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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害法轮功学员 检察院、法院人员遭恶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千古以来,人们对于执掌国法的人,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执法者可能拨云见日,让公堂的冤情重见光明,所以人们对公正判案的法官都以“青天”来称谓。

然而,二十年来,中国大陆各省市检察院、法院有关人员,一直参与迫害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对他们非法判刑,冤判达最高二十年,犯下了迫害佛法修炼人的重罪。这些年来,善恶有报的天理一直在兑现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夏元祥遭恶报被抓捕

夏元祥是哈尔滨双城区法院刑事庭庭长,自在位十几年以来,一直跟随江氏集团不遗余力的迫害法轮功,把按真善忍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判刑入狱,而且多数都是判十几年重刑。

特别是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双城区公安局群体绑架法轮功学员中,将双城市第三中学教师康长江、第六中学教师骆艳杰,还有姜晓艳、田晓平、岳宝庆等人判十几年重刑,在对他们开庭时,如临大敌,城内戒严下令,城外各乡村法轮功学员不准进城参加庭审。

夏元祥将无辜的好人判重刑,分别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和呼兰监狱遭受着非人的折磨,给他们及家人造成极大的痛苦。

夏元祥罪行累累,而今被抓形式上是经济问题,实为践踏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迫害修佛向善的法轮功学员,遭上天的惩罚和警示,为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残余当了替罪羊。令还在继续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赶快思过,停止恶行,恶报随时到来,夏元祥就是前车之鉴。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法院桑泽涛遭报

桑泽涛,原玉田县法院刑庭副庭长,多次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学员及家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法轮功学员对其多次讲真相,桑泽涛不听不信。

二零一七年,桑泽涛被审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被判缓刑,开除了公职。表面原因是贪腐受贿,实则遭到了报应。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检察院武传忠猝死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检察院恶党书记、检察长武传忠,于二零一八年十月末(约十月二十四日)突然猝死,时年五十七岁。

日照市五莲检察院是中共山东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专门迫害法轮大法学员的检察院,近几年来,该检察院紧跟恶党迫害政策,已经构陷数起法轮功学员的冤案,导致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诬判,非法关押到监狱遭受迫害。目前,还有几例正在非法起诉阶段。

作为检察长,武传忠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奉劝世人千万不要参与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善恶必报是天理,在大是大非面前,分清善恶,为自己及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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