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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教师高丽娟被非法判刑九年 勒索三万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市滨海新区优秀教师高丽娟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绑架,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被天津滨海新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零年一月被非法判刑九年,罚金三万。据悉,高丽娟已上诉。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高丽娟被滨海新区大港胜利派出所多名便衣警察绑架,随后警察和六合里居委会十多个人到高家强行入室非法抄家,高丽娟年近八旬的母亲受到惊吓,被迫远走他乡。留下高丽娟未成年的女儿,独自一人守望母亲回来。

据明慧网报道,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天津市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察伙同各区级公安分局和下属派出所在全市绑架法轮功学员。包括高丽娟在内共有三十七人被绑架。其中至少十四人被非法批捕,八人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达十一年。

高丽娟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看守所,已近两年半的时间。法院一直想诬判她重刑,却一再借故拖延开庭日期。也许是作恶者心虚理亏吧,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滨海新区法院召集高丽娟的两位辩护律师,搞了一次庭前会议。不允许家属旁听,只有高丽娟和两位辩护律师进入法院。借此机会,法官向高丽娟和律师透露要对高丽娟重判。会议进行了两个小时,两位律师从法律等方面,对检察院公诉人指出的所谓证据给予驳斥,一位律师提醒法院和公诉人:中共指出的十四种邪教中根本没有法轮功。另一位律师出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五十号》,内容包括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废除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申明法轮大法的相关物品都是合法的。高丽娟心态平和,告诫在场的法官现在是办案终身责任制,要做出明智选择,并递交法官一份很厚的材料。高丽娟自己也对所有的讯问一概否决。但检方和法院对此置若罔闻,声言还要枉法重判高丽娟。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天津滨海新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高丽娟非法庭审,两位律师出庭为她做无罪辩护。在此之前,滨海新区法院曾三次试图要对高丽娟非法审判,都因为证据不足而取消。

律师辩护道: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反复取证不能超过三次,他们最后一次取证已经超过三次,所以,这次所谓的证据当属无效。

即使这样,法官仍然要重判高丽娟。说是上面的意思。律师劝他们想想自己的后果,中央关于迫害法轮功的文件都是有皮筋效应的,如果这么诬判将来对执行者不利,而制定政策者却可以逃脱罪责,希望法官三思。

高立娟,今年四十八岁。年轻的时候身体不好,经常会头疼、连续性的干咳,并出现严重的肺积水症状。一九九八年她与丈夫一起有缘接触法轮大法,开始修炼法轮功。病情得到控制。

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的二零零一年,高丽娟的丈夫因为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三年,她本人抱着只有六个月大的女儿被关进洗脑班,被迫放弃了修炼,导致身体每况愈下。因为身体不好,脾气也很差,经常会生气,与家人吵架。

二零零九年初,她重新回到法轮大法修炼中,并真正认识了修炼大法的意义。她用大法法理要求自己,整个人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修炼几个月后,她的病完全好了。去医院检查,照片显示肺部连钙化点都没有了。同时,她在家庭里对待家人变得平和亲切,家中也不再有吵闹的声音了。在工作上更加努力,每天都精力充沛。在为人处世中,她用法轮大法先他后我的法理要求自己,多为他人考虑,遇到问题先想自己的错。

高丽娟被绑架的时候,她的女儿还是一个高二的学生,身边没有亲人,孤苦无依。幸亏有好心的邻居相助。在远方亲友的帮助下,女儿本打算出国上学,却被天津610办公室人员无理干涉。即使这样,坚强不屈的女儿,也以较好的成绩考上了大学,因为她始终坚信妈妈是对的。

但是,面对母亲被诬判重刑和无理的罚金。高丽娟的女儿、她的亲人们又将承受什么样的痛苦?这是令每一位心存善念的人都痛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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