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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委副书记张建华遭恶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十一月六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曾任烟台市市委副书记的张建华被以贪腐的名义,取消退休待遇。张建华是山东省被惩处的第二个退休正厅贪腐高官,实际上,张建华因积极推动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

张建华在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任烟台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副市长职务期间,对烟台市的法轮功修炼者大肆镇压,积极布置下达铲除法轮功的指示,并在宣传工作会议上拍桌子歇斯底里叫嚣:“我就不信整不了法轮功!”“要彻底除尽!”“绝不给法轮功生存的条件!”等等,并对打压法轮功不利的单位严词批评并加压。

在他的主持和指使下,烟台市屡屡绑架法轮功学员进洗脑班,并对修炼法轮功的干部家属专门集中绑架洗脑,加以迫害,甚至直接点名要行动不力的基层单位免除法轮功学员的职务。

如此仇恨真、善、忍的人,必定劣迹斑斑,如今,张建华被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造成公共财产特别重大损失,不肯收手,涉嫌滥用职权犯罪之名而被惩处,这充分说明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时候一到,马上就报。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使退休,势亦难逃。

真、善、忍是天理,法轮大法是救度世人弃恶向善、挽救人类的唯一之途,奉劝那些执迷不悟的人,退出党、团、队,归正自己,善待法轮功,才能消灾解难,获得美好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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