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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法轮功学员黄金侠被枉判四年 保外就医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长春市法轮功学员黄金侠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七日在农安县伏龙泉慈善老年公寓,被伏龙泉派出所非法抓捕。

那天雨下的很大,吃过午饭不久,来了四、五个小伙子,就强行把她劫持到派出所。之后又把她带回公寓,非法抄走大法书、录音机、护身符等,连仅有的一千一百元钱也抢走了。回到派出所里,把她锁在铁椅子上一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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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他们上班了,黄金侠说要吃东西。后来有人买来两个面包,一瓶水。曹姓警察开始非法审她,照相、按手印等。黄金侠向他们要被抢走的钱,说不能白吃你们的,把钱还给我,我给你们饭钱。警察说一会儿法院来接你一起给。

晚上十点钟左右,经开法院和分局的人来了。他们说:你现在这样,谁也不要你,跟我们回去吧。经开法院连夜把黄金侠带回法院,之后不到一小时,就急忙“开庭”,非法判黄金侠四年。

因身体原因,到市军大医院取来病历。又把黄金侠送到病监关了九天,之后在市法医、深圳街派出所、昆山社区人员的监护下,在虹桥宾馆关了一周,最后定下了保外就医,要求黄金侠每天要到街道司法所签字、按手印、不定期学习等,必须使用联通卡手机,要求二十四小时开机。三个月需检查身体一次,费用自理;还要签五书,参加洗脑班,黄金侠拒绝。

这期间,黄金侠向法院提出警察抢钱的事。法院方面也打电话与警方沟通。还说黄金侠不能离开长春,让家属代取,警方说行。黄金侠的女儿去了伏龙泉派出所,那里的警察骗说钱被农安国保拿走了,让黄的女儿到那里取。黄的女儿又到农安国保,这些人说钱没拿,让她去派出所要。回来后,黄的女儿又找到法院,法院再和派出所沟通没有结果。女儿向法院要了派出所的电话,并多次和他们沟通,最后终于把被他们抢走的钱要了回来。

黄金侠,今年六十岁左右,原来是癌症患者,一九九五年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和精神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十多个着装的警察,私闯民宅逼问:你是不是诉江了?你的诉状在我们手里。黄金侠被劫持到长春第四看守所,检查血压还是190,加上鼻癌的记载,看守所拒收,后来被监视居住。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早六时,辖区派出所姓毛的片警和一个司机,还有两个社区的女工作人员和五、六个警察撬门进屋,把黄金侠劫持到长春经开区法院所谓“开庭”,检察院的人念完起诉书,法官问了几个问题就完事,最后宣称:判三年。最后派出所把她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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