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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钢市何其琼两次遭诬判七年 停发退休金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何其琼,女,今年六十四岁,云南省昆钢市钢铁集团总公司云华公司的退休工人,于一九九八年六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半个月后,有名的“药罐子”何其琼,身患的各种疾病就全部消失了。

何其琼感佩法轮大法的神奇与超常。她按照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努力在家里做一个好妻子,在单位里做一个好工人,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她的身心改变得到了单位同事、左邻右舍人们的公认。

可是,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何其琼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曾两次遭国保警察绑架,并被非法判刑,共计七年。在看守所、监狱里,何其琼遭到了酷刑虐待,回来后至今退休工资被扣发。

以下是何其琼自述遭迫害的事实。

一、遭抄家、骚扰、被停发退休金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集团迫害法法轮功开始不久,由于我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单位工会主席杨树勋非法到我家抢走我的大法书籍和炼功带,随后昆钢公安罗白分局警察多次到我家骚扰,恐吓,企图对我进行绑架。同时长期对我的住宅进行监视,电话被监听,出门被跟踪,丈夫和女儿也被恐吓骚扰,致使全家人身心健康受到了极大伤害。从二零零五年七月至二零零八年四月被停发退休金,退休金四年未晋级。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回来后至今还扣发了我的退休金,就这样望湖社区人员还电话骚扰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我说:你该问我有没有饭吃才对。

二、被绑架,遭诬判四年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当时我身体不适,不能吃不能喝,正在家休息,昆钢建设公司职工胡美芳(女,四十七岁)由于轻信邪党仇视法轮功的欺世谎言,为了获得几千元的奖金(公安部门曾经发文举报一名法轮功修炼者三千至五千元奖金)而恶告我,昆钢公安罗白分局七、八个警察突然闯进我家,野蛮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和大法资料,甚至没有文字的纸片,连家中的工具榔头、锯弓、斧子等都被抢劫,随后把我绑架到罗白分局,还把丈夫也骗到罗白分局讯问。后来又把我骗到三楼上,几个警察强行叫我滚手印,我不配合,警察又强行对我拍照,我也不让他们照。七、八个警察强行扭着我、按住我拍照,把我的两只手臂扭得又青又紫,之后我被关进看守所,后来并被非法判刑四年。

恶告我的胡美芳因其出卖人格、出卖良知,在我被绑架不到半个月即遭恶报: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日其丈夫用摩托车带她去游玩的路上与货车相遇,惊慌中胡美芳从摩托车上摔出数米倒在地上,当时脑浆流出而死亡,

三、再被绑架,遭诬判三年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是个星期天也是本地的赶集日,早上九时左右我刚走到小区后门旁的大路上,一个老人滑倒刚好靠到我身上,我赶紧扶住她,老人非常感谢我并告诉我说,她身体不好多病,脚没有力,今天多亏了我。我说没事,我以前身体也不好。老人问我吃什么药好的,我说:没有吃什么药,是炼法轮功炼好的。这时一个协警刚好路过,他就问我在讲什么?随即拿起对讲机就喊:在这个位置有个法轮功。很快就来了几个便衣警察,问我跟路人讲什么?我说:我的病是炼法轮功炼好的。一个高个子警察说,你再讲就拿手铐铐上去晒太阳。不一会他们喊来了110警车,把我绑架到郎家庄派出所。

在派出所警察搜了我的身,将我挎包里的东西都倒出来,大概半小时后,一个男警拿来两碟蓝色光碟丢在从我包里倒出来的东西上就走了。随后国保警察国保队长叶林,姓胡的指导员,姓王的“六一零”人员,大概十个人对我进行审讯,国保队长叶林还不断骂脏话,骂娘。有三个女警从我的后背一掌一掌地打我,一边打一边骂:炼法轮功好不好过?并且还将我的衣服全扒了,连头上的发卡也扯掉,最后国保警察不顾我血压高的情况,硬是把我送进了昆明市看守所。期间国保警察还非法抄了我的家。最后“六一零”、国保警察与检察院、法院串通捏造证言、证据和罪名,非法再次判我三年刑。

