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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迫害 我家庭破碎身心受伤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一九九七年元月,河南南阳市油田王万荣开始修炼大法,三个月的时间,她曾患的多种疾病都好了。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到今天的二十年间,王万荣因坚持信仰被迫害的家庭破碎、身心备受摧残。

以下是王万荣自述二十年来的遭遇。

我叫王万荣,今年六十六岁。修炼法轮功前,我身患多种疾病,如:贫血、胃炎、肠炎、肾炎、乳腺炎、心脏病、附件囊肿,月经常年不停伴有血块。当时身体状况很差,全身肿痛,脸肿,眼流泪,手肿握不住拳头,肚子肿一敲嘣嘣响,腰弯不下,走路腿象灌铅一样沉,头痛头晕,百药吃尽无效,生不如死,我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一九九七年元月,我开始修炼大法,如获珍宝。我认真学法、炼功,三个月,我的病好了大半,从此我丢掉了药罐子,又能上班了。我每天晚上去公园炼功,在家里、单位,走到哪里都按真、善、忍的要求做个好人,半年后我达到无病一身轻!

我发自内心感恩大法师父挽救了我的生命,给我新生!丈夫看我病好了,脾气也温和了,他说:这功真好,我也炼!

一、为大法讨公道去北京上访,遭非法关押和单位“六一零”勒索、夫妻离散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一伙迫害法轮功,我心想,这样教人向善祛病健身奇效的好功法,怎么能是×教呢?一定是他们不了解情况。按照宪法规定公民有上访权,我就去了北京信访局,想让国家领导知道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有奇效的好功法,对国家、人民百利而无一害。

可我到信访局发现这里已变成了警察局,根本就不准信访人说法轮功的事。我亲眼看到:谁说自己炼法轮功,就被推上警车拉走了。当时我想,说了也达不到目的,反而遭迫害,那就以后有机会再说吧!我就回来了。

回到家,钻井公司“六一零”(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说我扰乱了社会治安,把我送到油田公安局。公安局以“扰乱社会治安” 为由,于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硬把我送唐河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出来时,油田公安局要押金三千元,钻井“六一零”要押金三千元。单位还扣了我十二月份工资和年终奖金,从此就不让我上班了!而且家属请退时,按参加工作年数每年给补一个月工资款也没有我的;每个家属每月给贰百元生活费、水电补助,取暖补助等也没有我的,把我开除了。

钻井公司“六一零”还搞株连,把我丈夫从新疆工地叫回来(油田搞的劳务输出),也不让他上班了。我丈夫多次找单位领导和公司“六一零”主任贾松民要求上班,一直拖到二零零零年五月,才让我丈夫去新疆上班,并让我和他一起去。

到新疆,那里的领导也不让我丈夫上班,说:“看着你老婆吧!”我丈夫气坏了,和我生气,又要找领导吵架。两个月后,人员换班时(在新疆人员两年一换)也让我们随着回家。去了两个月,没拿到一分钱,我俩的路费来回两千多元,丈夫真是火冒三丈。后又给公司“六一零”主任贾松民联系,才留下来。十一月底,我随丈夫回到家第四天,单位就打电话强迫交一万元“押金”,当时丈夫气的连饭都不吃了。过了四天,晚上,“六一零”主任贾松民带着保卫科长、干事、大队长陈贡升到我家要一万元“押金”。我丈夫说已经交了六千元了,为什么又要一万元?“六一零”主任说:这是不准上访、不准聚会、不准参加法轮功的一切活动。如做了,此钱就没收,不再给你了。我丈夫不给他钱,一直说到快十二点。最后“六一零”主任贾松民气急败坏的说:“不交,永远不让你上班!”丈夫踢了我两脚,气愤地说:“整天为你扯皮,受不完的气,离婚!”

他们走后,我好言相劝。他说:“不离婚,人家不让我上班,这个家怎么吃饭?孩子上学怎么办?离了婚,他们就不牵扯我了。”我想:一年多来,丈夫为我受尽了气,也可怜他。我炼功为什么要让他跟着受气,离了,他就解脱了。是邪党害得我夫妻离散,家庭破裂。

二、办洗脑班逼我放弃修炼,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一年二月,河南油田局“六一零”指示下属各单位“六一零”人员对所有炼过法轮功的人进行排查,让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不写的人被单位用车送进洗脑班强行“转化”。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四日,我被公司“六一零”人员郭怀谦等人用车从家中绑架到技校洗脑班,一关就是五个多月。

在洗脑班,单位每天派两名家属二十四小时“监视”,每天播放攻击大法和师父的造假录像,逼迫写“转化书”,不让学员互相接触,不让学法,不让炼功;后期,不“转化”的人不让吃饭,每顿给发一包方便面,我吃了一个月零八天的方便面。

我又被转到南阳市政法干校洗脑班一个月。在南阳市洗脑班,除放攻击大法的造假录像外,又多了几个邪悟人员帮助“转化”。管理形式搞的更紧张,每个学员有两个“陪护”,二十四小时看着大法弟子,不让我们之间说话,不让炼功等,上厕所都跟着。最后对不“转化”的学员进行人身攻击。骂我们是赖货。

刚回家四天,钻井公司“六一零”主任贾松明又通知我去南阳市参加第二期洗脑班。为了躲避这种无休止的洗脑“转化”,无奈被迫流离失所!

