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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市法轮功学员杨锦妍被非法判刑三年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六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杨锦妍女士,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绑架,十二月十二日被非法判刑三年。杨锦妍女士曾经多次被绑架迫害。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中山市石岐区宏基派出所十多个警察包围了杨锦妍的家,将她与家人隔离后,绑架了杨锦妍,非法抄家,据说抄到一百多份真相资料。过后得知杨锦妍被非法关押在中山市看守所,被检察院构陷起诉。

杨锦妍十一月五日在中山市第一法院被非法庭审,十二月十二日被冤判三年。

杨锦妍九十二岁的母亲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在加拿大温哥华市中心举行的集会上,呼吁营救她女儿。老人表示,她三十多年前从中国广东省中山市移民到加拿大,杨锦妍是唯一留在家乡中山市的女儿,是希望家族有后人能够照管祖业。万万没有想到,杨锦妍因修炼法轮功却屡次遭受残酷迫害。

杨锦妍,自小患有有严重的鼻窦炎,后来发展到鼻咽癌,经常头晕、头痛、流鼻血、严重失眠,走近她的人都能感觉到她的鼻子散发的浓烈异味。修炼法轮功后,杨锦妍恢复了健康,她常常到处向别人讲法轮功给她带来的好处,希望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

曾经多次被绑架迫害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在中国大陆被迫害以来,杨锦妍因为对人们讲法轮功真相先后多次被非法抓捕。二零零二年二月九日被中山市歧江区派出所的公安绑架,非法关押在中山市看守所一个多月。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四日,杨锦妍被绑架到广东省三水洗脑班关押三个月,被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七日,中山市歧江区派出所十多个公安警察到她家,非法抄家,没有抄走任何可做证据的物件。他们没有出示任何文件,以“宣传法轮功”的罪名带走她,关押在中山市看守所。杨锦妍被非法判劳教两年,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三水劳教所。

杨锦妍曾经在三个不同的劳教所和看守所度过了两年零五个月的时间,并受到残酷的拷打。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上午,杨锦妍外出,被警察绑架。当日下午六时四十分左右,其丈夫准备出门时,警察强行入屋非法搜查,其丈夫阻止,被警察威胁、推撞,警察拍照,非法搜屋,不给任何搜查令、文件,还伪造证据想强迫其丈夫签名。

杨锦妍随后被非法判刑三半年,于二零一一年新年前被劫持到广东女子监狱迫害,身体出现胆结石,高血压,耳聋等症,被非法关押在监狱医院。其在加拿大的亲人曾经多次呼吁各界人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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