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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邹世发枉法冤判多位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邹世发(Zou,Shifa),性别:男,出生日期:1971年,工作单位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职务:副庭长、法官,家庭住址(省、市、县):广东省广州市。

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践踏宪法与法律,与“610办公室”(已改名称“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勾结,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诬判、勒索罚款、剥夺上诉权、并参与洗脑迫害,法律的尊严荡然无存,法律形同虚设。海珠区法院副庭长、法官邹世发,多年来在广州枉法裁判,致使多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送监。

邹世发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事实案例:

1、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海珠区法院非法庭审黄潜,两位律师为黄潜做辩护,认为黄潜的信仰和行为完全合法。过程中,黄潜一直用手捂腰,并向法官表示腰疼厉害需要休息,黄潜当庭曝光说,自己的腰痛是在天河看守所遭到酷刑虐待、穿针戴镣长达五十八天造成的腰损伤。审理该案的法官邹世发枉法裁判,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黄潜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七年六月,黄潜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

黄潜
2、湖南衡阳法轮功学员、设计师牛奔,二零一六年遭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诬判,并勒索罚款五千元。

牛奔
牛奔被非法关押在监狱期间,海珠区法院将牛奔仅有的2177.71元银行存款全部非法扣划,并非法向牛奔发出限制消费令,将牛奔归入限制人员名单。海珠区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粤0105执1637号显示,在牛奔还在被非法关押时,海珠区法院向相关银行、车管所、房管局等部门发出财产情况查询,调查牛奔的财产情况。扣划了牛奔全部的银行存款,在没有发现牛奔有其它财产时,向牛奔发出限制消费令。

3、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强迫法轮功学员、大学教师曾浩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一个月后,曾浩被诬判三年半。

曾浩
4、湖南益阳青年法轮功学员谢宇,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诬判两年,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冤狱期满,因谢宇坚定修炼不妥协,被从海珠区看守所直接劫入广州市洗脑班。

谢宇
5、法轮功学员李常兴医生,今年五十九岁,江西省万载县人,二零零九年,李常兴被迫流离失所,来到广州行医,担任二天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广东康之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坐堂医生。

李常兴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下午,在李常兴被迫害得健康出现严重问题、无法保持站立、不能来到法庭的情况下,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通过视频非法宣判,将李常兴诬判四年。


邹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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