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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泽西州立大学道格拉斯分院院长4.25呼吁支持法轮功信仰自由

【明慧网2002年4月28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2002年4月27日讯--2002年4月25日,正值法轮功烛光守夜活动之际,新泽西州州立大学道格拉斯分院院长琳达·斯黛麦特女士致信该活动主办团体表达其对法轮功的理解和支持。

琳达·斯黛麦特女士在她的致信中指出,法轮大法超越于一切文化,社会,经济,国家与民族的范畴,不能允许任何形式的对真善忍的迫害,她鼓励大家都能来参加这一活动,支持言论自由,为帮助那些在中国因坚持信仰而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尽一份力量。

烛光守夜活动由美法轮功之友协会与国际特赦组织驻新州州立大学(Rutgers, The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Jersey)分部共同发起。此活动旨在纪念中国法轮功学员4.25和平上访三周年,提醒人们记住那些因修炼真善忍而被夺去生命的法轮功学员,并呼吁社会各界尽力援救那些仍被中国『江泽民政府』非法拘禁,遭酷刑折磨的法轮功学员。

以下为道格拉斯分院院长琳达·斯黛麦特女士给法轮功学员的信之译稿

2002年4月25日

亲爱的XX先生:

我以新泽西州立大学研究生分院的成员以及道格拉斯分院院长的名义给你回信。([就法轮功问题],本校学生及教职员工展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辩论。尽管大家有不同见解,但是都认为宽容和理解是应该的,不能允许任何形式的[对真善忍的]迫害。)在本校,学生和教职员来自不同的背景,常有激烈的讨论和辩论。我们鼓励大家容忍和寻找互相理解。任何形式的迫害是不允许的。当我得知那些中国学生,仅仅因为修炼法轮功就遭到迫害, 我感到很失望和震惊。我知道修炼法轮功可以通过特殊的运动和打坐使人身心得到升华。后来当我[对法轮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我懂得了法轮功(又叫法轮大法)实际上超越于一切文化,社会,经济,国家与民族的范畴。事实上,在我们学校,就有法轮功修炼者。

借由此信来表达我对言论自由的支持,特别想表达对今日,2002年4月25日, 在本校(Rutgers, The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Jersey)举行的法轮功烛光守夜活动的支持。我鼓励所有人都来参加这一活动并支持言论自由。 我希望尽我们的努力来支持那些在中国--正如国际媒体报道的那样--因坚持信仰和自由而遭迫害和监禁的无辜的学生们。

诚挚的,
琳达·斯黛麦特
道格拉斯分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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