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评论 » 王警察:宁可去卖菜 也不干这丧天良的事了
王警察:宁可去卖菜 也不干这丧天良的事了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二月九日】我村里一位姓王的后生,警察当的好好的,却骑着三轮车去卖菜了,亲朋好友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说,这娃傻;有的说,这娃做的对……

我去村里仔细地打听了一下,事情是这样:

老王家老俩口是个菜农,地被征收了,房子也被强拆了,艰难地扶持聪明帅气的儿子上了政法大学,毕业后,父母动用所有关系在省城公安部门找了一份体面的工作——警察。待遇还不错,老王俩口甚感欣慰。

可是,干了不到半年,儿子回家突然说:“我不干警察了。”老俩口忙问:“干的好好的怎么不干了呢,为什么?”儿子说:这伤天害理的事我干下不去呀,领导分配我管治服“法轮功”的事。 领导对我说:“当这些人‘不转化’你就给我往死里打,采取什么手段都行,我们要的‘转化’率,这是上边定的硬任务。出了问题,没你的责任,领导一再叮咛,打的时候要在摄像头的盲区打,并给我指出盲区在哪儿,哪儿有摄像头。干出政绩了提升快,干不好了要追责的。”

“我接触了一些法轮功学员,她们大都是非常善良的老人,给我讲了法轮功真相,法轮功修真、善、忍,何错之有?我对她们下不去手呀,这是伤天害理呀。我反复考虑我还是不干这警察的好,我写了辞职报告,批不批我都不干了。”

老王说:你们领导怎么能下这样的命令呢?这不违反法律吗?哎,这世道,领导的话就是法,原来字面上的法都是骗人的。小王老母亲说:“你舅妈的一个亲戚得了绝症花了几十万都没看好,还是炼法轮功炼好的。”

最后全家合计买了一辆三轮车,小王从此就以卖菜维生了。小王认清了中共的善恶,选择了善良,他一定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本文章或节目明慧网版权所有,非盈利转载请注明
来源明慧网,并包含明慧网原文标题及原文链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