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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共长春市委书记米凤君被“双规”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

米凤君,男,回族,67岁左右(因其利用职权,至少三次改小岁数4-5岁),外号小米子,长春市有名的色鬼。历任长春市市长,长春市委书记(省委常委),现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9年7月20日以来在其任长春市委书记期间,追随邪恶头子江泽民,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犯下了滔天罪行,其恶行在明慧网多次被曝光 。

2004年,任省人大副主任后,仍然对大法犯罪,毫无收敛。而在其任省、市领导期间,因其贪污腐化、行贿受贿、生活淫乱、廉价出卖国有土地和企业等违法问题,曾经3次被中纪委“双规”,但都被原邪党吉林省委书记王云坤、省长洪虎和原国务院秘书长王忠禹(原吉林省委书记)等邪党腐败头头保了下来。

最近,此恶徒又被中纪委“双规”。据知情者透露:米这次被抓,涉嫌两起大案,一起是其任长春市市长时,长春市“引松工程”从亚洲银行贷款一百多个亿(人民币),而用于工程上资金数目严重不足,有很大一部份资金被其贪污、吃回扣、以及挥霍掉了。现在该工程仍未完工,属于“豆腐渣”工程;另一起案件是他在长春市搞了一个形象工程—浩月集团(牛肉),实际上是他与其把兄弟丛连彪(浩月集团总经理,回族)利用虚假立项,违法注册,骗取政府优惠政策,成立了这个骗子公司,米利用职务之便,浩月集团从长春市各大国有银行贷款数十个亿人民币,而今成为呆帐和死帐,米从中获得了大量的金钱,现无法统计。

那么,米凤君攫取这些不义之财都干什么用了呢?一方面为了保住自己的官职不丢和违法不被查处,不停地向邪党中央和省里的领导行贿;另一方面大肆淫乱挥霍。从最近中纪委找其谈话的过程中,就露出了端倪,开始他是谁也不见,中纪委和吉林省反贪局的联合办案人员利用其好色的特点采取了技术侦察手段,监控定位手机,在长春市吉隆坡大酒店一包房内,将其和两名卖淫女当场抓获,更为恶心的是都一丝不挂。办案人员找该酒店经理取证时,经理提供,米凤君和这里的 100多名妓女有染,而且是这里的常客。

据说这次批准查办米的案件是邪党的大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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