三、被南召县恶警绑架,非法关押两个多月

在南阳市,我和另一大法学员同租一处院。在讲真相时,另一大法学员被恶警绑架,承受不住酷刑折磨,二零零二年五月八日,带领恶警到住处把我绑架到南召县派出所,关到一个没有水、墙角有一个便池、臭味很大、又潮又黑的小屋里,地上有一条灰很厚还有血的破被子,两天没让我吃饭。

第三天下午五点钟左右,恶警苗小朋把我带到公安局四楼办公室,用“穿心棍”把我吊起来,非法审了五个多钟头。(注:“穿心棍”, 就是把我的两只手用手铐铐上,让我坐在地上,把我的两条小腿立起来,让铐着的两只胳膊放在两腿的两边,用一根一米多长的铁棍从左胳膊弯、两腿弯、右胳膊弯串过去,两人抬起把铁棍两头往两个办公桌上一放,就把我吊在空中,大腿挤着肚子,两脚、两手朝上,头朝下)四个恶警暴力审问我,往脸上浇水,用掌或拳打我的脸、头,整个脸打的黑紫。快休克时,把我放下来,缓过气来,再吊起来,反复折磨了五个多钟头。有时放下来,用绳摔我的背。我的背部被打的也是黑紫,两腿不能行走。他们架着我在屋里转圈。最后看“审”不出什么东西来,就把我架上车,送到南召县看守所。

刚到看守所时,我起不来床,管女号的狱警,用鞋底摔我的头,嘴里还喊着:谁打你了!谁打你了!摔了二十多下,最后累的喘不过气来,才停止。我在看守所全身肿了两个多月,后来突然消肿,瘦得皮包骨。看守所怕我死在里面,通知单位把我接回。前夫已另成新家。

四、油田局“六一零”指示钻井公司“六一零”再次劫持我到南阳市洗脑班及看守所

二零零三年七月九号下午,我儿子大学毕业,带女朋友到家。第二天吃过早饭,我对儿子说:“你俩去买菜,我去看房子(准备开个卫生纸批发部)。”正准备走,钻井公司“六一零”主任郭怀谦带领七、八个保卫人员又闯进我家中,让我去南阳市参加洗脑班。我好言对他们说:“我儿子和女朋友昨天才回来,让我照顾他们几天再说。”他们请示公司党委书记王灵奎,他说不行,今天一定得去。最后硬把我从家中抬上汽车,劫持到南阳市政法干校。

两个月零十天,他们没能“转化”我。油田局“六一零”主任齐刚气急败坏的指示负责“转化”我的钻井公司保卫干事王永建又跑到南召县公安局串通,以上次绑架没有结案为由下逮捕令,由恶警苗小朋为首,于十月二十日,又把我从“转化班”绑架到南召县看守所。以参加法轮功会议为由,安上所谓的“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南召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大概是二零零四年七月底,我被劫持到河南省新乡女子监狱迫害。

五、在新乡女子监狱被迫害

到监狱,我被安排到医院被强制“转化”。一间房子放了四张床,我睡中间,三个已被转化的学员分别睡在两边。由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队长李某负责对我“转化”。她们指使这些已被“转化”的学员监视我,不让炼功,每天读攻击师父和大法的造假文章,然后让写“认识”,不符合他们要求时,不让睡觉。他们换班睡觉,我坐着闭眼也不行,往我眼里抹风油精。因如果能使我“转化”,就给她们减刑,所以她们做转化工作特别卖力,经常围攻打骂我。她们一班“转化”不了,再换一班,换了四班人,迫害了五十多天。后来看“转化”不了,就把我分到二监区到做衣服车间做奴工。

因为我坚持晚上炼功被关进小号。在小号里,每顿只给半个馒头,有时有点咸菜条,犯人改善生活时,没有我们住小号人的份,只给我们一块凉馍,连口水也没有;严冬腊月每天让坐在水泥墩上,一坐就是三个钟头不让动。

演示:关小号
第一次我在小号被关了一个月,被二监区接回后,组织了一个“转化”班子,有两名刑事犯和两名已“转化”了的学员作帮教,由管迫害法轮功队的队长杨爱青和二监区的教导员武秋霞亲自带领。她们一分两班,白天一班,晚上一班,日夜不让我睡觉。她们俩人换班给我念攻击大法的造假文章,然后让我写认识,不写让我靠墙站着或坐小凳子上不让动,我要动,她俩按住我。

