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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刘丰春被非法庭审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法轮功学员刘丰春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被黄岛区法院非法庭审。

刘丰春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下午在家干活时被黄岛区泊里镇派出所绑架,什么原因不知道。警察抄走了两台打印机、一台笔记本电脑、全部大法书、还有一包真相资料等个人物品。

三月二十一号下午警察又把他妻子也带走了,警察问他妻子是否也炼法轮功,打印机是谁给的,和谁联系。他妻子没有配合他们,只是讲真相。当天晚上就回家了。

到底为什么绑架刘丰春警察也没告诉。再后来人在哪里都不知道,家人什么消息也得不到。

刘丰春被绑架后,没有任何消息。后来聘请了律师,直到七月十八日通过律师家人才得知他一直被关在胶南看守所,是因为在泊里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人恶意举报,经过监控非法抓捕。刘丰春已于四月二十日被非法批捕,案子已经转到黄岛区检察院。

二零一八年八月底黄岛区法院通知九月六号开庭。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上午刘丰春的家属和律师八点多就到了法庭门口,十点前进入法庭,下午一点半结束。实际开庭时间是十二点三十分到一点三十分结束。

开庭过程中同修刘丰春为自己做了无罪申诉,律师为同修做了无罪辩护,有理有据。最后法官和公诉人都无异议表现。当庭未宣判。

 

法官叫曹旭晶,女、四十多岁,电话:18563901790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法院 或 黄岛区长江中路197(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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