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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国会议员复信澳洲居民关注在中国的法轮功学员亲属处境

【明慧网2002年12月3日】尊敬的李先生:

感谢您于2002年10月7日就您的未婚妻因信仰法轮功而被[江氏集团]拘禁之事致信总理。总理让我代表他给你回信。

政府关注李迎女士的处境,同时也关注由于她被监禁而不能来澳大利亚与你团聚。外交部长亚力山大唐纳议员已经为此要求外交部通过澳大利亚驻北京大使馆了解李女士的境况,敦促中国政府能人道地处理她的案子,使她能与您团聚。

政府也关注中国[江氏集团]对待法轮功学员的方式这一更大范围的问题。我们明确地、定期地就包括澳大利亚公民以及公民的亲属在内的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所遭受的待遇向中国高层官员和政府代表表达我们的关注。

唐纳先生在2002年3月份会见中国外交部长唐家璇先生时,向他表达了我们的关注。在8月份召开的年度人权双边对话上再一次明确提出这些关注,我方特别提出了中国对结社、言论、集会、文化和宗教自由的限制,中国刑事司法系统,罪犯的待遇,酷刑,死刑和劳教系统等问题。

澳大利亚一直相信,人权双边对话是改进中国人权问题的最好途径,我们也正在诸如司法改革和弱势群体权利等方面向中国提供实际的帮助。这些活动旨在为中国处理人权案例带来真正的改善。

请放心,澳大利亚将继续在一切适当的机会敦促中国改善其对待法轮功的态度。

我已将此回信副本呈送议员麦歇尔-哈顿(Michael Hatton)先生和托尼-温瑟(Tony Windsor)先生,他们两人都将你的信转交给了总理。

您真诚的,

彼得-斯雷坡(Peter Slipper)
国会议员兼总理国会执行秘书
200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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