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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桥东分局五一路派出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日】河北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五一路派出所原所长邓建民、副所长吴景深,警察李迎宾、程合利,五一路派出所后任所长王凤君、副所长史××,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路办事处书记王书田、主任张钧、副书记常小青,在他们任职期间,积极执行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邪恶指令,积极配合、执行桥东区政法委、610、桥东公安分局迫害法轮功的部署和指令,亲自参与或指使本所警察,对辖区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拘留,非法判刑、劳教,非法关押洗脑班、监禁等迫害手段,并随意私闯民宅、抓人、抄家、抢掠私人财物,高额罚款及敲诈勒索、监视、长时间单臂吊铐、用力抖铐、用电棍电、对女法轮功学员侮辱性毒打群殴、刑讯逼供、酷刑折磨等迫害法轮功学员。

一、被举报人员

邓建民,男,63岁,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五一路派出所原所长(已遭报死亡)。他亲自参与或指使本所警察,对辖区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抄家、拘留,关押洗脑班、监禁、敲诈勒索等迫害,致使本辖区法轮功学员多人被非法判刑、劳教。邓建民多次亲自动手暴力殴打、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邓建民,作为五一路派出所所长,是桥东分局五一路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吴景深,男,60岁左右,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五一路派出所原副所长。他亲自参与或指使本所警察,对辖区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抄家、拘留,关押洗脑班、监禁等迫害。

李迎宾,男,40多岁,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五一路派出所警察,多次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致使本辖区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程合利,男,40多岁,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五一路派出所警察,多次参与绑架、暴力殴打法轮功学员。

王书田,男,60岁左右,原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区五一路办事处书记,亲自动手暴力殴打、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指使属下人员从家中把辖区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办事处,非法监禁、剥夺人身自由,强制转化,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法轮大法。

张钧,男,50多岁,原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区五一路办事处主任,亲自动手暴力殴打、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指使属下人员从家中把辖区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办事处,非法监禁、剥夺人身自由,强制转化,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法轮大法。

常小青,男,60岁左右,原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区五一路办事处副书记,多次亲自参与从家中把辖区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办事处、派出所,非法监禁、剥夺人身自由,强制转化,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大法。

二、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事实

在邓建民任职五一路派出所所长期间,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后含冤离世,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和家人2人次,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17人次,1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据不完全统计,在其任职期间绑架法轮功学员和家人69人次,其中非法拘留法轮功学员44人次,非法抄家6人次,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和家人现金226300多元。使邓建民任职时期的五一路派出所成为本市、区迫害法轮功最严重最邪恶的单位。而邓建民本人又是迫害的领头人和主要责任人。犯下迫害佛法与修炼人的天谴大罪。

五一路派出所后任所长王凤君、副所长史××,在他们任职期间,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据不完全统计,期间绑架法轮功学员和家人5人次,其中非法拘留法轮功学员2人次,非法抄家2人次,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6000元。

(一)对依法进京上访、讲真相、炼功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拘留、长时间单臂吊铐冷冻、侮辱性的暴力群殴

2000年2月16日,三名法轮功女学员曹桂莲、张志花、冯素琴到北京中办国办信访办依法为法轮功上访。她们按照要求填好“信访登记表”后,被那里不明身份的人员当场扣留,当时的信访办早已沦为抓人办。当晚她们就被劫持回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路派出所。恶所长邓建民吃完专备的夜宵,酒足饭饱后对三名女学员进行了一整夜非人的折磨。把她们三人分开,一屋一个,强迫让曹桂莲跪地,两臂向前平伸,头顶两顶钢盔,一直跪到天亮,动作稍一变形,连踢带打。冯素琴被双手铐在桌子腿上,半蹲半跪,连踢带打,嘴里还不停的骂着。第二天天亮后,把她们三人吊铐在院内车棚上。

塞北的二月,寒风刺骨,那天又是最冷的一天,他们不给三名女学员吃喝,整整吊铐到晚上11点多钟,才把三个人弄进了屋。曹桂莲在副所长办公室,还没等她站稳脚,五一路办事处书记王书田发疯的冲到曹桂莲面前,使劲在脸上左右抽耳光,一直将她从窗前打到门口累的气喘吁吁,紧接着邓建民冲过来将曹桂莲双手用手铐铐住,使出全身力气抖铐子,使曹痛不欲生满地打滚,邓又用脚狠跺曹桂莲被铐的双手,再抄起电棍在曹的脸上、手上乱电,直打到邓自己累得喘不上气来。这时,他们又使出更恶毒的阴招,在一群大男人的众目睽睽之下,身为五一路办事处书记王书田、主任张钧强行将曹桂莲的裤子、裤头拉下,王书田脱下他的皮鞋,狠命的抽打曹的臀部和大腿,直到将他的皮鞋打开了口,张钧接着打,直到累得打不动。邓建民还流氓的说:“应该把她投进男牢”。接着,气急败坏的王书田、张钧又将曹已提起的裤子再次扒下,王书田双手抓住曹的头发将头压在地上,张钧端来一盆冷水,用洗衣板蘸水狠命的抽打,顿时整个臀部、大腿全部皮下出血,呈黑锅底。曹痛苦凄惨的叫声,丝毫没能唤醒这群恶人的良知,他们不停手的直打到天亮。

