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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纳内莫市市长宣布“法轮大法月”

【明慧网2005年5月25日】2005年5月9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纳内莫市(City of Nanaimo)市长加里•科潘(Gary Korpan)褒奖2005年5月为“法轮大法月”。

纳内莫市市长办公室
褒奖法轮大法月
2005年5月

鉴于,法轮大法基于宇宙特性“真、善、忍”,向来自不同社会背景、种族、宗教的人们展示和提供一个显著改善身体、思想和心灵的修炼系统;并且

鉴于,在超过60个国家中,有一亿多人通过修炼法轮功得到了巨大的益处,体现了人性中最优良的品质,提高了人们的道德和正直,从而给全社会带来了正面的影响。

鉴于,法轮大法学员运用法律,捍卫基本自由的不懈努力鼓励了人类,坚定了我们捍卫人权的一致决心。

鉴于,加拿大的法轮大法修炼者们在5月13日欢庆“法轮大法月”暨法轮大法洪传13周年,并在整个加拿大举行游行庆祝活动;

鉴此,我,加里•科潘(Gary Korpan),纳内莫(Nanaimo)市市长在此褒奖2005年5月为

“法轮大法月”
加里•科潘(Gary Korpan)
市长
200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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