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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64岁季文波女士被非法庭审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遭五个多月的非法关押与精神折磨,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季文波女士戴着手铐被法警带进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法庭时,脸色苍白,身体虚弱,声音无力,听力不聪。

今年六十四岁的季文波女士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被通知到萨尔图铁西社区委员会领采暖费时,遭到铁西社区街道警务室警察王某、李志强伙同让胡路区龙岗分局警察有预谋的绑架。龙岗分局警察给季文波扣上“伙同”和“逃犯”的罪名,惯用“涉嫌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非法构陷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检察官玩忽职守,亵渎职权,再给季文波女士枉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经济发展和触犯刑法第三百条”之罪,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非法起诉构陷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并非法建议量刑七年。

原定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上午十点开庭,到下午三点多钟才“开庭”,公诉人竟没带卷宗。公诉人远程非法指控季文波于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伙同”法轮功学员程金芝、李俊英涉嫌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而所指控季文波的所谓“证据”确为不实,也根本就不是什么犯罪“证据”。

季文波只因到程金芝家串门,就被构陷成了“伙同”案,公安机关把当时在程金芝家中掠走的物品,再罗织、强加给季文波,法庭上没有人证、物证,只是公诉人一面之说。起诉书中也没有一句话说明季文波的行为是怎么触犯刑法三百条的。而季文波女士修炼的法轮功(法轮大法),教人向善、遇事为他人着想,提升人的道德、使人们身体健康、福泽众生,于国于民有百利无一害。

律师依法为季文波女士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任何违法行为都有社会危害性,而构成犯罪必须有很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季文波的行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没有导致任何他人的生命、财产的损失或伤害,也没有扰乱公共秩序,更没有损害公共利益等,可以说没有丝毫的社会危害性。季文波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她是一个正直守法的公民,所采用的手段也是和平的方式,是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季文波女士陈述说:法轮功不是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她自己修炼法轮功后一身病都好了,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至今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就中国(中共)打压。我只是上程金芝家串门,就遭绑架,被构陷。最后她说:自己信仰无罪,并要求法庭无罪释放。

非法庭审将近一小时,庭审结束,季文波由于腰疼站起时身体很吃力,法官让法警扶着她点。季文波仍被送进大庆市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

季文波女士四十岁时患上了心脏病、类风湿、神经衰弱、胃肠不好等疾病,整个人面黄肌瘦。一九九六年,她有幸修炼法轮功后,以真善忍标准做好人,提高道德和境界后,一身的疾病不翼而飞,身体神奇的轻松。善良的她,倍加孝敬、侍候老母亲,一直到母亲八十多岁寿终。在亲朋好友中,她也是有口皆碑的好人、孝女。

母亲去世后,季文波就没有了住处,已经十几年了。在法轮功遭到中共的无端打压与血腥迫害后,季文波的生活更加艰辛。因她打工收入微薄,只能糊口,买不起房子,有时她还住在简陋的或待拆迁的没气没电的房子,实在住不下去,就四处流离。在被非法开庭时,当法官问她的住址,她说没有地方住,法官都很惊讶的说现在还有没房住的。其实在大陆,也有象季文波老人这样没有房住的人很多。

事件回溯

因串门遭绑架、并被非法通缉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季文波女士到法轮功学员程金芝(被非法判刑七年半,正在哈尔滨女子监狱遭受迫害)家串门,被突然闯进的龙岗分局便衣警察绑架,关押在大庆市看守所,又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季文波女士构陷到让胡路区检察院,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被检察院非法批捕。

季文波绝食抗议非法关押,遭受野蛮灌食,身体被迫害致心脏衰竭,生活不能自理,人瘦得象皮包骨,奄奄一息,生命出现危险,家人依理要人,两个多月后,龙岗分局警察勒索两千元钱做抵押,二零一五年一月,以“取保候审”释放了季文波。

季文波老人出来后,因没有住房,在外颠沛流离。这期间,不法之徒多次以签字为诱饵,到处找季文波,还不断的威胁、骚扰家人必须找到她,使公民正常的生活不能保障。他们找不到季文波,于二零一五年竟把好人当作逃犯在网上通缉,而季文波和家人完全不知道这一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非法行径。

四年后因领采暖费再次遭劫

大庆市萨尔图区铁西社区委员会郭姓女人通知季文波,必须本人来领取冬季采暖费。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下午,季文波到社区委员会,“恰巧”碰到认识她的铁西社区街道警务室警察王某,王某还假意问她干啥来了。季文波等到郭姓女人来上班时,说明来意。郭姓女人跟季文波也熟,便说:钱没放在单位,在她家里。就这样季文波也没领到采暖费。