张志花则被五一路派出所姓王的高个子、黑脸的警察用拳头狠劲打她的胸口,另一片警程合利把电棍塞进张志花的嘴里 ,这时突然进来一群五一路办事处工作人员把张志花推倒在地,同样脱下裤子和裤头,用洗衣搓板蘸水打她的屁股。张志花疼痛难忍的喊叫,他们一直不停手,直到把张志花打得奄奄一息时才住手。

在另一房间里,冯素琴被铐在凳子上,一个偏胖的警察坐在凳子上,问她去不去北京了。冯素琴没理他,他就连踢带打,抽冯素琴耳光。过了一会儿,从外面进来七八个警察,其中一个说让她把脸扭过去,冯素琴没理他,他们就把冯素琴推倒在地,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冯素琴的裤子、裤头拉下,用洗衣搓板蘸水使劲抽打她的屁股,冯素琴疼得叫喊着,满屋子的执法人员、政府官员没有一个阻止的,直到冯素琴快晕过去时才停手。当时由于惊吓,记不清哪个人打的,主要指使人有:五一路派出所所长邓建民,五一路办事处书记王书田、主任张钧。

第三天天亮后,五一路派出所警察将她们三人非法关押张家口市看守所,法轮功学员在看守所集体绝食,一同抗议迫害。一次合法的上访却遭到历时45天非人的凌辱摧残。这就是“中共特色”的上访制度!

2000年正月十三,法轮功学员王丽华和同修到北京证实大法,刚到天安门就被北京公安绑架,后被劫持到张家口五一路办事处,数九寒天,五一路派出所所长邓建民将她们的衣服脱得只剩一件秋衣,吊铐及冷冻在院中车棚里5个半小时;第二天下午4点多,邓建民带警察将王丽华劫到派出所二楼一个房间内,邓建民将她身子摁在凳子底下,头冲外,用胶皮棍猛抽她的臀部,马柱等恶警穿着大皮鞋乱踢、乱踩、并流氓成性的乱揉她的臀部,一直打到晚上6点多,王丽华的臀部被抽的大面积瘀血整个成了黑锅底,晕死过去。晚上7点多,邓建民拿着有半杯茶叶的浓茶水,灌进王丽华的嘴里,之后将她送进张家口十三里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后,又转押张家口市看守所(借宣化看守所地)。为抵制邪恶,王丽华与其他同修绝食抗议。非法关押1个月后敲诈其女儿2000元又威逼家人写保证才放回。

1999年9月3日上午,法轮功学员方秀珍、白俊杰和同修到张家口人民公园炼功,刚到场就被张家口市公安局桥西分局明德南派出所一伙警察绑架,并把方秀珍、白俊杰等七人劫持到明德南派出所。下午又被桥东公安分局警察劫持到桥东区党校进行迫害。桥东区区长、桥东公安分局警察、五一路办事处、信访局等单位人员对她们进行强制洗脑,让她们写与师父决裂、不炼功的保证,逼她们骂师父、骂大法。白天烈日暴晒,晚上院里罚站冻着,逼看诽谤师父和大法的录像。方秀珍被关押四天四夜后,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勒索1200元才放回家。白俊杰因坚决不写保证,桥东公安分局局长闫志有批示,五一路派出所所长邓建民带人将她劫持张家口市十三里拘留所非法关押10天,后又拉回五一路派出所,片警李迎宾逼其放弃修炼,白俊杰不从,勒索200元后才放回。

1999年10月25日,白俊杰与同修到北京证实大法,刚走到天安门就被北京公安绑架,戴手铐转张家口驻京办,被五一路派出所和五一路办事处主任张宝祥劫回五一路办事处,当天晚上将白俊杰等法轮功学员送十三里拘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们集体绝食抗议迫害,被桥东公安分局马福维带五一路办事处、纺织局雇用的不法人员整日威逼放弃修炼,并对绝食的法轮功学员野蛮灌食。非法关押半个月后,马福维带桥东公安分局科长孟××、张××等人围攻4个多小时逼迫写保证,白俊杰坚决不写,后被放回。

1999年10月25日,法轮功学员方秀珍进京证实大法,刚走到天安门广场附近,那里的警察问她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她说是,就把方秀珍当场绑架到前门派出所,后由张家口驻京办事处人员劫回驻京办,当晚由方秀珍单位(张家口地区运输公司)经理李凤英(女)和单位保卫科人员连夜劫回,第二天早上转五一路派出所非法拘禁。当天下午,由五一路派出所所长邓建民等人将方秀珍劫持到张家口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放回。之后,方秀珍到单位上班,经理李凤英说因你旷工十五天而被除名。从此方秀珍被剥夺工作权利并停发工资,彻底截断生活来源。后来,张家口地区运输总公司办公室主任(后任总公司董事长)吴冠川当面和她说当初是他把方秀珍除名的。

为证实法轮大法的清白,2000年5月13日,王丽华和同修再次到北京,刚到北京永定门车站就被北京公安绑架,又劫持张家口驻京办事处,张家口市公安局局长李景云在驻京办气势汹汹的辱骂她,并向五一路办事处要钱,五一路办事处副书记常小青随即逼迫单位担保接人,这次又向家人敲诈2000元后放回,无任何手续。2000年6月份王丽华再次到北京证实大法,早4点在天安门金水桥打坐时,被张家口驻京办警察劫持,转押五一路派出所。派出所、办事处欲敲诈1000元,王丽华被折磨得吐血,生命出现危险,她妹妹将身上仅有的300元全部给了他们,才将王丽华放回。

