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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铁岭县刘艳芳自述长达十六年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我叫刘艳芳,家住辽宁省铁岭县大甸子村四组,今年四十四岁,自从一九九九年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迫害以来我和家人遭到长达十多年严重迫害及牢狱之难。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二日,我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非法抓捕,关押在铁岭市看守所一个月,在此期间我绝食十四天抵制对我的迫害。信仰无罪,信仰真善忍更是无罪。可是在中共高压下,信仰、人权、人身自由被剥夺,我被非法劳教三年。

我被劫持到马三家女子劳教所时,那里已经非法关押了一千二百位左右的辽宁省各县市级的女性法轮功学员。当时马三家女子劳教所分成三个大队,我被关在三大队。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软硬兼施,一方面请各种人进行洗脑,搞文艺活动等进行所谓的感化,另一方面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押在地下室,用各种酷刑手段对法轮功学员实行暴力“转化”。据我知道的,有很多法轮功学员绝食反迫害,有的被长期关押在小号,有的被长时间罚坐,坐到屁股流脓血,血水一直淌到脚后跟,最后尾椎骨都烂了,露出两、三厘米的洞,都看见骨头了。

秋天,劳教所逼我们到野外扒玉米。有一次我被拉到野外扒玉米,劳教所为了挣钱阴天下雪也不停。在那里不让法轮功家人接见,偶尔让接见时也不允许说话,只能说这里如何好,来骗家属,他们所的做一切都是伪善,以达到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的目的。我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被释放。

我回家后,才得知丈夫董钦飞也被非法判重刑十四年。我责无旁贷地成了家里的顶梁柱。我到市里打工挣钱,照顾家里年迈的父母、公婆、被迫害成疾的大伯哥、瘫在炕上的大伯嫂以及年幼上学的孩子等七、八口人。到耕种的季节,我还得回家种地。

这样的生活我熬过了十年。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我在给世人送真相台历时遭人恶告,被铁岭县腰堡镇派出所的三、四个便衣警察绑架。警察抓住我的头发强行搜身,个人物品,大法材料都被抢走,一个人嘴里说是铁岭县国保的,边说边打了我一个嘴巴子,脸被打肿。之后,我被押进一辆警车,送到腰堡派出所非法审讯,我没有配合,一直到半夜十一点左右,后来拉我到中医院抽血化验,我不配合,义正词严地告诉他们这是违法的。他们把我非法关押在铁西看守所,让我做奴工,不允许炼功,我拒绝做奴工,被戴上最重的铁链子,定位锁了七天七夜。女狱警兄冬梅威胁不干活就关小号、体罚。我被整天罚站十二小时,晚上洗脑到十点钟不让睡觉。家属接见、买生活日用品都受限制,不允许别人和我说话。我就找男狱警谢方文问为什么这样对待我,凭啥?他说是这里的规定,法轮功学员一切福利都没有。我说:信仰无罪,我没犯罪,做好人没错。他说人不是他抓的。我说:公检法是一家。他理屈词穷,气急败坏地大骂。

二零一五年四月七日,我丈夫结束了十四年的冤狱。然而四月十七日是我被非法庭审的日子。我不放弃信仰,铁岭县公检法非法判我三年。我请律师上诉。可二审没有开庭,在看守所就宣布维持原判。我还没见上丈夫一面,就又被劫持进监狱。十七年夫妻天各一方,亲友们无不为我们的遭遇落泪。

在出狱前一个月左右,我要求归还我的手表、手抄的大法书等个人物品,狱警互相推诿。最后我说:不归还我的个人物品是犯罪的,我要告你。一女狱警恶毒地说:你威胁我,等你回家时,在释放证上写上你是重点人物。我不动心。最后他们将物品归还我。出狱前几天,狱警说签字才能放我,我说,我什么都不签,我没罪。就这样我堂堂正正地出狱回家。

我虽然深陷冤狱,遭受了种种痛苦。但是我坚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信仰真善忍无罪,佛光普照的一天一定到来。在此,我感谢同修们这些年对我及家人的关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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