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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市三名老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经历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三名法轮功学员陈水英(女、64岁)、方云珍(女、61岁)与孙礼英(男、72岁)炼了法轮功后,一身病全都好了,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后,他们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迫害。下面是他们诉述被迫害的经历。

一、法轮功学员陈水英遭迫害的经历

我叫陈水英,女,一九五四年二月二十七日出生,咸安区同心路居民。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开始学法轮功。我是原工业局的一名退休职工,在学法轮功以前,身患多种疾病,到处求医无果。得大法后,在大法的修炼中,在大法师父的呵护下,我的身体渐渐的康复。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我六次被非法抄家,多次被恐吓骚扰。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我在下班的途中,遇见原南山派出所的代理所长严金龙和另一警察,说找我有事,叫我跟他去。随后把我劫持到猫耳山看守所,因为当时是下班时间,没有人,又把我劫持到南山派出所,交给政保股副股长盛和保,将我非法审讯一番,后和派出所的陈平一起将我劫持到咸安区猫耳山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然后把我的钥匙拿去,把我的办公室和家非法抄一遍,什么东西都没有找到。

家人在外边急得到处找他们说:她是一名癌症患者,你们不能关她。可是这些听信了江泽民的谎言的人无动于衷,二十天后,在家人四处找人、强烈要求下,把我带到医院做了一个检查,确诊后才让我保外就医,放我出来。还找家人敲诈勒索一千元(伙食费除外),家人在吼叫下把我送到医院救治,麻药没到位就开始动刀,后又送到湖北省肿瘤医院放疗,在放疗的过程,把我的身体放成了放射性的肺炎,人不行了,接回家到咸安医院插氧气,钱花了七万多,人也不行了,家人也只好忍气吞声,因为只有我自己知道大法好,大法师父救了我,所以我再三要求家人把我送回家去,我自己炼功就好了,后来他们看也没办法就送我回家了。我在家又开始学法炼功,身体又慢慢的好起来了。后来我能上班了,肿瘤医院的医生听说后都说是奇迹,太神了。

就是这样,派出所的人还不放过我,在二零零零年新年期间跑到我家吼叫家人,我爱人把一纸箱拿给他们看,他们都吓住了,说这么多药啊,当年有九个月没能上班,当年的公务员考核不及格,局长找我谈话,我说你让我说真话还是假话?他说真话,那我说两句话:一是我对不起我的师父,在大法和师父受冤的时候我未去北京为师父申冤,没有到政府处为大法申冤。师父给了我一个好身体,几年没住院没吃药,为国家节省了大量的药费,我因炼功身体好工作也好,所分担的工作都拿了奖。二是共产党对不起我,我把我的青春年华都献给了它,它让我在医院治病,才给了两千块钱,把我的家庭搞得小孩要休学,到处借债,有这么好的功不让学炼,非要把人搞死。后来局长说算了,我还是给你搞个及格。

二零零二年五月,南山派出所的一名姓董的和另一名男警察在工业局办公室非法审讯了我一上午。二零零二年的下半年,派出所的四个警察,半夜十二点钟又跑到我家非法抄家,抢走了我的一本《转法轮》。

二零零三年的下半年,五个警察到我家门口,叫开门进屋,当时我爱人坚决不开门,后僵持很长时间,我出来开门,当时因女儿做手术在家打针,他们恐吓一番后走了。

二零零九年夏天,我和一名法轮功学员在巨宁大道上被人诬告,派出所又把我们绑架到永安派出所,非法审讯后交到公安局政保股再非法审讯一下午,到下午才被家人保出来。

二、法轮功学员方云珍遭迫害的经历

我叫方云珍,女,一九五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出生,咸安区横沟桥镇居民。一九九三年下半年经我弟弟介绍,我有幸参加了法轮功师父在武汉办的第五期学习班。法轮功讲的真善忍太好了,这样就坚持炼了下来,炼了不久,我原来患有腰肌劳损、类风湿、神经衰弱、浑身骨头痛,能吃不能做,到处求医,花了不少钱,结果,炼了法轮功之后不久一身病全都好了,学了法轮功之后,我明白了如何做一个好人,遇事要替别人着想,善待他人,也明白了善恶有报是天理,以前经常骂丈夫,炼功之后不骂了。身体非常健康,看淡了名利,道德提高了,精神也非常愉快。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起了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不久,当地派出所有几个警察去我家非法抄家,抢走了所有的大法书,并把我绑架到横沟桥镇派出所,一个姓彭的警察逼我写下永远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不然不能回家。