2000年7月19日,张志花在家看小孩,五一路派出所警察和五一路办事处多人来到她家,欲绑架张志花。傍晚,张志花哄孩子睡觉后,才从家中逃出。第二天,张志花和同修到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喊“法轮大法好”并炼“抱轮”功法,当场被北京警察绑架到前门派出所,第二天由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五一路派出所警察程合利等人劫回到五一路派出所。后又劫持到张家口市十三里拘留所非法关押,张志花一直绝食13天后放回。

五一路派出所辖区河北建工学院教授王素红,为维护大法,2000年10月25日上访的途中被押回,强行关押张家口市拘留所40多天。2002年2月19日,她进京上访,在天安门被绑架,劫持回五一路派出所后,将60多岁的老人铐在院子里自行车棚上,之后又将她送进了看守所非法关押43天。同年5月13日王素红再次进京证实大法,被五一路派出所勒索4000元。

1999年7月20日,法轮功学员张仲利按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到北京上访,还没找到信访办,就被北京公安绑架。张仲利被张家口五一路派出所警察劫持到张家口桥东区建国路小学后又被转押五一路办事处,威逼写保证。此后,五一路派出所警察程合利和办事处王某不断到家骚扰,多次将张仲利从家中骗到派出所非法拘禁,最少7~8天,甚至非法关押长达40多天。之后张仲利又3次进京上访而被非法关押张家口市拘留所,每次她都绝食抗议,在生命垂危时才放人。

1999年10月、11月,法轮功学员刘兰花两次进京证实大法,先后被桥东分局五一路派出所非法关押张家口市拘留所、张家口市看守所,刘兰花每次绝食抗议迫害,在生命垂危时放回。

法轮功学员陈学进京上访被拘30天,罚款4000元;法轮功学员乔昆因去公园炼功证实大法被罚款2000元。

1999年11月27日,张永慧的哥哥与其他同修在天安门广场被恶警绑架到天安门分局派出所,遭到恶警用“苏秦背剑”式铐刑进行迫害,后转押驻京办。张永慧哥哥身上带的500元钱被警察掏走,第二天被张家口市五一路办事处主任张保祥、派出所警察程合利戴手铐押回五一路办事处,勒索 600多元后才放回。

2000年正月十七,61岁的法轮功学员韩玉英依法到北京中办国办信访办上访,被守在信访办街门口的截访便衣当场绑架劫至张家口驻京办事处(羊肉胡同),后被劫回张家口市桥东公安分局五一路派出所,铐在椅子上一夜,第三天被劫持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40多天,生命垂危才放回。

张家口市第三医院职工李玉英,是1999年刚刚得法的新学员。2000年5月李玉英到北京上访,还没说话,就被北京公安绑架,后劫回张家口市桥西公安分局堡子里派出所(户口所在地),将她锁铁椅子上一天一夜后,送十三里看守所非法关押,并被非法敲诈1600元。桥东公安分局五一路派出所所长邓建民乘机向李玉英单位勒索3000元。李玉英取保放回后,单位已将她从医院科室调到洗衣房干活,每月只发150元“生活费”,其余工资全部扣除,这对单身还要抚养上高中孩子的李玉英是无法生活的。

2000年10月6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路办事处副书记常小青和五一路派出所一名便衣警察,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南侧人行便道上,将在此休息的张家口市桥西区法轮功学员王爱玲和张宝库二人以“面熟”为由绑架,并将他们戴手铐劫持至张家口驻京办事处。在驻京办,常小青还对众人炫耀:“我今天逮住他(指张宝库)就够本!”因常小青的这次作恶跨辖区迫害,造成张宝库被桥西分局堡子里派出所刑拘两个月后劳教三年;王爱玲被桥西分局明德北街派出所刑拘一个月,她绝食抗争,又被送劳教所,因身体原因被退回,由于身体再次被摧残,王爱玲于2002年5月含冤去世。

2002年9月中旬一天上午,张家口市工人俱乐部放映污蔑诋毁法轮大法的电影《深渊》,法轮功学员刘河君与同修去发真相资料,在解放桥处被五一路派出所的两个警察绑架,拉扯中刘河君摔到7、8米深的桥下,当时即摔得双腿骨折、腰椎错位。刘河君遭受长时间的伤痛折磨和巨额医疗费,使没有生活来源的他雪上加霜,警察和公安部门没人承担医疗费及任何责任。

赵晓露于2000年10月25日进京上访半路截回罚款一万元。

2001年4月,法轮功学员赵晓露与同修们去北京证实大法,桥东分局五一路派出所将她和同修们从北京劫回直接送张家口市看守所(所在地宣化区)非法拘留,赵晓露坚持绝食晕倒,头磕在囚室的水泥炕沿上,左眼当时就看不见了,两个多月后才放回。

2004年初的一天,赵晓露在张家口市蔚县讲真相时被当地绑架,五一路派出所将她直接送洗脑班迫害,赵晓露绝食抗议93天,期间生命多次出现危险,被送桥东区医院、张家口市第五医院和张家口二五一医院抢救。洗脑班不法人员谎骗家人说要送其住院,索要住院门坎费,骗出家人2000元,其实根本没有住院;接着又逼迫家人写保证,敲诈保证金10000元整。五一路办事处不法人员敲诈5000元。就这样,她为坚持信仰做好人,被桥东所谓“法制学校”迫害93天,敲诈现金17000元后才放出。

