判三年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法轮功学员刘庆香女士被非法关押数月后,二零二零年八月份被清河区法院非法判三年。

刘庆香女士,六十四岁,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多次被迫害,被非法拘留、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判刑(五年、三年),累计非法刑期达九年之多。她遭吊铐、电击、冻等惨无人道的折磨,曾经在马三家劳教所被摧残精神失常。

刘庆香女士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一日在市场讲真相时,被清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尤先川带人绑架、并非法抄家。刘庆香女士被非法关押在铁岭市看守所,被清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构陷。

关于刘庆香女士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曾陷冤狱九年 辽宁刘庆香再被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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