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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河北赤城县中共县委书记赵占华被举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八日】原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中共县委书记赵占华、县长王永利,积极追随中共江氏集团,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致使赤城县法轮功学员遭受了严酷的迫害。王永利遭恶报,于2008年9月15日突发心脏病丧命,时年47岁。赵占华现在被举报。

一、赵占华个人信息

中文姓名:赵占华
中文姓名拼音:ZHAO,ZHANHUA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58年 3月 日
出生地:河北省沽源县
原来工作单位名称:张家口市赤城县中共县委
原来职务:县委书记
中国大陆的家庭住址(省、市、县):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
更多信息:2006年4月~2011年8月任中共赤城县委书记;2011年9月任张家口市宣传部部长,现已退休。

亲属信息:
亲属姓名:廉淑娟
中文姓名拼音:LIAN,SHUJUAN
性别:女
亲属关系:赵占华的妻子
大陆住址:张家口市桥西区

2、亲属姓名:廉雪
中文姓名拼音:LIAN,XUE
性别:女
亲属关系:赵占华的女儿

赵占华

二、迫害事实简述

赵占华和王永利在赤城县任职期间,积极追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致使赤城县法轮功学员遭受了严酷的迫害。

(一)2006~2011年期间:

1、有1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最长刑期5年;
2、有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其中有一名法轮功学员两次被非法劳
教,长达3年半;
3、有2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绑架、拘留;
4、有1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
5、有19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二)2008年北京奥运期间:

有82名法轮功学员被扣押在单位看管,24小时限制人身自由,长达近两个月。

迫害实例一: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并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中共邪党中央综治办徐海斌到赤城县大海陀乡游玩,发现了柱子上写的“法轮大法好”、“天灭中共”的标语,恼羞成怒。随后直接操控省、市、县对赵秉衡等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迫害。在赤城县委、县政府、政法委操纵下,法院冤判陈海燕、林翠莲五年徒刑;赵秉衡、王玉凤、王玉珍四年徒刑;王玉海三年徒刑;郭秀林三年缓四。二零零九年法轮功学员赵万荣又被以所谓的同案诬判四年徒刑。

当时,赵占华任赤城县县委书记,王永利任赤城县县长,一起由中央、省、市、县直接插手和实施的对赤城县法轮功学员的大面积迫害冤案就这样形成了。

迫害实例二:以奥运为借口迫害全县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七月,也是赵占华任赤城县县委书记,王永利任赤城县县长期间,县委、政法委不断开黑会,布置、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分头对本地、本单位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办“转化班”,以限制法轮功学员在奥运期间的人身自由。在单位上班的全被监视看管,在外地打工、住亲戚家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强行拉回。县委书记赵占华、政法委书记郭文奎还在县电视台公开叫嚣:“对法轮功要严厉打击,该抓的抓、该判的判,决不手软!”

二零零八年七月底,各交通路口都设了卡,出入人员不论到哪,都要身份证。过往车辆严格盘查。单位昼夜值班,甚至连一些山路口、要道口都有人把守,整个县被淹没在一片红色恐怖之中。

赤城县长王永利在奥运“安保”期间,担任全县奥保总指挥,更是大肆迫害法轮功学员。开现场会、乡乡集中、镇镇关押、到处设卡。对看守法轮功学员的人,县政府给单位拨款4000元。一个路口关卡费用20000元。大会小会的扬言:“关键时刻,只要不死人,对法轮功人员可以采用任何手段。”

奥运期间,中共邪党给邻近北京的县市各级政府官员施加压力,迫使赤城县的地方官员想尽一切办法阻止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伸冤。在赤城所有出境口,王永利唆使、强令把守人员把法轮功创始人的画像放在出口,逼迫过往人员踩像,以此极为恶毒的手法识别抓捕法轮功学员。不踩的就视为法轮功学员,予以扣押。

做恶遭报,分毫不差,在奥运会结束的第二天夜里,王永利在宾馆猝死。

迫害实例三:利用“世博会”迫害法轮功学员孙富琴

大法学员孙富琴由于身体患有多种疾病,修炼法轮功不长时间全都不翼而飞了,她真正感受大法的美好,无病一身轻。由于不放弃修炼,多次被绑架、抄家、送洗脑班。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四日晚八点多钟,国保大队长张永新带领七、八个人员突然闯入她家,就象土匪一样抄家。她在慌乱中走脱,最后把她没修炼的丈夫和儿子绑架。还把来孙富琴家串门的俩个法轮功学员和刚走到她家楼道的一名法轮功学员一起绑架。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日流离失所八个多月的孙富琴,回家看看将近八十岁的老母亲,又被蹲在她家楼下的国保警察张艳绑架。后赤城县法院非法将孙富琴判刑四年半。孙富琴不服向张家口中级法院提出上诉,结果中院维持冤判。

孙富琴经历四年半的冤狱,九死一生回到家中,又遭经济迫害。二零一五年一月,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她的养老金被停了。她找有关部门问为什么,结果养老金没给,又将她开除公职,致使经济损失将近二十万。

更多迫害案例:

2007年~2011年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

赵秉衡:男,2008年被非法判四年
陈海燕:女,2008年被非法判五年
林翠莲:女,2008年被非法判五年
郭秀林:女,2008年被非法判三缓四
王玉海:男,2008年被非法判三年
王玉凤:女,2008年被非法判四年
王玉珍:女,2008年被非法判四年
王 生:男,2009年被非法判三年
孙富琴:女,2011年被非法判四年六个月
赵万荣:女,2009年被非法判四年
王 智:男,2008年被非法判三缓五

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

赵 金:男,2002年及2011年,2次,共4年
任 富:男,2008年,1年 ,1次
崔志宁:女,2008年,1年, 1次
郑 军:男,2008年,2年, 1次
狄志云:女,2008年,1年半,1次
徐 燕:女,2008年,1年,1次
季淑君:女,2009年及2012年,2次,共3年半,
罗美玲:女,2008年,1年,1次
武占华:男,2007年,2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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