(二)随意入室绑架、非法拘留关押法轮功学员

2000年正月十四晚十点左右,五一路派出所所长邓建民及李迎宾等警察非法侵入法轮功学员白俊杰、张仲利、方秀珍、庞桂莲等住宅,并将她们从家中绑架到五一路办事处,非法拘禁一天两宿,不让睡觉、罚站、逼迫写“保证书”。后将她们转押至五一路派出所,所长邓建民指使其他警察,让法轮功学员把外衣脱掉,只允许她们上身穿一个衬衣,把她们单手吊铐在院内车棚上,在零下寒冷的天气中吊铐长达5、6个小时,后被劫持到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半月,白俊杰因不背监规,遭看守所副所长孙××打耳光、脚踢、砸重脚镣、戴小手铐。张仲利因不背监规被长时间戴背铐24小时,戴20多斤的脚镣36小时,晚上不能睡觉。法轮功学员们绝食抗议迫害,生命垂危时才放回。

2001年6月20日左右,法轮功学员曹桂莲正在家中,五一路派出所教导员带领一伙人要搜家,遭到拒绝。邓建民接电话后,不一会儿就怒气冲冲地闯进曹的家中,打开立柜乱翻,翻出一张师父的照片和公开讲法。随后邓建民将曹桂莲从床上拉下地,双脚踩到她的身上大打出手,接着他与恶警李迎宾强行将曹桂莲抬出屋子,在楼梯上故意将她多次抬高后扔下,曹已是近40岁瘦弱的妇女,竟遭到如此迫害。到派出所后,他们把曹的双手吊铐在院内的车棚顶上4个多小时(注:普通人会残废)之后又将其双手背铐持续锁在刑凳内,不给松开,不给吃喝达三天三夜才将其放回家。

2002年5月7日半夜12点,五一路派出邓建民带李迎宾等一伙警察,砸碎玻璃,砸门撬锁、连破三道门,闯入法轮功学员王素红家中,他们完全不顾王素红家中瘫痪在床、不能自理的重病老人,翻箱倒柜,整个屋子被抄的一片狼藉,最后将家里的录音机、VCD、大法书籍全部抢走并将行动不便、半身不好使的王素红绑架,家中只剩下瘫痪病人。

2001年1月3日上午10点,五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吴景深带两个警察将法轮功学员郑小红从家非法强行绑架到五一路派出所铐在传达室的床头上,非法拘禁、审讯5天5夜。郑小红的丈夫找到市信访局、桥东区信访处、五一路派出所反映情况,都推说管不了此事,并将郑小红与丈夫送十三里拘留所非法关押30天。郑小红家中留下两个上小学的女儿无人照料,使孩子幼小的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

2003年11月28日,桥东公安分局与五一路派出所将法轮功学员王丽华绑架到五一路派出所关在铁椅子里,期间王丽华拒绝他们非法拍照被所长张玉暴力扇耳光,后非法关押张家口市桥东区法制学校(洗脑班),王丽华绝食抗议迫害,被洗脑班副校长王润成和雇佣的个体医生野蛮灌食,王丽华在洗脑班被非法关押94天之后正念走脱,从此流离失所,给家人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法轮功学员王丽华的老母亲杨春梅,原肺气肿、肺心病、十二指肠溃疡等一身疾病缠身,年年住院,钱花了无数,罪受了不少,孩子们还得请假陪床。自从得法修炼后,老人身体健康了,不用住院了,儿女们也省心了。 2000年8月8日早6点多,在五一路副书记常小青等的诱骗下,老人开了家门,一伙便衣警察欺骗说叫王丽华去问几句话,眼巴巴看着邪恶将女儿带走,结果被送唐山劳教。老人内心知道大法好,在江氏的恐怖下,白天不敢炼,晚上亲人们睡熟或不在时,悄悄的炼。2003年底,王丽华被绑架洗脑班后被迫流离失所,老人精神又受到极大刺激,整日提心吊胆、泪水涟涟,夜不能眠,失去集体修炼环境,于2005年7月15日含冤去世)。

已经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赵树田、庞玉花家被抄的一片狼藉,老夫妻俩被带到五一路派出所二楼,遭所长邓建明和副所长恐吓,逼迫放弃修炼,赵树田告诉他们:“我过去身体不好,胳膊都抬不起来,修炼法轮功我身体好了,什么活都能干了,所以我就炼法轮功,有个好身体。”邓建明说:那也不行,逼问:每天有多少人来你这?并逼迫在他们写好的保证书上签字。庞玉花兜里装的100元给孩子的压岁钱被搜走,非法关押一天一夜,赵树田被非法关押两天两夜后才将人放回。

(三)动辄施以劳教,肆意剥夺人身自由,十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

劳教制度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由中共从前苏联引进的用于惩罚异己的工具。中共无须经过法庭审讯定罪,就可以将人投入劳教场所,施行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改造等强制措施(法外监狱)。是违背中国《宪法》的。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中国数百个劳教所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场所,被广泛用于关押、酷刑折磨和强迫转化法轮功学员。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上,正式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才废除了实行半个多世纪的罪恶的劳教制度。

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桥东公安分局五一路派出所同样把劳教作为迫害辖区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工具和手段,动辄施以劳教。

