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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大安市法院庭长孙守航、审判员辛广军被举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二月三日】吉林省大安市法院刑事庭长孙守航,审判员辛广军、郁洪铮,书记员张桂晶等,在二零一三年~二零一七年非法枉判多位法轮功学员。现在孙守航、辛广军被举报。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孙守航、辛广军不顾事实,践踏法律,枉判法轮功学员,罪责难逃。

一、个人信息

姓名:孙守航(Sun, Shouhang)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5年8月24日
职务:吉林省大安市法院刑事庭庭长
单位:吉林省大安市法院
住址:1、大安市检法小区电梯楼 ;2、大安市法院住宅楼2单元502


孙守航

姓名:辛广军(Xin, Guangjun)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55年10月20日
职务:吉林省大安市法院刑事庭审判员
单位:吉林省大安市法院
住址:大安市

二、部分迫害事实简述

在二零一三年—二零一七年,大安市法院刑事庭长孙守航,审判员辛广军、郁洪铮,书记员张桂晶等,非法枉判了多位法轮功学员。其中:

一、吉林大安法轮功学员马凤仪、唐树德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三月八日 ,大安市安广镇法轮功学员马凤仪被大安市法院刑事庭长孙守航,审判员辛广军、郁洪铮,书记员张桂晶等非法判刑四年、唐树德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被劫持到黑嘴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二、法轮功学员纪辉、小岳枉法诬判四年,王艳四年零六个月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法轮功学员纪辉、小岳、王艳去农村发放大法的资料救人时,被大安市古城乡派出所和国保大队陈亚民、刘玉明、穆子净等恶警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在大安、洮南、通榆看守所。家属多次和公安局交涉要求放人,公安局长说:政法委书记王德新下命令不得放人,谁放人我扒你们谁的装。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大安市法院孙首航等,在不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偷偷开庭,在610恶头目王德新、刘永波坐镇指挥下,孙守航置法律于不顾,徇私枉法,审判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王艳、纪辉、小岳,法院诬陷说他们不认罪、不“转化”、态度不好,刑事庭长孙守航,审判员辛广军、郁洪铮,书记员张桂晶等,非法枉判非法诬判纪辉、小岳四年,王艳四年零六个月。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律师惊闻当局对王艳、纪辉等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消息后,赶到看守所见当事人,看守所不让见,推脱说:国保大队长隋彦龙和政法委610王德新、刘永波不让见。律师随即找到办案单位法院刑事庭长孙首航,孙心虚,面对面就说自己不是孙首航,不敢承认自己是孙首航。一个刑事庭的庭长心虚到这种程度,真是可悲!要不是干了伤天害理犯法的事,为什么不敢面对律师?

三、吉林大安市老太杜淑芝被非法判三年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下午,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杜淑芝,在自己家中,被大安市公安局局长张怀乾、国保大队长随彦龙、李子木、穆子净等绑架到公安局。杜淑芝当时被迫害的严重高血压,送到市三医院急救,恶警李子木强迫医生打降压针,医生不敢,李子木说,没事,打!快给她打降压针,好给她关进去!在恶警李子木胁迫下,医生打降压针,之后不顾她死活,强行非法关押到大安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三月初,吉林大安市六十五岁的老太太杜淑芝,只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没触犯任何法律,却遭公检法人员合谋构陷,公检法人员恐吓杜淑芝家人拿钱,要不拿钱就判刑,先扬言说要判五年,后来又说判十年。杜淑芝孩子(没有修炼)被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相关恶徒敲诈七、八十万元(具体数额在调查中),恶徒们拿了杜淑芝家的钱,枉法冤判她三年。

约在二零一五年三月末被劫持到吉林省第一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四、 法轮功学员邹玉芳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下午,大安国保队长随彦龙领一群警察,毫无人性地不顾邹玉芳的死活,又把身体极度虚弱邹玉芳从家中绑架关押到白城看守所迫害,不准家人看。

邹玉芳在生命危险情况下,又被大安市法院刑事庭长孙守航,审判员辛广军、郁洪铮,书记员张桂晶等,非法判刑四年半。

五、法轮功学员李巍被非法判刑七个月

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下午四点左右,大安市法轮功学员李威在大安北火车站安检口被绑架,当晚被抄家,8日被绑架到大安看守所。之后构陷案被移交到检察院,2月22日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李巍被大安市法院、刑事庭长孙守航,审判员辛广军、郁洪铮,书记员张桂晶等,非法枉判7个月,被继续关押在本地看守所。

六、法轮功学员齐明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六日,法轮功学员齐明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关押在镇赉县看守所;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被非法批捕,关押在白城市看守所;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被大安市法院刑事庭长孙守航,审判员辛广军、郁洪铮,书记员张桂晶等,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并被勒索罚人民币二万元。

七、法轮功学员王毅被非法判刑一年(监外执行),被迫害离世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下午,大安市公安局原国保队长随艳龙、穆子敬伙同原安广镇派出所长宋有文,李宝江(指导员)等七、八个警察闯进法轮功学员王毅家,将正在他家的法轮功学员韩红霞绑架。穆子敬指挥安广镇派出所警察非法抄了王毅的家,抢走手机两部,之后王毅被非法起诉迫害,判刑一年(监外执行)。二零一七年八月四日早上,王毅在被判刑的迫害中离世,终年五十八岁,此时迫害他的刑期还没结束。

关于这些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详细情况,请参考法轮大法明慧网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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