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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溪北派出所及社区人员骚扰法轮功学员家属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五月四日】2020年3月下旬的一天,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溪北派出所一女警(自称姓江,没有出示过证件,30岁左右,警号:042378),和一个男的溪北社区人员班大坤(50多岁)来到贵州省煤矿设计院,先找到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秦玉兰老阿姨的儿女,要求他们配合说服其母,签一个放弃修炼的协议,否则他们会采取什么什么措施,那个社区人员拿出一副威胁的架势,说是六月份之前必须对法轮功清零,否则绑架到洗脑班。

这个女警江某与溪北社区人员班大坤还骚扰、威胁煤矿设计院的在职职工黄阿姨与她孩子,企图以此逼迫黄阿姨的父母(并不在本区)放弃修炼法轮功。黄的父母已经都七十多岁了,通过修炼法轮功,身体都很健康,他们不仅不拖累子女,还能帮助子女料理日常家务。法轮大法还救过黄阿姨女儿的命。黄阿姨的女儿大约四岁时,有一次在外公外婆家,外婆外出买菜,家里除了孩子没有其他人在,孩子自己在窗子边玩,由于淘气不慎从家里的四楼窗子摔下楼去,但是有惊无险,孩子竟然安然无恙。当时这件事黄阿姨的很多同事和亲朋好友都知道,大家都觉得很神奇。黄阿姨受益于大法,对大法有正面的理解,所以非常支持父母修炼,也会把法轮功真相告诉亲朋好友。

4月上旬一天,贵阳花溪区溪北社区人员班大坤为了给黄阿姨下套,他并没有直接去上班的地方找她,也没通知她,而是大老远的几经周折,打听到了黄阿姨的家庭住址,并专门避开了黄阿姨的视线,趁着她上班的时间赶到她家。她女儿因为疫情没法上班,独自在家。五十多岁的班大坤凭着他老道的社会阅历和丰富的党文化经验,对黄阿姨涉事不深老实本份的孩子施展开了流氓式的连哄带吓,什么对法轮功清零啊、要开除你妈的工作啊、把你妈关到洗脑班啊、以后对你的前程影响啊等等,要挟孩子对抗她妈,以便逼着她妈签什么协议。

孩子被吓得不轻,生怕失去了妈妈,后来孩子打电话逼着她妈说,你若不签协议我就从楼上跳下去!如今这个孩子成天愁眉苦脸的,孩子的状态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弄得全家亲人包括外公外婆都很担心。

为了保护女儿,黄阿姨主动打电话给班大坤,请他们不要再骚扰女儿,并按他们的要求赴约。到达地点入座后,在场的贵阳花溪区溪北派出所副所长陈啸(警号:037424)摆出一副先发制人的架子,直呼大名,大声呵斥黄阿姨,黄阿姨没偷没抢没赌没做任何坏事,没有违背人类应有的道德,倒是这位警长已经不知中华文化的仁义礼智信,连做人的基本礼貌都不懂,拿着纳税人的钱不知服务于民。

再一次骚扰。4月30日下午2点多钟,班大坤打电话给黄阿姨已经离婚的丈夫,想乘黄阿姨不在家时去她家照相,再次骚扰其女儿,被她前夫严厉制止。黄阿姨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经伤不起,再这样下去女儿可能会出大问题,只得同意来者到上班地点找她。来者三人:女警江某、班大坤和另一个穿便衣的男生进入办公室来。他们进去后,江和班两人对黄阿姨大声吵闹,喧宾夺主,好象他们是这个办公室的主人,黄阿姨质问女警江某:你凭哪一条法律来找我,法盲警察江某说她还不太清楚,她要打电话问领导,结果打了一会儿电话,那边没有确切答案(没法回答,因为没有),江某只得说,是相关政策。黄阿姨斥责说你们怎么那么坏,江某一付“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样子:“我要告你们领导去!”结果转了一圈回来不了了之。江某耍赖皮说:“以后我们天天来!”

黄阿姨办公的地方是资料室,在煤矿设计院算是保密性的重要岗位,如果重要资料丢失会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按常规是不允许外人随意出入的。作为警务人员江某,手握公权力的人,不拿公权力去维护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却用来肆意破坏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对单位的管理造成了重大安全隐患,对单位合法职工没事挑事耍流氓,竟然会不知她来“闹场”的执法依据是什么,已经构成刑法第397条的“滥用职权罪”。另外,执法者上门不出示有效证件,没有任何执法依据,随意上门骚扰合法公民,已经构成严重违纪、违法。

法轮大法救了黄阿姨女儿的命,而江氏集团迫害手无寸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法轮功学员,迫害其受益的家人,还不放过曾经受益于大法、死里逃生的孩子,当然,中共小警察和社区人员敢如此妄为,故意挑拨孩子与母亲反目要从楼上跳下去,共产党是真正的邪教,一目了然。奉劝其相关人员,给自己留一条路,不要做共产邪党的陪葬品!机会不是总有,而且做的坏事越多被救度的机缘越少,佛法有慈悲也有威严,善恶必报。

江 x :警察 警号 042378 电话 17785553434

班大坤:社区人员 电话 13984131421

陈啸:副所长 警号 037424 电话 13639076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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