五一路派出所李迎宾等警察,将王丽华与方秀珍、张仲利劫持到唐山开平劳教所非法劳教,当时王丽华正在吐血,高烧39度,唐山劳教所不敢收,李迎宾软磨硬缠非让收下,唐山劳教所收下后见她们身体极度虚弱将她们放回。

张家口医学院法轮功学员袁朴,只因在院里贴了两张真相资料,就被桥东分局五一路派出所非法劳教两年,送高阳劳教所遭受迫害,原本一个幸福完整的三口之家被拆散。女儿失去妈妈,丈夫没了妻子,使大法修炼者家人身心遭受了巨大的痛苦。

法轮功学员刘丽英,女、60岁,得法前,身患多种疾病,痛不欲生,修炼后一身疾病痊愈。她万分感激师父与大法。法轮功被迫害后,刘丽英先后两次进京上访,被五一路派出所劫回送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绝食抗议、生命垂危后才放回。2000年10月23日晚,五一路办事处副书记常小青和五一路派出所数个警察闯入她家,要劫持刘丽英去洗脑班,刘严词拒绝。常小青马上把邓建民呼来,邓一进门就凶狠的下令:“抬走”!刘的老伴上前阻拦,邓与另一警察一下扑向老头,将其摁翻在地戴上手铐,不容分说推下楼去,绑架到派出所,而刘丽英没穿外衣与鞋子,就被6、7个人五马分尸般抬下楼,被野蛮的塞进了警车,仅有的内裤几乎被拽脱,60多岁的老太太竟受到如此凌辱。刘丽英在五一路办事处被非法拘禁8天,10月31日将其放回。谁知第二天早上七点,五一路派出所的三个警察又闯入她家,谎称让她去派出所问点事一会儿就回来,他们将刘丽英直接拉到唐山第一劳教所,60岁的老人被强行劳教3年。

2000年,法轮功学员刘兰花进京证实大法被绑架,并被劫持到北京团河劳教所遭受迫害。

法轮功学员纪秀梅在五一路辖区居民楼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五一路派出所将其劫持张家口市看守所(借宣化看守所地方)非法拘留100多天,后又劫持到保定高阳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2000年8月8日早6点多,五一路办事处副书记常小青带一伙公安警察,闯入王丽华母亲家,搜遍屋里屋外,逼问方秀珍、张仲丽藏哪儿去了,并欺骗家人说找王丽华去谈几句话,一会就回来,结果冒着雨将她劫持到一辆大汽车上,强行送往人间地狱唐山开平劳教所迫害, 王丽华被非法劳教1年。她刚一进劳教所,就被强行搜身,搜走了王丽华手抄的师父讲法,威逼看、听诬蔑师父和大法的录像录音,她与法轮功学员们不看不听,恶人恶警又打又骂,长时间罚站,强行洗脑迫害。绝食抗议迫害,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便被四、五个包夹从床上拖到地上来回拖,腿、胳膊顿时血迹斑斑,并被强行野蛮灌食,六、七个非法轮功劳教人员有压腿的、压胳膊、掐嘴的,将小拇指粗的胶皮管从鼻孔插入,强行灌食,她被折磨得痛苦不堪,几乎休克,才住手。

在王丽华绝食抗议迫害130多天时,劳教所恶警闫红丽拽住王的头发把她从床上拉下地,并将她四肢分开分别捆绑在铁床上,一动也不能动,强行输液,由于长时间的残酷迫害,致使王丽华身体受到极大伤害,血压降到40~60mmHg,稍微一动就头晕眼黑,整个人骨瘦如柴,体重只剩下六、七十斤,生命垂危。劳教所为逃脱罪责,才将她放回。

2001年6月10日晚,法轮功学员刘万清因发大法真相资料被桥东分局巡警队绑架并劫持到五一路派出所,遭非法拘禁、审讯一星期后送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两个月后又被桥东分局非法劳教一年,关押保定高阳劳教所迫害。

2001年1月,法轮功学员张志花去北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广场附近被当地警察绑架到北京看守所,因张志花未报姓名和地址,看守所警察晚上不让她睡觉,用宽胶带纸将她四肢捆绑在一起,头朝下吊在高低床的上层横梁上;有次用宽胶带将她大字形仰面绑在两个木板床上(当死人床)24小时,不让动弹,不让上厕所;还用24小时罚站不让睡觉来威逼她。更为残酷的是寒冬腊月,警察唆使监房女犯人,脱光她的衣服,用冷水管冲冻她的身体,并用鞋底蘸水浑身抽打张志花,还脱光衣服把她扔到监房阳台上冷冻。直到三月份,北京看守所警察得知张志花是张家口人后通知当地,由张家口市桥东公安分局五一路派出所警察将张志花劫持到河北保定高阳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在高阳劳教所,警察为强制法轮功学员转化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除强迫她们无偿劳动外,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高压电棍电,不让睡觉、强迫看侮辱大法的电视,唱邪党歌曲,长期双臂钉铐在地环上蹲着不能直腰、站立等。直到2001年7月张志花被迫害出“肺结核”病症,生命垂危,才让其丈夫把她接回家。

