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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副市长贺福宝遭恶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巴彦淖尔前副市长贺福宝二零一七年三月落马,七月以涉嫌受贿罪被捕,九月被免去副市长职务。十月被移送审查起诉时,涉嫌的罪名有: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二零零零年三月到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贺福宝任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旗委书记;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到二零一一年八月,先是任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中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后升到县委书记;二零一一年八月到二零一七年三月,任巴彦淖尔政府副市长。贺福宝任职期间,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五原县、巴彦淖尔市发生过严重迫害案例,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王霞被活活虐杀。

内蒙古五原劳教所,是内蒙古西部地区迫害男性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原来位于五原县东土城,二零零零一夏,江泽民邪恶集团为迫害法轮功在全国各地扩建和新建一大批劳教所,于是五原劳教所就由“上边拨专款”在五原县通往乌拉特中旗公路旁新建起“五原县兴隆镇教养院”。这里是用来非法关押、迫害内蒙古地区法轮功学员的罪恶基地,迫害手段残忍、卑劣:电击、上绳、拳打脚踢、用鞋底抽打脸、嘴;关小号、(所有窗户用纸糊住)长时间罚站、不许睡觉;长时间超负荷奴役劳动等等。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年仅三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王霞,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再次被当地六一零人员闯入家中绑架、非法关押,于六月十五日含冤离世,撇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孤独的丈夫和已哭干泪水的白发苍苍的年迈双亲。家属对其死亡原因存疑,当时没有答应政府给予的赔偿问题,并向临河区中心医院索要王霞病历,当地公安机关逼迫医院不予提供。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九日,家属去巴彦淖尔市信访局上访,由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监管支队长马根宝等市区两级接待,明确告知:“一、王霞因病死亡。二、病历不给。三、因王霞含冤离世的消息已在国际互联网上及时报道,对于王霞的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及生活贫困的父母没有任何赔偿费,只负责丧葬费二万元人民币。”将家属现场用于拍摄视频和照相资料,全部扣留删除,并殴打扣押王霞家属,当日由临河区公安局政委带队并出动三十多名警察强行抢走王霞遗体并由当地警察二十四小时看护。家属要求进行遗体解剖,当地公安机关没有给予任何答复,并于七月五日在没有给家属提供任何手续(包括尸检报告、火化证明材料等)的情况下将王霞遗体秘密火化。

在这一杀人案中,巴彦淖尔市政府高官贺福宝等人,怂恿包庇公安机关草菅人命的罪恶行为,以致当地上下相关机关的官员们为所欲为,理直气壮的抢走王霞遗体,并匆匆火化。

天理昭昭, 善恶有报,千古奇冤最终得昭雪。贺福宝等人陆续遭恶报,在偿还其造下的无端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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