一九九九年八月份,我依法去了北京想说句心里话,法轮功真的是太好了。没几天我就被公安局的人绑架到咸宁市猫儿山拘留所,大约十五天后,当地派出所敲诈勒索我丈夫几百元钱伙食费和七百元保证金,并逼我写什么保证书。

二零零零年腊月二十四日晚上(小年夜),我们一家人已经睡了,突然有人敲门,闯进五六个派出所的警察,其中有所长陈文波,抢走了大法书和经文及师父法像和法轮图,连夜把我非法关押到猫儿山看守所,当时我身上有四百元钱,我就托一个姓彭的警察带给我丈夫,结果他私吞了。小年夜被绑架,儿子和丈夫非常着急,伤心,年也没过好。被非法关押大约一个月,出来时,勒索我家人交了几百元钱,并逼我写保证书。

二零零二年四月,我与我妈妈,妹妹三人一起去沙洋范家台监狱看望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而被非法判刑的弟弟方龙超时,我和妹妹被那里的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到拘留所,我和妹妹在拘留所绝食抗议,五天后那边通知我当地的公安人员去,把我俩非法押到本地拘留所,之后放回家。

三、法轮功学员孙礼英遭迫害的经历

我叫孙礼英,男,一九四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出生,咸安区阳光家园小区居民。我曾当兵十多年,拉练,露营,睡潮湿地使我患了风湿,类风湿,全身多处关节痛,慢性胃炎等多种疾病,用尽多种方法都不解决问题,因此响应国家号召《全民健身运动》,经多种锻炼,后学过多种气功都无明显效果。自一九九五年年底炼了法轮功之后,一身轻松,全身疾病一扫而光,过去经常感冒,炼功后至今未感冒过,从此没吃过药,打过针,为国家和单位节省了很大一笔医疗费用。我按李洪志老师的要求炼功重德,修心,多为别人着想,经常工作加班加点不觉累,严格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个好人,我想作为公民,这些是完全合法的。

但是,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由于对李洪志老师的妒嫉,竟然利用手中权力发动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它控制新闻媒体对法轮功和创始人李洪志先生进行恶毒的抹黑、诽谤、攻击和诬陷,同时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抓捕和打压,使这场运动席卷全国,波及世界。我也遭到了邪恶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二月的一天,我被时任区公安局局长的邹纬国骗到拘留所,说是问点事情就可回家,结果是非法拘留洗脑半个月,收洗脑费百余元,强制看诬陷李老师和法轮功的影视及资料,逼迫写不炼功和所谓转化的保证书。难道还要转化回一身病,不做好人才行吗?

二零零一年六月份的一个晚上,邹纬国带七八个警察又闯入我家,翻箱倒柜除非法抄走大法书外,没有任何资料,说是我试图要印法轮功资料。我一退休医生,既无复印机又不懂复印技术,结果无任何证据就把我强行绑架到猫耳山看守所非法关押月余,又非法取指纹又非法端牌照相,像文革似的,侮辱我人格,把我和杀人死刑犯关一起睡在旁边,还敲诈勒索家人二千元不开收据。

出来后不到一个月,八月份的一天,邹纬国又带一高个警察非法闯入我家,不由分说强行把我绑架走,“理由”是我不该到法轮功学员雷友习家串门。事实是,她家影碟机坏了,叫我儿子帮她修理,我带我儿子到她家也没修好就回来了。结果被跟踪的便衣发现,硬说我们非法集会,用各种方法恐吓,威胁说出我儿子的名字。我被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又敲诈勒索二千元不开收据。后不久,把我的儿子孙强抓去,并把他做生意用的七千元的电脑无故抢走,还抢走了我外甥家的游戏机卡一套,我们去要回电脑,政保科科长曾国华说电脑你就别想要了,有个警察(不知道姓名)说不服你就上告吧,难道这不是江泽民放纵的结果?这与抢劫犯有什么区别?

邹纬国跟我说,你以后每天、每时、每刻我都盯着你,你做什么我都知道。难道我是国际间谍吗?他们与我单位领导串通,医院又无故扣发我一个半月退休工资,这样不到一年时间,我家损失财物万余元,相当我一年的退休工资。

二零零二年初我到海南打工,不到一个月,他们发现我不在家,派一杨姓警察到医院要二千元路费,说是到海南来“看”我,医院不给就说要从我工资里扣。否则要我立即回家。如果我不回家,扬言要停发我的退休费。没办法,老伴说你就回来算了。

二零零二年下半年,通过领导批准后,我到湖南打工,也只一个月时间。说是要开十八大,还是通知要我立即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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