2002年10月,一天夜间9点多。在张志花身体好转时,高阳劳教所五大队大队长杨泽民和女队副队长叶淑娴、女队医生马丽等人,开着汽车,像土匪一样闯进张志花家掏窝将她绑架,他们把张志花蒙上头、眼,抬上汽车,并给她打一针让她睡觉,拉到张家口的一个宾馆。第二天中午其他警察去吃饭,只有一个女警察看着她时犯困,张志花自行解开手铐准备逃走,后被发现,被警察一阵群殴。当晚将张志花暂羁押张家口市拘留所,一周后将张志花与万全的几个大法弟子拉回高阳劳教所五大队继续关押迫害。为逼迫张志花转化,24小时由马丽等2个警察看着,不让睡觉,让她用脚踩法轮大法师父的像,还用3根高压电棍同时电击她,张志花的两腿被电棍火花烧糊,他们还在不断的辱骂,并恶毒的说要挖坑活埋了她,直到把张志花强制转化,大约一个月左右后才把张志花释放。

2000年10月24日,张家口市13名法轮功学员集体进京上访,在下花园被张家口截访人员绑架,五一路辖区的法轮功学员白俊杰、张仲利、郭桂媛等被劫持回五一路派出所。五一路派出所在桥东公安分局局长闫志有、副局长马福维的指挥下,邓建民带领李迎宾等人非法审讯了一夜法轮功学员。第二天桥东公安分局指导员李全福带人将白俊杰劫持到桥东刑警队,桥东公安分局局长闫志有、副局长马福维、指导员李全福及其他警察对白俊杰非法审讯9天9夜,不许睡觉,逼供诱供、坐老虎凳。在关押的第8天时,白俊杰被迫害得血压升高,生命出现危险,李全福等人将白俊杰劫持至张家口市第三医院,并将她铐绑在床上野蛮灌食、强行输液,还从白俊杰单位扣押1000元的治疗费。9天后,白又被送进张家口十三里拘留所非法关押。在非法关押49天中白俊杰断断续续的绝食,桥东公安分局刑警队、第三医院的医务人员对她进行9次野蛮灌食。灌食时,6个大男人一起动手,摁头、摁脚、摁胳膊、捏鼻子,野蛮的将小拇指粗的胶皮管从鼻孔狠命的插入胃里,插得她口吐鲜血,胸部疼得直不起腰来。49天后白俊杰被折磨得极度虚弱,李全福却带入到拘留所宣布将她转捕,转捕后再转押张家口市看守所。为抵制非法关押迫害,白俊杰绝食17天生命垂危,被保外就医放回。10天后,桥东法院通知要将白俊杰开庭判刑,白俊杰被迫流离失所,以后不断遭到桥东公安分局、五一路派出所警察的通缉、追捕,片警李迎宾经常骚扰家人。

五一路派出所所长邓建民非法审讯女法轮功学员张仲利,二话没说,拳打脚踢,该派出所恶警程合利给张仲利戴背铐,邓建民逼张仲利给他跪下,张仲利不跪,又是一顿毒打,更残忍的是邓建民脚踩张仲利的背,用毛巾缠在铐子链上,狠狠的抖铐子,又一脚跺在张仲利戴铐子的手腕上,接着将另一只手上的铐子往上提,狠命的跺,铐子钻进肉里才罢休。致使张仲利的手腕、腰部、大腿严重受伤,脚不会动,就这样,邓建民通过拉关系将该法轮功学员送进十三里拘留所非法关押。之后被五一路派出所警察送保定高阳劳教所非法劳教。此次被非法劳教的还有五一路辖区的法轮功学员方秀珍、冯淑琴、郭桂媛、孙玉梅。

因法轮功学员的身体被迫害的极度虚弱,劳教所拒收,他们把法轮功学员劫持到保定医院强行输液一个星期,并注射不明药物。后通过送礼行贿再次把她们劫回劳教所迫害。其中法轮功学员孙玉梅全身浮肿,几日后被劳教所退回,由于身体被严重摧残,于2001年10月含冤去世。法轮功学员方秀珍半年后被劳教所退回,医院诊断为脑瘤,身落残疾。

高阳劳教所为转化法轮功学员,用各种手段残酷的折磨法轮功学员,整夜不让睡觉,两手钉铐在库房地上的铁环上半蹲着。法轮功学员冯淑琴大冬天被一个弄到象冰窖一样的破房里,地上的老鼠窜来窜去的,一群恶警用电棍电她的身体,还用脚踢来踢去的,嘴里不停的骂着,天天让非法轮功劳教人员的包夹一边一个看着,不让闭眼,不让动嘴,上厕所都看管着,还有超长时间、超强度劳役等。主要指使人有:高阳劳教所五大队大队长杨泽民和女队副队长叶淑娴等人。
其中张家口市百货大楼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郭桂媛为抗议迫害,曾先后五次进京上访、和平请愿,期间被非法抓捕四次以至非法劳教,非法拘留90天、非法罚款19000元,造成家庭生活极大困难。其中第一次被绑架后,在五一路派出所由于4~5小时的悬空吊铐和冷冻,致使右手不能伸直,胳臂长时间出现麻木,半年多不能写字。在保定高阳劳教所,从2000年12月25日~2002年5月17日,历时一年半,回来时人已被摧残得皮包骨。四年来的迫害,使郭桂媛的身体受到了严重损伤。

法轮功学员崔新乡,为大法、为师父讨还清白,4次进京上访,遭五一路派出所多次抄家和拘留并两次被非法劳教。在2000年9月的一次抄家中,五一路派出所将大法书籍、师父的像片全部抄走,并把抽屉中个人的2000元现金一并掠走。在送往保定高阳劳教所拒收时,五一路派出所硬是拉关系把她强行留下非法关押迫害。

