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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躲藏 原中共密山市委副书记李连春回国投案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中共媒体近日宣传声称:“2019年9月24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黑龙江省和鸡西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懈努力,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李连春主动回国投案,并已退出大部份贪污所得赃款。”

据称,走下飞机的李连春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这些年在国外度日如年,无法摆脱心灵上的煎熬和痛苦。回到国内以后,我感到精神上的负担一下子减轻了很多。”

手机视频播放画面显示:2019年9月24日在黑龙江省鸡东县监察委办公室里,有一男一女两个监察人员,站在办公桌后面,女的手里拿着一张纸宣读对李连春的“起诉”:经查实李连春在密山市委任职期间犯有贪污罪,受贿罪。退休后隐居在加拿大,今年五月把李连春从澳洲引渡回国。现在对李连春提起公诉。宣读完起诉书后,李连春在起诉书上签了字。

李连春,男,1953年11月25日出生,曾任黑龙江省密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中共密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13年9月外逃,在国外多年悠哉悠哉的生活。

2019年5月,在美国的一些宗教及信仰团体日前被告知,美国政府意在更加严格地审核签证申请、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拒发签证,包括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如旅游、探亲、商务等),已发签证者(包括“绿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绝入境。美国国务院官员并告知美国法轮功学员可以提交迫害者名单。法轮大法明慧网随后发布通告:请海内外法轮功学员收集、整理和提交迫害者名单,包括迫害者本人及其亲属、子女、资产的信息,以便定位迫害者。

许多西方国家服膺信仰自由的普世价值,基于保护人权的理念,誓言不让自己的国家成为人权迫害者的避风港,从而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机制,用来制裁人权迫害者、遏制在其它国家的人权迫害。2016年,美国通过了《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对确认的人权侵犯者,针对其财富和自由进行制裁。该法案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马格尼茨基法案》已在美国、英国立法。加拿大与澳洲重申《马格尼茨基法案》,使那些违反国际人权法律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美国国务院官员曾透露,有28个国家已经制定或准备制定类似于美国的《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对人权迫害者拒发签证、冻结资产。官员更明确告知,近年有多人因迫害人权被拒发签证,皆因参与迫害法轮功。

根据美国的相关法律公告,符合拒发签证要求的恶行包括:未经法院判决为“死刑”而故意杀人;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没有刑事指控的拘押;绑架或秘密拘押而致人失踪;其它对生命权、自由权或人身安全权的公然剥夺;下令、煽动、协助或以其它方式参与群体灭绝。

这个李连春在任职中共黑龙江省密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期间,直接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2002年10月23日操控法院非法审判姜洪禄等八名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法官拒绝姜洪禄陈述事实经过,威逼姜洪禄承认被枪击过程中有“袭警”行为,遭到姜洪禄的严厉拒绝,恶警刘小虎(警号238675)当时就把姜洪禄毒打一顿,台上的法官、当时在场的市委副书记李连春及台下众多公检法司人员无一人制止;而当另外七名法轮功学员一起制止恶警行恶时,这时的李连春却蹦起来了大叫:“你们要造反哪?!重判!重判!”

姜洪禄被非法判刑十四年。2002年2月12日大年初一,姜洪禄在密山东安大街上,当走到市工商银行西侧时,被公安局政保科孟庆启、杜永山等人开车追上毒打。姜洪禄的头、脸被打的鲜血直流,挣扎爬起,向南跑,孟庆启、杜永山等人打累了也不追了,孟庆启拔出手枪连开九枪,击中姜洪禄左腿膝盖骨下方6cm(后经医院检查腿骨震裂了二寸长裂纹)。姜洪禄被子弹打倒后,孟庆启、杜永山等人疯狂扑上去,抡起冲锋枪托、手枪柄、警棍、皮靴一顿暴打,姜洪禄的头被打开了一个二寸长的口子(缝了5针),头、脸严重变形了,左眼外凸,两眼流血。

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体疯狂迫害法轮功以后,时任密山市政法委书记的李连春在全市政工会议上公开污蔑法轮功,部署密山市公、检、法、司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还有一次在密山青年水库开会,散会时政法委副书记赵淑贤手里拿着一沓纸,举起手晃着手里的纸对大家大声说:我们早就安排调查法轮功了,经过摸底调查密山炼法轮功的有四至五千人。

法轮功学员张玉兰,女,55岁,原密山市铁西村法轮功炼功点辅导员,1999年12月31日凌晨4点被以扰乱社会治安罪劫持到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在残酷的迫害下,于2001 年6月21日在万家劳教所被迫害离世。

法轮功学员刘桂英,女,43岁,密山市水泥预制品厂工人。2002年3月,刘桂英在密山大街上行走时,被密山110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2002年5月份被送到哈尔滨戒毒所,因刘桂英血压高,戒毒所不收。刘桂英被长期非法关押。2002年10月13日刘桂英和杨海玲等10名法轮功学员一起绝食抗议,22日上午被密山市医院院长赵曙光等5—6个人强行灌食,嘴歪眼斜,口角流血,于24日含冤离世。

法轮功学员杨海玲,女,34岁,1968年出生,家住鸡西市城子河区东海矿。2002年4月25日下午,杨海玲在密山针织厂住宅楼被蹲坑的警察绑架,当晚在刑警队遭到刑讯逼供,被打的站不起来。次日,刑警队菊红军、刘小虎在看守所提审杨海玲时,用缝衣针往她头上、身上、胳膊上乱扎,用拳脚、警棍等物及铁丝抽打。2003年4月13日杨海玲被迫害致死,遗体被强行火化。

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经参与和正在参与迫害的人,从省、市到基层,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都将面临正义的审判,善恶必报。现在没有遭报,是老天爷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才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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