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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师高丽娟已被非法关押16个月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市滨海新区四十七岁的教师高丽娟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天津警察绑架并批捕。

二零一八年九月滨海新区检察院把高立娟非法起诉到天津滨海新区法院。滨海新区法院曾两次欲对她非法庭审,并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召集高丽娟的两位辩护律师,搞了一次庭前会议。

截至目前高丽娟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看守所已达十六个月。她的女儿面临高考,身边没有亲人,孤苦无依。在远方亲友的帮助下,女儿本打算出国上学,却被天津610办公室人员无理干涉。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天津市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察伙同各区级公安分局和下属派出所在全市绑架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高丽娟在内有37人被绑架,五人被骚扰恐吓。所有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几乎均被抄家。至少14人被非法批捕,九人被非法庭审,三人已被冤判入狱。

这一天的上午八点多,天津大港胜利派出所多名便衣警察在高丽娟家楼下,把准备开车上班的高丽娟围堵并绑架到派出所,随后警察和六合里居委会十多个人到高家不断敲门,家中年近八旬的高丽娟母亲判定来人不是自己的女儿或外孙女,但又不知是谁,没给开门。警察在未经家人允许情况下拿钥匙私自闯入,实施非法抄家,抢走多本法轮大法书,师父法像,多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八十岁的母亲受惊吓差点跌倒,被当时去串门的一位大姨抱住。

下午,警察将高丽娟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看守所。一个月后,高丽娟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九月滨海新区检察院把高立娟非法起诉到天津滨海新区法院,并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滨海新区法院召集高丽娟的两位辩护律师,搞了一次庭前会议。

因为是所谓的庭前会议,不允许家属旁听的。只有高丽娟和两位辩护律师进入法院。会议进行了两个小时,两位律师从法律等方面,对检察院公诉人指出的所谓证据给予驳斥,一位律师提醒法院和公诉人:中共指出的十四种邪教中根本没有法轮功。另一位律师出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五十号》,内容包括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废除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申明法轮大法的相关物品都是合法的。高立娟心态平和,告诫在场的法官现在是办案终身责任制,要做出明智选择,并递交法官一份很厚的材料。高丽娟自己也对所有的讯问一概否决。但检方和法院对此置若罔闻,声言要枉法重判高丽娟。

在此前后,滨海新区法院曾两次欲对她非法庭审,但又借故取消。至此高丽娟已被非法超期关押达十六个月,近490天。

修法轮大法身心受益

高立娟,今年四十七岁。年轻的时候身体不好,经常会头疼、连续性的干咳,并出现严重的肺积水症状。一九九八年她与丈夫一起有缘接触法轮大法,开始修炼法轮功。病情得到控制。

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的二零零一年,高丽娟的丈夫因为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三年,她本人抱着只有六个月大的女儿被关进洗脑班,被迫放弃了修炼,导致身体状况大不如前,而且每况愈下。因为身体不好,脾气也很差,经常会生气,与家人吵架。

二零零九年初,她重新回到法轮大法修炼中,并真正认识了修炼大法的意义。她用大法法理要求自己,整个人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修炼几个月后,她的病完全好了。去医院检查,照片显示肺部连钙化点都没有了。同时,她在家庭里对待家人变得平和亲切,家中也不再有吵闹的声音了。在工作上更加努力,每天都精力充沛。在为人处世中,她用法轮大法先他后我的法理要求自己,多为他人考虑,遇到问题先想自己的错。

女儿眼中的妈妈

多年来高丽娟一直与母亲、女儿一起生活,丈夫漂泊异乡。她被绑架关押,使老母亲受到惊吓,远在东北的姐姐因为担心老太太身体不好,生病无人照顾,就把老母亲接走了,只留下还在上高中的女儿一人在家,日常生活全靠周围邻居照顾。

在女儿的心目中,妈妈在家庭中不论是作为的女儿、妻子、母亲,还是单位里的教师,生活上的朋友,每一个角色她都用真、善、忍标准来要求自己,成为一个更好的人。妈妈在修炼中的一切改变她都非常清楚。她坚信:妈妈没有错,她只是想为带给她这一切美好的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

十八年前,父母遭受的迫害,当时还在襁褓中的她尚且懵懂不知。那段经历她是从妈妈那听说的。而今再一次失去父母亲人呵护的苦难,却在她身上真实的发生着。她知道象妈妈这样正义且善良的人还有太多,却偏偏受到了迫害,令人痛心疾首。

作为女儿,她真心希望能唤醒世人的良知并制止这场违反法律违背道德的邪恶迫害。立即无罪释放她的母亲――法轮功学员高立娟,还法轮大法清白!

迫害责任人、单位:
天津滨海新区法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北路鑫盛园丨号楼
高立娟非法庭审公诉人吴庆强,法官魏晓飞,庭长杨砚迪。
胜利派出所所长于洪明 13920068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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