(四)对法轮功学员及家人敲诈勒索,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2001年元旦,五一路派出所警察将在张家口市水利局工作的法轮功学员梁福清从单位宿舍劫持到五一路派出所,并非法抄走单位的电脑和个人的私人财物。只因手写真相条幅给同修和寄劝善信,梁福清遭到桥东公安分局局长闫志有、五一路派出所所长邓建民的非法抓捕而被枉判四年,劫持到唐山冀东监狱,受尽折磨,并被开除公职,精神、肉体、经济上受到巨大伤害,至今无生活来源。

闫志有和马福维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白俊杰,指使五一路派出所警察不断到家骚扰。 2002年3月14日,五一路警察李迎宾又到家骚扰,被逼迫流离失所的白俊杰正好回家探望家人,李迎宾欲绑架法轮功学员白俊杰,其女儿芦莹雪、女婿龚玉国阻拦绑架,白俊杰走脱。桥东分局局长闫志有、副局长马福维、五一路派出所所长邓建民将其女儿、女婿抓捕,当天将两人批捕刑拘,非法关押在十三里看守所。当晚9点40分,桥东公安分局刑警队又带领七、八人,强盗般闯入白俊杰家中非法抄家,并预谋绑架其丈夫,因家中只剩两岁的小外孙未能得逞。两恶局长威胁家人,交8万元钱赎女婿一个,并到处蹲坑搜捕白俊杰,家人为赎人到处借钱。在女儿、女婿被迫害非法关押期间,白俊杰家人被公、检、法不法人员先后敲诈勒索17万多元,但女儿还是被非法判刑一年,缓期一年半执行,女婿被非法关押37天,两家人被迫害的倾家荡产,负债累累,居无定所,给法轮功学员白俊杰及家人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与财产损失。在2002年十六大期间,五一路派出所所长邓建民等人手段用尽:带警察不断到女儿家骚扰恐吓,威逼说出母亲下落;五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吴景深带警察和二辆警车到白俊杰亲朋好友家蹲坑;并到单位命令停发白俊杰的退休金;邓建民还带警察到白俊杰丈夫的单位,威胁恐吓,威逼其丈夫的同事,要他们说出其下落,妄图抓捕白俊杰的丈夫。

2005年1月29日晚7点左右,被通缉长期流离失所在外的法轮功学员白俊杰回家探望被迫害生病的丈夫,早已埋伏在她家周围的五一路派出所警察一拥而上将她摁倒在地,五一路派出所所长王凤君、副所长史××、警察李迎宾等捂住白俊杰的嘴拉胳膊拽腿将她塞进汽车绑架到派出所。他们还跟踪其丈夫与妹夫并一同绑架到五一路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一夜。

在五一路派出所,所长王凤君与副所长史××将白俊杰戴铐锁在铁椅子里,不让她睡觉,对她非法审讯,威逼恐吓,五一路派出所教导员吴景深打她耳光,审到半夜时,他们见白俊杰什么也不说,桥东区公安局六一零头子马福威、公安局长张新亮、副局长刘利军、五一路派出所所长王凤君等,多次策划迫害白俊杰的阴谋,市桥东公安局副局长刘利军还威胁恐吓她说:“再不说,就再把你男人抓来”,说完他们就开车到白俊杰家抓人,见其丈夫不在家,他们便破门而入闯入家中,当时五一路派出所所长王凤君带多人,抢走家中现金5000多元和白俊杰与丈夫的身份证。在此期间他们还从白俊杰身上抢走1000多元现金和其家门钥匙,为达到重判白俊杰的目的,他们还在审判白俊杰的材料上捏造诬陷说其家有多少大法资料,事实上根本没有。

在绑架关押白俊杰不长时间,他们不顾白俊杰身体极度虚弱,血压高达二百二十毫米汞柱、心跳一百九十次的情况下,用破棉被将她抬到看守所的一间屋子里,在张家口市市委书记刘永瑞等人直接指挥授意和参与下,勒令桥东法院从速、从快、从重戴帽七年判白俊杰,强行对她非法审判,并捏造伪证诬陷:说有打印机,有真相传单、有资料,条幅等(其实家中根本没有)。为了让监狱必须收下,达到他们的邪恶目的,从关押到拘捕到上诉不到一个月,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事实的情况下,在张家口市市委书记刘永瑞与桥东公安分局局长的参与下,授意张家口市看守所所长崔卫东串通监狱用请客送礼等非法手段强行将白俊杰关押河北保定满城监狱迫害。

2006年,清明节前夕,为纪念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赵晓露和同修们在4月5号那天,在通往火葬场的路上,挂了许多大型悼念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的横幅,被公安部列为大案、要案处理,勒令张家口必须破案。张家口市公安局利用法轮功学员的善良,派一名特务假装被迫害流离失所的“同修”找到赵晓露家,让她安排住处,混入大法学员之中。4月30日和5月1日张家口市公安局抓捕了十多名法轮功学员。2006年5月2日早晨,赵晓露被五一路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并把其不修炼的丈夫也一同绑架)并抄家抄走笔记本电脑一台及所有大法书和真相资料。赵晓露被非法判刑六年,在张家口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九个月后,2007年1月25日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五)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后含冤离世