大约半小时左右,当季文波从社区委员会往外走时,再“碰到”王某,他让季文波跟他去一趟,季文波没去,他不怀好意的问季文波还炼不炼法轮功了?季文波没理他。王某就和社区的一个叫李志强的警察强行往屋里拽季文波,在野蛮的撕扯中季文波老人倒在地上。然后他俩打电话,叫来让胡路区龙岗分局四五个警察,仍无理的问炼不炼法轮功了,季文波仍拒绝回答。几个警察声称她以前在龙岗“有事”,又连推带拽,外衣都被拽掉,季文波老人再次倒在地上,然后强行把她绑架到车上拉走,一直没有通知她的家人。

快一个月,家人没有季文波的音信,托朋友四处打听,才得知季文波被龙岗分局警察蓄谋绑架,关押在大庆市看守所,绝食抗议迫害。季文波绝食了二十多天,遭受灌食折磨与精神摧残,当时,看守所还不准许律师会见。

法轮功教人向善,按真善忍理念做好人,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修炼法轮功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是合法公民,根本就不应该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人类善良,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有惩治“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规定;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这场以江泽民为恶首的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连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为了权力都公然践踏。在中共610的幕后唆使与胁迫下,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不法者昧着良心,违背天理,执法犯法,如不赶快悬崖勒马,立即停止犯罪行为,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你们的将是被追究法律责任和可悲的下场。

希望法官能够冲破强权和谎言的束缚,维护法律的尊严,肩负起法官的神圣使命,维护正义,选择善良,秉公执法,不要再审判、冤判修炼佛法的法轮功弟子,这样不仅给子孙后代造福,也为自己和家人选择光明未来!请对季文波女士的遭遇给予正义的帮助!

相关责任人及电话: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苑南路西苑街301号门(让区法院)
邮编:163453 区号0459
法院院长:白景权 0459-5509009 5509001 13936708080(新上任2017.7)
原法院院长:李卓琳,0459–5994066,13359596123
副院长魏文斌,0459–5997575,13359596118 (主管刑事案件)
张书琦,0459–5977552,13359596011
刑庭庭长:施洪斌 13359596012(参与庭审季文波的法官)
纪检组长:张旭光 0459–5990640
法官:李晨勇 13359596120

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玉门街139号 邮编:163453 区号:0459
案件管理中心:0459—5973418
检察长:阮之华
副检察长:赵岩松(侦查监督科主管) 13359590310
侦查监督科刘笑臣 18104592167
科长:朱赤红 0459-5974401 13359590355
公诉科:孙学材 133595903179(参与迫害季文波的公诉人)
穆青松 0459-5951202转8409(参与迫害季文波的公诉人)
邓 兵 13359590360
张成相 13359590319
王 欣 15845800337
刘晓丽 15845800382
于淑平15845924989
朱玉旋 13936702396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铁西社区警察:李志强(参与绑架季文波)13904593613
让胡路区龙岗分局:区号 0459
局长王秀成 18603677222 13804688998
政委渠修泉 18945600577 13394661899 8175033(宅)
副局长赵志航 13504891168 18603677126 5968899(宅)
副局长孙英君
副局长孙万库 13394663234 13936706110 18945601110 6092555(宅)
纪委书记邓海峰 13349500002 15245990811 18603677656 5153176
刑事侦查队三队队长宋殿明(参与迫害季文波的办案人) 13329503319 13903693319
刑事侦查队三队警察朱磊(参与迫害季文波的办案人) 13304598085 13604598085
大庆市看守所
赵海深 所长 4617592 6036006 13394660195 13394660233
刘树贵 教导员 6036006 13394660195
周福利 副所长 6036006 18204590976 13394660330
施长利 副所长 6036006 18204590933 13263645111
杨永国 狱警中队长 6036003 18204590889 13704894005
李佩祥 狱警 6036003 13059090901 13351390901
尹占军 狱警 6036003 18204590880 13604663241
彭丽峰 狱警 6036003 18204590857 13394660177
迟娜 狱警 6036003 18645926567
于海龙 综合中队长 6036003 18204590887
张植榜 后勤 6036005 18204590891 13394660191
丛凌云 内勤 4616100 18204590866
于静 报账员 6036005 18204590883 13359801109
张裕辉 三门 6036003 18204590856 13234928452
张玉铁 综合 6036003 13394660203
齐红 医护 6036003 18204590903 13394660167
李菲菲 医生文职 6036003 13351852085
闫景芳 档案 6036001 18945269717
刘士充 二门工勤 603600213936834388
宋建国 二门工勤 6036002 13936720937
杨军 二门工勤 6036002 13039859696
迟青 二门警察 6036002 18204590859 1312459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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