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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法轮功学员林金娇和李俊英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福建报道)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七日,武夷山市法轮功学员林金娇和李俊英被冤判三年半。林金娇坚持自己无罪,提出上诉。法院未开庭,四月十日,驳回上诉,非法维持原判。

法轮功学员林金娇,四十六岁,法轮功学员李俊英,五十多岁,家住武夷山市。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一日左右,林金娇和李俊英出去讲真相,被跟踪,后被武夷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据当时警察说,他们已被跟踪一年多。

当地国保大队警察到李俊英家非法抄家,家人才知道她已经被绑架。在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五日,林金娇和李俊英被当地的警察绑架到南平看守所至今。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林金娇和李俊英被非法庭审,她们俩人坚持自己无罪。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七日,法院下达判决书,林金娇和李俊英均被冤判三年半。林金娇不服原判,提出上诉,并聘请律师。

后律师通知,法院以“防疫”为由,不开庭审理。法院曾去看守所会见林金娇,林金娇依然坚持自己没有犯罪。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日,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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