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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关押一年半 佳木斯市李绍志身体虚弱住院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李绍志被非法关押一年半,现在在吉林省长春市中心医院住院,也就是长春市第三看守所的病监,身体非常虚弱。听说从二零一九年年前就开始绝食抗议。

李绍志,现年五十六岁,原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煤矿机械厂工人。一九九八年八月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打压法轮功后,李绍志在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李绍志和其他十一名法轮功学员不堪忍受劳教所的虐待,逃离劳教所,从此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六年,李绍志回到家乡佳木斯,八月三十一日被人举报抓捕,后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日出狱后,在哈尔滨多年来靠打工和做一些生意维持生活。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晚六点半左右,李绍志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租住的楼房前被两名便衣绑架,随后他们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到李绍志租住的房屋非法抄家。后证实是长春市南关区民康派出所警察,当时没有着装,开的是微型面包车,有人还在李绍志租住的房子中蹲坑,屋里留下多个吃过的饭盒和饮料罐。李绍志当晚直接被绑架到长春市民康派出所,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四月末,南关区检察院将李绍志构陷到南关区法院,家属给李绍志聘请的律师多次给南关区法院打电话问谁是李绍志的办案人,均遭到推诿,不告诉。七月末律师又一次给南关区法院打电话咨询,被告之去司法局备案,律师说有这条法律吗?他们说没有。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律师去了南关区法院,法院办案人告诉律师,说案子已经退回公安了,之前在检察院已经被两次退回公安。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长春市南关区法院对李绍志非法开庭,律师做了无罪辩护。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家属去看守所给李绍志存衣物,被告知已不在看守所关押,说已经被送到长春市中心医院住院。家属去了中心医院查询,被告知是在那住院,问是什么病住的院,对方不告诉。

李绍志被抓捕前身体非常好,没有什么病。听说李绍志住院后,家属非常担心。现在听法院的办案人说李绍志从年前就开始绝食抗议非法关押,现在身体非常虚弱。请海内外正义之士伸出援手。

 

吉林省长春市中心医院第三看守所病监咨询电话:0431-84330150

长春市第三看守所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镇
高毅
总机:0431—84162709转8041
043184162702
043184162710
所长:孙海峰

南关区法院;
办案人:张大石:17643107308

郭桂玲 院长 17643107996 13943039728 办公电话:88740777
张宇欣 副院长17643107997 13894893777 85356558
刘岩 副院长 17643107998 13904331566 85359191
孙立金 副院长 17643107979 13943150011 85338353
王为国 副院长 17643107977 13843161167 85359393
吴晓波 副院长 17643107989 13331671800 85331127
冯晓红 副院长 17643107966 13180806611 85353909
李健 副院长 17643107995 13331681225 85354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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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伟17643107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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