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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红被沈阳女子监狱迫害致脑出血 监狱推卸责任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阜新市西铁法轮功学员张玉红,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如今被迫害致脑出血,现在沈阳739医院ICU,昏迷不醒。

家属赶到医院,狱警拒绝家属看望。医生表示腰部有外伤,狱警拒绝家属验伤,医生开具诊断证明,狱警阻拦不许提供给家属,强行家属签署一系列帮助监狱推卸责任的签字,否则不予治疗,并且明知道国家法律规定,该监狱承担的治疗费用,却强行要求家属承担。家属质疑的所有问题,均躲闪不答,明知道是监狱不许接见,却指责家属不定期去探望才导致张玉红脑出血。

张玉红现仍被搁置在ICU,最近不会给予治疗。

张玉红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晚与法轮功学员边春艳、王金凤在阜新市干休所附近,看见后面一辆白色私家车因移动缓慢而造成后面塞车,随即她们将电动车停于道边观看,其中王金凤因事走开。那辆白车直接冲着道边的两名法轮功学员开过来停下,从车上下来几个不明身份的人不由分说拉拽边春艳和张玉红上车。两位法轮功学员边挣脱边告诉高声呼救。周围有行人围观过来,那些实施暴力的人才说:不要看,我们是警察。这时又有太平分局的车过来加入,把张玉红、边春艳绑架到太平区公安分局。当晚边春艳挣脱手铐走脱。

张玉红被非法关押在新地看守所。阜新市太平区法院一审对法轮功学员张玉红诬判四年。看守所狱警阻拦张玉红上诉,声称不写“悔过书”不许上诉。而法院说是张玉红本人自愿放弃上诉,并一拖再拖直到上诉期结束,欲匆匆送交执行。家属找到法院讨说法,才多给了一天让上诉。

王金凤和边春艳被迫流离失所,二零一九年八月九日被再次绑架、构陷,被非法判刑五年半、两年半。

辽宁女子监狱二零一九年又开始实施分级管理制度,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被定为严管级,每个月的消费限制在五十元内,同时狱方还扬言要限制其它方面的自由。二零二零年一月中旬,原沈阳市大东区合作街小学优秀校长、法轮功学员李桂荣女士被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终年78岁。辽宁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吴秀芳女士被非法判刑三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迫害得脑出血,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九日出狱时已是骨瘦如柴的植物人,于二零二零年二月八日被迫害离世,终年64岁。

狱警警号
2105549 李颜(音)
2105121
2105327
2105067

辽宁省女子监狱 (原沈阳大北女子监狱):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育新路7号,
邮编110145
办公室:024-31236316、024-31236317
监狱长贾福军024-31236001、15698808121
政委徐敏 024-31236002、
副监狱长王丽艳 024-31236009、15698806006@
副监狱长房淑霞 024-89296633宅024-86164016、13390116633
副监狱长张静 024-31236010、15698806321
纪委书记李爱东 024-31236005、15698805353@
610主任王治 024-31236020、15698800291
政治处主任史迎春 024-31236011、15698807010
狱政科科长富荣(警号2105123)
纪检监察科科长王丽英
监区长徐中华15840098118
教育科长李雁15698805958

五监区办公室:89296877、89296878
五监区教导员:89296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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