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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务院致信国会众议员重申强烈反对中国(江泽民)镇压法轮功

【明慧网2002年5月12日】

美国国务院
华盛顿DC 20520
2002年4月22日

尊敬的
弗兰克.帕尔隆(Frank Pallone)
国会众议员

尊敬的帕尔隆先生,

此信是回复您2月28日的来信,有关某女士的情况以及法轮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遭受的迫害。很抱歉刚收到您的来信,极有可能是由于炭疽菌的威胁而使信件在邮政机构被耽搁。

我们已在许多场合清楚地表达了我们强烈反对仅因为和平结社、集会、和平表达精神观点而被扣押人们的行为,这些权利为国际条约所保护,如《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国际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

在华盛顿和北京,包括2001年10月在华盛顿的美中双边人权对话中,我们已重复向中国当局强烈表达了我们对中国虐待法轮功学员的关注。更具体而言,在许多场合中,我们通过外交渠道以及在公开声明中,清楚地强烈反对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运动,我们也公开声明深度关注有关法轮功学员在拘留期间因遭受酷刑或虐待而导致死亡的大量报导。

我们对法轮功学员遭受虐待的关注,记载于每年一度的《国家人权活动报告》和《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之中,这些报告可通过国务院网址www.state.gov找到。

我们将继续通过外交渠道就这些事宜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我们将继续在公开声明中清楚地表达我们的立场。

我们希望这一信息对您有用,如果我们能在此事或其它事宜中能为您提供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同我们联系。

诚挚的

保尔 V. 凯利(Paul V. Kelly)
立法事务助理国务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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