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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贵州省法制教育培训中心教育科副科长杨余珍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杨余珍(Yang,Yuzhen),女,出生日期:一九五零年八月十三日。出生地:湖南省。工作单位: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职务:贵州省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即“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教育科副科长、“帮教组长”、“医务组组长。家庭住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玉厂路193号2单元附7号。身份号码:520102195008134621。

迫害事实简述:

杨余珍,身高一米六三,医务专业,曾在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工作;二零零五年,杨余珍达到退休年龄后,又办理手续,返聘回对外谎称“贵州省法制教育培训中心”的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继续出卖灵魂,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杨余珍自二零零二年十月调入贵州省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以来,作为所谓的“教育科副科长”、“帮教组长”和所谓的“医务组组长”,是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的主要打手,直接参与并指使下属对被绑架到烂泥沟洗脑班的数百名法轮功学员实施了群体灭绝性迫害。杨余珍在负责所谓的医务组期间,与所谓“六一零帮教责任人员”黄琰等采用灌食、药物迫害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有的法轮功学员被灌得大口吐血,有的灌得大量便血。

二零零六年,杨余珍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高茂森的迫害,利用包夹人员潘某(原贵阳市百货公司职工)、陈某(无业人员)、胡某(原贵阳市电视机厂失业职工)对高茂森进行迫害。高茂森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被逼冲出洗脑班铁门,恶徒将他抓回后殴打致死;事后又伪造现场,谎称高茂森上吊自杀。据知情人讲:就是打死的。

杨余珍对法轮功学员高茂森、刘远珍、石通文、包丽群被迫害致死案负有主要责任。

更多详情见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日文章
《贵阳烂泥沟洗脑班恶人录》

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教育科副科长、“帮教”组组长 杨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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