孙玉梅,女、55岁,张市煤机厂工人。修炼法轮大法前,曾患头痛、尿毒症(四个加号),严重的肾炎,类风湿心脏病、骨质疏松、骨节肿大,视网膜脱落几乎失明等一身疾病,到处求医,不见好转。1998年9月得法修炼后,一身疾病全都消失。她非常珍惜大法,珍惜师父给她的第二次生命,1999年7月20日大法遭江氏流氓集团疯狂镇压,孙玉梅多次走出来,用生命卫护大法。

2000年6月,五一路派出所、办事处不法人员从家中将孙玉梅劫持,关押十三里拘留所迫害15天。同年7月,五一路派出所、办事处不法人员对她家监控、蹲坑,她与丈夫智慧走脱,后在天安门再次被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十三里拘留所15天,单位煤机厂对她每月扣工资500元,只发给生活费。同年10月27日,孙玉梅与丈夫陈学和同修进京证实大法,在下花园被张家口市公安局劫持(同时被劫持还有11位法轮功学员),一星期不让睡觉,白天黑夜被坐老虎凳,野蛮灌食。

非法关押60多天后,孙玉梅被五一路派出所警察劫持保定高阳劳教所非法劳教。由于身体被迫害严重,劳教所拒收,马福维等请客送礼强制劳教所收下。孙玉梅因屡遭迫害、全身浮肿,被抬进劳教所,几天后劳教所退回。五一路派出所所长邓建民、五一路办事处×××不顾孙玉梅死活,又将她转押十三里拘留所,直至病危才让家属接回。

2001年9月底,听说公安又要抓人,孙玉梅在几经恶警迫害,身体严重被摧残的情况下,被迫流离失所。同年10月25日孙玉梅病危,在河北玉田含冤去世。

崔新乡,2003年12月下旬在张家口市蔚县发真相资料时,再一次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张家口市拘留所2~3天后,被转送到张家口市洗脑班,单独关押,强行洗脑。号内安装监控器,24小时监控,连上厕所、吃饭、打水都被监管,没有人身自由。同时洗脑班利用犹大席春锦、张秀琴轮番围攻洗脑,崔新乡一直绝食抗议。在绝食期间,她遭到两次野蛮灌食,同时全身浮肿,生活不能自理,生命垂危。洗脑班为逃脱责任,于2004年5月29日,勒索了钱财,才放她回家。因严重迫害,崔新乡回家后不久含冤去世。

王俊梅,河北张家口市桥东区法轮功学员,张家口市印刷厂工人。在得法前患有心脏病、关节炎等多种疾病,1994年修炼大法后所有疾病不翼而飞,许多人经她介绍走上修炼大法之路。2002年2月19日,她进京上访,在天安门被绑架,又被张家口五一路派出所劫回后,将60多岁的老人铐在派出所院子里自行车棚子上,之后又将她劫持到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43天,王俊梅被勒索6000多元。王俊梅由于被迫害,长期受到恐怖、精神压力的折磨,于2005年4月9日含冤离世。

李秀英,女, 82岁。李秀英曾在1997年前患多种致命疾病,修炼大法获得康复,并来了例假。在1999年7月20日大法遭迫害后,她与女儿到北京证实大法,刚到北京,就被北京警察绑架,非法审讯后被连夜送往保定,非法关押一天一夜,7月24日下午3点被带枪的武警包围,四个警察将年迈的李秀英连拖带拽,塞到警车上,强行押回沙岭子武警大院。警察逼迫大法学员们看诬蔑大法的录像,后李秀英又被劫持回张家口市建国路小学,遭受以桥东区区长和桥东公安分局局长闫志有、副局长马福维带领的610人员及警察、桥东各办事处、区委不法人员强行洗脑,罚站,不让睡觉,威逼放弃修炼。放回后,其女儿因证实大法,不断遭邪恶之徒非法抓捕、关押、骚扰等等迫害,老人在恐怖和压力下,积忧成疾,于2001年11月9日含冤离世。

三、作恶者罪责难逃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公民和不信仰宗教公民。”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根据以上所述,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五一路派出所原所长邓建民、副所长吴景深,恶警李迎宾、程合利,五一路派出所后任所长王凤君、副所长史××,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路办事处原书记王书田、主任张钧、副书记常小青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犯罪事实,已严重触犯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以及中国《刑法》239条绑架罪、238条非法拘禁罪、245条非法搜查罪、非法入侵住宅罪、234条故意伤害罪、247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274条勒索罪。

江泽民、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犯下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是对全人类道德良知的挑战!将面临的是人类历史上最大最严厉的审判!天理昭昭,善恶必报。任何一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而且,追查惩办没有追溯时效和国界的限制,属于全人类的共同管治范围。

2019年5月,美国政府宣布:制裁迫害法轮功者(包括制定具体政策、下达命令者及协同者),对迫害者拒发签证、冻结海外资产,迫害者的配偶、子女亦在惩罚之列。拒发签证包括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如旅游、探亲、商务等);已发签证者(包括“绿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绝入境。并告知法轮功学员可以提交迫害者名单。目前有28个国家已经制定或准备制定类似美国的《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对人权迫害者拒发签证、冻结海外资产。

江泽民邪恶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将各级政府官员强制拉入这场史无前例的对好人的迫害中,他们是这场迫害的执行者,同时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原张家口市五一路派出所所长邓建民,罪孽深重,遭到恶报,患胰腺癌,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九点左右,在极度的痛苦中死去,年五十九岁。邓建民等迫害者这样的结果并不是法轮功学员希望看到的,但是善恶有报的天理是永恒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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