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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真善忍 天津王世珍遭非法劳教和三年冤狱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今年六十六岁的天津西青法轮功学员王世珍,因坚持信仰法轮功遭中共迫害,被非法劳教一年、冤狱三年。

真善忍使王世珍主动做好人

一九九七年,王世珍四十多岁,却身患几种疾病,子宫肌瘤,每月两次大量出血,止不住,造成贫血,血色素非常低,身体非常虚弱。在胆切除手术刚刚做完时,王世珍一点也不能干重活。孩子还在上学,上有老,下有小。正是身挑重担的时候,王世珍对自己的身体却做不了主,也非常苦恼。

王世珍家门口有个法轮功的炼功点,每天都有很多人在那里炼功,为了强身健体,王世珍也加入了他们,并得到了法轮大法书籍——《转法轮》。法轮功中“真、善、忍”的法理深深吸引王世珍。以前她脾气不好,沾火就起,爱着急,学了法轮大法,她按“真善忍”的要求做,遇到不高兴的事,先不发脾气,忍让,退一步海阔天空。

以前单位对王世珍不公,她会跑去和领导吵架。学了法轮大法,王世珍不找领导吵架了,她遵照师父的教导,一切顺其自然。同时五套功法祛病健身有奇效,炼法轮功一个月后,王世珍的身体强壮了,血流的也不那么多了。家人看到王世珍的可喜变化,公公、婆婆也跟着她学炼。

非法劳教一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集团以一己之私,凌驾于法律之上,悍然发动对法轮功的造谣、污蔑、诽谤的迫害。作为一名法轮功学员,作为在法轮大法中深深受益者,王世珍觉的自己有必要向国家领导人说明真实情况,以免更多无辜者受害。因此,二零零零年三月,王世珍去了北京,准备向国家领导人说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后被西青分局绑架,并被非法关押在西青看守所。西青分局的人又抄走她家大量大法书籍、物品。

一个月后,王世珍被非法劳教一年,后转至天津板桥劳教所关押。

在板桥劳教所,法轮功学员们被强制洗脑,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并做奴工——择豆子,混在一起五颜六色的豆子分别挑出来,并分配任务,干不完,晚上还要接着干,分配的任务经常是干到深夜。王世珍的眼睛累的不行,从那时起就花了。年轻一些的法轮功学员还要扛麻袋。

另外,劳教所的警察还“转化”王世珍的思想,强迫王世珍放弃信仰。王世珍就给她们讲修炼法轮大法的美好,讲大法弟子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虽然警察们也认可王世珍是好人,但她们说:你不写“三书”,就不放你回家。的确,那些不“转化”的在不断加期。因为劳教所可以任意延长劳教时间。为了回家,王世珍违心地签了“保证书”。

二零零一年三月劳教期满,王世珍回到家。

冤狱三年

二零零二年五月,杨柳青镇西派出所的警察再次对王世珍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大法的书籍和一些向世人讲法轮大法的宣传品,之后王世珍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再次的绑架,对王世珍的家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孩子上学,老伴没人照顾。二零零三年四月,王世珍被西青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五月被非法转押天津女子监狱三监区。

当时三监区主管“转化”迫害法轮功的是姓穆的警察,还有后来的小队长张燕。因为王世珍坚持信仰,狱警给王世珍派包夹专门看管王世珍,不准王世珍和别人说话,限制王世珍的人身自由,成了监狱中的监狱。

另外,王世珍还被限制购物,那时在监狱,王世珍是岁数比较大,需要一些营养,但她们不允许王世珍买。后来,对她实行强制“转化”,每天白天提工,晚上罚站,一直站到夜里十二点,王世珍还是坚持信仰不动摇。

后来狱警让全监室的不许吃饭,晚上收工后,不能休息,陪王世珍到夜里十二点,这是狱警采用“株连政策”,通过惩罚全监室的刑事犯达到逼迫大法弟子“转化”的狠毒的一招。

二零零五年五月,王世珍冤狱期满。

回家后,杨柳青镇东派出所的三个警察:李××,焦××,牛××,天天跟着王世珍,监视王世珍,并派邻居监视王世珍。王世珍是合法公民,这种非法监视,严重干扰了她的生活,侵犯了她的人权。后来经过王世珍讲法轮大法的真相后,他们也明白了法轮功学员们是做好人,不再干这些坏事了。

王世珍因追求真善忍,两次失去人身自由,被中共迫害,给她本人及家人带来极大伤害,像王世珍这样在因追求真善忍而遭受中共邪党迫害的人不计其数,使善良的人无辜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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