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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会议员表示任何人都有信仰自由的权利

【明慧网2005年7月29日】(明慧记者章启明编译)为了揭露和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恶行,同时呼吁制止迫害,2005年7月21日中午时分,在华府国会山西草坪,自由之家、法轮功之友、和法轮大法佛学会联合举办了“7 20”反迫害集会;美国众议院议员丹•伯顿(Dan Burton)特发来声明,声援对中共的谴责。声明如下:

作为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的资深成员,我和在众议院和参议院有类似思想的同事们一直向中共这样的压迫性政权传达一个持续而强有力的信息,那就是作为国际社会的成员必须真正承担义务支持和促进民主,政治开明,尊重人权和促进与保护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可悲的是,有些政权对此依然置若罔闻,对宗教自由的迫害仍然在发生着,最典型的例证就是中共对和平的法轮功运动的迫害。

许多人已经熟悉法轮功的事情,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一门结合了动功和静功的宗教运动。根据法轮功学员所说,法轮功信仰源自气功,气功是一种促进人体能量流动的运动。根据我的理解,法轮功教导“真、善、忍”的美德,反对道德下滑。

自从1999年以来,由于这个和平功法的成员敢于向中共当局要求宪法赋予他们的言论、出版和集会自由,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系统的,残忍的迫害。然而,法轮功只是遭受迫害的众多团体之一。1999年10月30日,中国人大制定了“反邪教”法,在法律上溯及既往的镇压全国各地的法轮功和其它宗教团体,单单在北京,就关闭了67个辅导站和1627个炼功点。

随后,中共政权在全国范围内拘捕和审讯了3万多法轮功学员。并以各种各样的“罪名”起诉法轮功负责人。大约有150位到450位的法轮功学员被审判并被判刑18年到20年,大约有1万到10万公民仅仅因为他们的宗教信仰而被关在拘留所或者劳改营。

事实上美国国务院“2004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指出:中共继续迫害所谓的‘×教’团体,特别是法轮功。”而且,对法轮功学员的拘捕,关押和监禁一直在持续着,因为他们令人敬佩的拒绝放弃自己的信仰。因此,他们在监狱和劳改营里依然遭受严酷的迫害,常常由于酷刑和虐待被迫害致死。比如,据报道,2003年12月,法轮功学员刘成军在吉林省的拘留所里遭受酷刑虐待后死亡。美国国务院的报告连续6年把中国列为“特别注意的国家”,因为中共“特别严重践踏宗教自由”,尤其是它对法轮功的持续迫害。

由于敢作敢为,具有勇敢精神的作家,比如你们这些在发表“九评”的大纪元里工作的人们,使我们得到有关这场迫害以及中共进行的众多其它危险活动的情况。“九评”阐明了了一个未经专制审查的、真实的中共历史,有效的和透彻的详述了中共统治下的残酷,而这已经造成300多万中国人公开声明退党,断绝和中共的任何联系。截至目前为止,在全世界50多个大城市中已经举办了有关“九评”的300多个公众论坛和100多个公众集会,得到了成千上万的支持者。我为此欢呼并且赞扬你们的不懈努力,向世界展示了正在中国发生的真实情况。

信仰自由的权利坚实的记载于美国的权利法案和《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款中,一个国家对信仰自由的坚持在今天被认为是一个良好政府保护弱势族群和保证社会和平的有力指针。无论怎样强调促进信仰自由的重要性都不过份。在许多方面,促进信仰自由与促进其它基本人权、民权和民主密切相关。如果信仰者不能够聚会,举行宗教仪式和出版他们的读物,实质上就没有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和出版自由。

我们在努力争取把民主的理念扩展到世界上独裁暴政笼罩下的苦难地区的同时,必须坚持传送一个简单却有强大威力的信息,那就是人人都有信仰自由的权利,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信仰压制可能会蔓延到全球任何地方,任何人都要起来击退压制信仰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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