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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女监以各种欺骗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女子监狱第九监区负责洗脑转化的警察周敏,对绑架后新入监的法轮功学员都要进行几个月强迫转化,期间利用犯人包夹,隔绝和其他人接触,封闭在某个局域范围里,采用欺骗和威逼利诱等手段以达到强迫转化的目的。

二零一八年九月,在强迫法轮功学员葛英杰转化期间,因为葛英杰中途改变了违心的转化、坚持正信,使即将得逞的转化落空,包夹犯人四处扬言这位学员不守信,此后葛英杰因拒绝参与所谓的劳动改造,被所在小队的犯人在队长默认和庇护下百般刁难,此小队的犯人还多次跟队长商议怎么对付葛英杰,别人和她说话都受到牵连,连正常的说话权利都被要挟和制约。葛英杰被限制正常购物,其他人想帮忙给些生活必备品也受到威胁呵斥。葛英杰还遭受过几次殴打,打人的犯人本应该受到不予减刑和其它处罚,但是对打葛英杰的犯人,警察周敏给该犯人调换小队并没有实际处理。二零二零年一月,葛英杰又因炼功而被送小号迫害十七天。

酷刑演示:暴打

二零一八年十月,包夹犯人要挟吓唬等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贾秀春转化,没有得逞后换了另外的包夹人员,贾秀春指出法律规定自己有不认罪的权利,包夹犯人为达到转化任务,欺骗说:这个和认不认罪没有关系,最后包夹犯人用自己书写并按手印等造假材料完成所谓的转化。

二零一九年初,法轮功学员王立果根本不承认所谓的转化,还警告包夹犯人这样做对谁都不好。包夹犯人说:“我也没有办法,为了争取减刑”。在被所谓的转化考核时,王立果对负责考核的警察李雁说,法轮大法好,自己不可能放弃。后来得知包夹犯人以王立果的名义伪造了所谓四书等材料被所谓的“转化”了。

此后王立果和贾秀春请求撤销这种“转化”骗局,负责的警察表面上答应处理实际上置之不理。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对辽宁省台安县的法轮功学员刘淑丽转化迫害已有三个多月,警察孟雅红在这期间指使包夹人员常波、郝静、李秀兰三名刑事犯对刘淑丽虐待、殴打,而罪犯常波更是极其邪恶的凶手。

还有其她法轮功学员在被强制转化期间,连得到卫生纸都困难,行动上也受到各种限制。

以上的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转化迫害不仅仅局限在辽宁女子监狱的九监区。二零一九年监狱又开始实施分级管理制度,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被定为严管级,每个月的消费限制在五十元内,同时还狱方还扬言要限制其它方面的自由。且不说这种部门规章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但就其和《监狱法》是保护服刑人员申诉、不允许强制认罪本身就相互矛盾,这个严管、转化之类的不就是逼人认罪吗?

思想不构成犯罪,法律只惩处行为,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法轮功学员在遭到非法判刑后还要被强制转变其思想即所谓的“转化”,并将此作为警察必须的一项工作任务。由于此种做法极其荒谬,必然会遭到坚持正信的法轮功学员抵制。警察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利用根本就不懂法律的包夹犯人,靠从精神到行动上的逼迫、欺骗甚至酷刑等手段完成,上演着强行摁手印就算转化,或者伪造假资料交差等等闹剧。

法轮功是修炼真、善、忍的,真善忍是普世价值,普世价值恰恰是邪教的克星、天敌。害怕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反对、打压、迫害真善忍的普世价值,才是地地道道的邪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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