四、在看守所遭虐待

我两次进看守所都被强迫背监规,做奴工,吃的是水煮大白菜、莲花白、土豆。尤其是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我被关押到昆明市看守所后,狱警队长搜走了我身上带的七百元钱,而且也不让家人会见,也不准家人汇钱给我,使我有三个多月时间没有买到生活用品。

在昆明市看守所期间,我被强迫干奴活装“彩灯”(装饰用的小彩灯),每天超时劳动,又苦又累,双手都被磨起血泡,最后磨起了厚厚的老茧。而且劳动条件极差,也没有任何劳动保护和半点劳动报酬。

在看守所期间,罗白分局罗乔良等多个警察对我进行非法逼供审讯达十七次,又多次非法抄了我的家,连女儿的复读机都被抢走了。

五、在云南省女二监遭酷刑折磨

我被绑架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后,首先被脱光衣服进行侮辱性检查。由于我不“转化”,被强迫整天坐在小方凳上不准动,若有移动,就遭到包夹犯人的谩骂,从早上六点三十分坐到晚上十一点睡觉,每天只给一瓶水,只准上三次厕所。晚上睡觉蚊子多也不准挂蚊帐,整个脸及身上都被蚊子叮咬。监狱还对我进行强化洗脑迫害。

一星期以后,因我不写“三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就被关进禁闭室,整天坐在木板床上不准动。狱警杨永芬、郑频、马丽霞拿着电棒监视,一动就用电棒打;犯人监督岗刘跃新、钟光武等受狱警指使,动辄就骂;每顿只给吃一点点饭,每天只给用冷水洗脸,不准洗头、不准洗澡、不准换衣服、不准女人用水、不准用热水、就连冬天都不准用热水。冷了不准加衣服,关进禁闭室要把身上穿的衣服全部脱光,只穿禁闭室的一套又大、又脏、又烂的衣服,空空地穿着。

禁闭室共有八间,每间都摆一台辱骂师父和大法的放音机,强迫法轮功学员抱着,音量开到最大,从早上六点三十分一直放到晚上十一点。

我在禁闭室被迫害了四十八天后下到监区被非法强制劳动。一天的劳动产量,从早上做到夜间十二点都做不完。每个月的产量完不成,就不准出监房。

我被关在监狱期间,罗白分局“六一零”罗乔良、李学润等几个警察还到监狱威胁我说:昆钢的横幅是哪个跟你一起挂的?如果你不说,查出来就要加你的刑。就这样我被非法关在监狱迫害了三年零六个月。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我回家后又被昆钢“六一零”姓张的警察威胁,在群众中扬言:如果你还要炼,再第二次被抓退休工资就没有了。在奥运期间,姓张的警察每天打我的电话对我进行骚扰、威胁近一个月。

参与迫害相关单位和人员:
昆明市公安局昆钢罗白分局参与迫害人员:
昆钢罗白分局“六一零”国保大队队长 罗乔良
昆钢罗白分局“六一零”国保大队主任 李学润
参与迫害人员 王某、杨宗群、王云峰、保明、叶林、李昆等多名人员

望湖社区“六一零”片警 张跃龙
昆明市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李韬
昆明市中级法院:
审判长张兆龙
审判员唐勇
代理审判员徐建斌
书记员段云萍

云南省高级民法院:
审判长蒋玉池
审判员谭丽芬
代理审判员杨国强
书记员吴声娅

昆明市中级法院:
审判长张红
代理审判员赵敏、尹卫平
书记员郑保睿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监狱长李强(二零零六年以前)
监狱长杨明山(二零零六年以后)
副监狱长:王丽美、李翔
参与施暴狱警:杨欢、郑频、杨永芬、谢玲、景绒、夏昆丽、汤玉芳(教育科)、万雪梅、曾觉敏、丁莹(队长)、马丽霞(副队长)、孙宁爽、周颕、李冬冬、吴旭英、于桂云、王某某

参与迫害人员与施暴牢头:刘跃新、杨树兰、纳惠仙、唐忠梅、马淑芳、牟辛梅、王先娥 蒋某某、罗忠红、李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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