有一次,一个刑事犯对着我的脸打了十几掌。她们还从郑州请来专搞法轮功“转化”迫害的人员对我进行“转化”;有时晚上她们让从车间干活回来的犯人头头们也来参加对我迫害。打骂已是家常便饭,快一个月时,她们急了,从迫害法轮功的大队调来七、八名已“转化”的学员,加强对我迫害。到后半夜了,他们看我死活就是不写“转化”书,她们给我写了一个,让我签名,我不签。她们一齐上围住我,把笔硬塞到我手里,握住我的手写。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把笔捣在桌子上,笔尖都按断了,也没签上。她们气急败坏的把我推倒在地拳打脚踢,打得我全身青一块紫一块的,我不为所动。

酷刑演示:暴打
后来,他们又把我调到九监区做珠绣。我晚上炼功,被值班的发现,被送进小号,这次我在小号住了八十二天,因为坚持炼功就给我戴背铐。晚上睡觉,把一只手铐在床头上。更邪恶的是,他们对着窗户播放攻击大法的造假录音。每星期,队上警察去小号逼写“认错书”,不写不让出小号。

酷刑演示:背铐
后来,我反迫害进行绝食第八天时,被接到三监区。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刑满,我被河南油田“六一零”和钻井公司“六一零”接回,派两名家属暗中监视。

因生活所迫,我于二零零七年五月外出打工。二零零八年十月回到油田。我找单位要求补发家属每月的生活费二百元。单位领导说不再补办。后通过涧河社区给办了每月一百六十元的低保生活费。

这是十年来中共邪党对一个坚持真、善、忍信仰的普通妇女的迫害罪证。我们原本幸福和睦的家被江泽民逼的夫妻离散!

二零一二年八月我回泌阳县老家,给老乡两本救人的小册子,由于他受江泽民谎言欺骗不明真相举报,十一月三十号泌阳县公安局刑警队到我家非法抄家,抄走电脑和大法书,把我绑架到泌阳县看守所。二零一三年七月我被非法判刑五年,于当年十月十七日送河南新乡女子监狱迫害。

监狱强制“转化”手段更残酷。一个法轮功学员三个帮教,轮番读攻击大法师父的歪理邪说;晚上两点或三点才让睡觉。十天不转化就换新招,用我的秋裤把脚手绑在床两头,身体成大字形。帮教李冰用笔尖扎我的手;吃饭往嘴里灌,不让大小便。我蹩的实在受不了,就大声喊警察。帮教陈百巧拿起擦地布往我嘴里用劲塞,上下门牙都按活动了,出了不少血。

酷刑演示:死人床
还让我住小号,不让炼功,若炼功把脚手捆着;每顿饭给一个象棋子大的黄馍,一勺稀饭,两三口就喝完了。小号坐班人说:饿飞你!还让我坐老虎凳,睡死人床(就是扒光衣服,手脚绑在床两头柱子上,身体成大字形,臀部对着床上直径六寸多的圆孔上,大小便从圆孔下去。)我绝食反迫害,把我拉到医院用胶管从鼻孔插到胃里灌食,灌的饭中常加有不明药物,灌一段时间后,出现病态,全身无力,记忆力下降,后来什么也想不起来了(我怀疑加有破坏脑神经的药物,不然怎么会记忆力下降?),折磨的我皮包骨!差点死在监狱里。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后来我被接回九监区,关在帮一监舍,两人看着我,若炼功给戴头盔,背铐。不让出门,有时放攻击大法或传统文化光盘,一关就是二年多,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出狱。

江泽民出于一己之私,发起的这场迫害,使多少法轮功学员失去生命,家破人亡!从中央以直到基层,到监狱,那些迫害人员在江泽民的淫威和利诱下,许多人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却昧着良心犯罪,种下了迫害佛法的恶缘。他们中一部份人已经遭恶报,成为江泽民迫害佛法的牺牲品。可见,这些参与迫害的人员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从这个意义上讲江泽民对全国人民犯下了滔天大罪!

写出对我的迫害经过,揭露江泽民一伙的罪恶,同时也想再给其他参与迫害过我的人一次选择善恶的机会。虽然我和家人遭受了严重迫害,但还是想让他们了解真相,明辨是非,能选择一个好的未来!毕竟他们都是受谎言蒙蔽的,也是应该得救的生命。

参与迫害我的部份人员有:

河南油田钻井公司党委书记:王灵奎
“六一零”主任:贾松民
保卫科干事:陈振进,王永建,郭怀谦
涧河社区团委书记:王果。
固井三产业队长:邱慧德,副队长:赵明昌

河南省泌阳县公安局国保队:
岳队长·王华阳·王红。
检察院:闫世杰
法院:刑东伟(审判长)袁长生(审判长)侯平波(审判员)柯 欣(书记员)
泌阳邮编:463700

河南省驻马店法院 邮编:463000
马洪涛(审判长),赵 飞(审判长),曹黎萍(审判员)
河南省新乡女子监狱:
童国荣(邪教办主任),杨爱青(九监区队长)武秋霞(二监区教导员)
河南省南召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苗小鹏(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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