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评论 » 依法控告元凶 吉林市贾秀茹老人遭报复
依法控告元凶 吉林市贾秀茹老人遭报复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北极街六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贾秀茹,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在家中被北极派出所警察绑架,借口是她依法控告江泽民。

在被送看守所时,贾秀茹身体出现不适,看守所不收。派出所勒索家属三千元钱后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六个月。

在贾秀茹回家近六个月的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吉林市船营区北极街派出所红光小区片警孙柏春又以退钱为由,同样使用欺骗的手段将贾秀茹骗到公安局、检察院,走了所谓的司法程序,骗她签字承认所谓的证据,预谋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七月初警察又叫贾秀茹去交五千元钱,再一次办理取保手续,但手续文件中保释金一栏内标明“无”。

船营区检察院拼凑所谓的证据,非法量刑三年至三年零六个月。

近日接到船营区法院的电话,让贾秀茹在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周一)到船营区法院开庭。

事件回顾: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一点半,贾秀茹在家中听到敲门声,以为是熟人来了,没加思索就把门打开了,三个便衣警察闯了进来,亮出警察证,问贾秀茹说:“是不是写了控告书了(指江泽民)?”贾秀茹说:“写了。”警察说:“那你就把法轮功的东西找出来。”说完就开始翻了,家中的所有法轮大法书籍、法轮大法师父法像、真相资料、两台打印机、一把切刀都抢走了。

警察把贾秀茹绑架到船营区北极派出所,扣在一个带锁的凳子里,脚铐着,不能动。

警察非法取笔录,问书和资料都是从哪来的?贾秀茹说:“回避”,所有问题都是说:“回避”。

警察给所有物品照了相。问:为什么要起诉江泽民?贾秀茹说:“江泽民迫害好人,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卖钱,出卖中国国土。”

晚上,贾秀茹被送拘留所前检查血压,血压高一百八十多,警察看后,又把他带到江南四六五部队医院检查,血压二百多。

警察把贾秀茹又带回北极派出所锁在凳子里,到半夜一点半了,警察通知其儿子把贾秀茹接回家,保证第二天八点半送回派出所,不然就铐到第二天。贾秀茹的儿子保证后,警察才让其接走母亲回家。

第二天上午,贾秀茹到派出所坐了一上午,下午警察又带贾秀茹去四六五医院检查五项指标,结果是血压二百二十二,心脏窦性心律过速,其它正常。

检查完毕,警察还要继续迫害,直接把贾秀茹送往看守所,看守所拒收,贾秀茹身体不适,高血压、心脏病,北极派出所警察知道她身体这样,送不进拘留所,索性勒索她儿子,让交五千元钱,否则威胁送看守所。其儿子从同事那仅借了三千元(儿子结婚借亲戚钱买的房子,每月打工还借款),同警察交涉实在没钱,最后交三千元钱,警察方才放贾秀茹回家。

按真善忍做好人却屡遭迫害

贾秀茹,女,六十六岁,吉林市商标印刷厂退休职工,一九九六年六月修炼法轮功后,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法理修心向善做好人,一身的病(特别是颈椎病,非常痛苦,一犯病,就不能自理,很快就全好了)。

贾秀茹因坚持对真、善、忍的崇高信仰,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善良民众的十八年迫害中,曾多次遭警察骚扰、绑架、非法关进洗脑班、劳教所迫害。家里被警察抢劫,被勒索钱财,经济上遭到了很大的损失。街道、派出所不法人员多次上门、打电话骚扰,使她全家不能安稳的生活。

第一次劳教迫害没得逞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正当中共奥运前期,贾秀茹在街上粘“法轮大法好”真相粘贴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警察绑架到船营公安分局北极街派出所,警察想把贾秀茹双手拉开,铐成大字形来折磨她,后因手够不到要铐的物品上,改用手铐铐在床头上,并捏造罪名,强迫贾秀茹签字、按手印。

后贾秀茹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被奴役做苦工,每天被强迫做手工,缠节能灯磁圈的铜线。被迫害三十九天后,被劫持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进一步迫害。

在去劳教所的路上,贾秀茹一路上给警察讲真相,告诉他们法轮大法好、天安门自焚是造假、善恶必报是天理。到劳教所,检查身体不合格,劳教所拒收。北极街派出所用欺骗的手法勒索家属三百元现金(说是汽车油钱),才将贾秀茹放回家。

第二次被劳教迫害没得逞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六日,贾秀茹到另一法轮功学员家串门,遭吉林市船营公安分局河南街派出所恶警绑架,恶警非法抄家,并将贾秀茹劫持到吉林市沙河子洗脑班迫害。恶警抢走法轮大法书、真相资料、现金五百元等私人物品。

在洗脑班里,恶警和邪悟的人强迫贾秀茹放弃修炼法轮功;逼她看诽谤法轮大法和大法师父的录像,刘双慧、邵玲、王某、赵某等人每天胡言乱语,寸步不离,对贾秀茹威胁、恐吓说要是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就停发工资;给贾秀茹判六、七年刑,关进大牢里。恶人迫害她十五天后,才放回家。

吉林市船营河南街派出所在贾秀茹回家十多天后,派出所叶所长打电话欺骗贾秀茹说去检查身体。去派出所后将贾秀茹又劫持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劳教所检查身体不合格,返回家中。

本文章或节目明慧网版权所有,非盈利转载请注明
来源明慧网,并包含明慧网原文标题及原文链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