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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女青年敖瑞英遭绑架迫害 含冤离世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二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敖瑞英女士,鄂温克族人,二零一八年六月在北京做客被绑架,被所谓“取保候审”,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在取保候审期间含冤离世。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下午,警察、辅警等共十多人,到北京大兴富强西里小区魏学军、张秋莎家,持续敲门未果后,暴力把门撬开,将张秋莎、魏学军绑架,并把来做客的敖瑞英等两位亲友也一并绑架,非法抄家,将家中翻的一片狼藉。

四人全部被戴上手铐带走,被非法关押在兴丰派出所。当天警方非法对张秋莎下了逮捕令,将张秋莎的丈夫魏学军非法拘留,以所谓“妨碍治安罪”非法拘留敖瑞英女士。之后,敖瑞英女士与张秋莎、魏学军夫妇,被送到大兴看守所非法关押。

后来,通过律师,敖瑞英被“取保候审”回到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家中。出看守所后,敖瑞英一直咳嗽,身体逐渐消瘦。期间,敖瑞英要求取消“取保候审”,无罪释放,但一直没有得到答复,直到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含冤离世。

敖瑞英母亲等大杨树镇法轮功学员长期遭受迫害

敖瑞英的母亲敖青荣也是法轮功学员。敖青荣自一九九九年四二五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以来,多次被中共迫害,曾遭到非法抓捕、关押、拘留、劳教、判刑,被迫害接近二十年。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法轮功学员长期遭受种种迫害。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一日、十二日, 610邪恶头目张世斌等到鄂旗大杨树和大杨树公安局局长李淑良、警察李本学等操控各派出所警察,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绑架、非法抄家、殴打。当时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敖青荣、雷秀香、刘春勋、刘荣勋、刘金玲、孟淑霞、洪立涛、张丽、樊凤英等人。

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晚八点左右,莫旗610警察张世斌、刘福清、敖力强、王宝娟在大杨树镇街西派出所所长德能山带领下,绑架新婚刚一个月的法轮功学员杨宇新、甄海燕夫妇。八月二十七日杨宇新被迫害致死,甄海燕被非法劳教二年。

从二零零九年十月末到十二月十三日,大杨树公安分局伙同各派出所,再次对大杨树镇以及周边各村屯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和非法抄家。敖青荣再次被绑架。

二零一五年九月份,敖青荣因诉江,被大杨树中央街派出所入室绑架。当天,敖青荣的丈夫和孩子都不在家,家中只有敖青荣一个人。随后十一月十七日至二十三日,大杨树镇曹纪海等六名法轮功学员,因“诉江”被绑架。此次绑架由内蒙古鄂伦春旗公安局局长孟海平主管。

敖青荣女士,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开庭。敖青荣家属聘请了律师为敖青荣辩护,要求立即释放。那天法庭上坐满了便衣警察。公诉人提出敖青荣曾被劳教过、属于重返。律师指出中国劳教制度在国际法上都是违法的,所以中国的劳教制度才被废除,这种违法的行为怎么还能提出来?公诉人污蔑法轮功是×教,律师从公安部颁发的各个文件中做了全方位详细的驳斥。

公诉人的第三条是敖青荣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律师从法律角度讲述敖青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江泽民也是公民,公民起诉公民是合法的。法轮功没有罪,敖青荣没有罪。法官、公诉人都无言以对。

可是,敖青荣并没有被释放,之后被非法判刑,刑期二~三年,具体不详。敖青荣出狱回到家中才一、两年,女儿又含冤离世。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维护公平、正义,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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