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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纳州众议院决议 吁停止迫害法轮功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三日】美国印第安纳州议会众议院于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表决通过五十四号决议, 呼吁中国政府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

该决议由众议员Vernon G. Smith提出,2011年4月21日117届议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口头表决通过。

印第安纳州议会众议院达成决议:

第一部份。印第安纳州众议院表示对那些仅仅因为坚持他们的信仰,在过去十年间遭受迫害、威胁、监禁、酷刑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及他们的家人表示同情。

第二部份。印第安纳州众议院呼吁中国政府立即终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威胁、监禁、酷刑折磨等种种残酷迫害,立即废除江泽民为“消灭”法轮功而下令成立的非法机构“六一零”办公室,立即释放那些仅仅因为他们的信仰而被关押在监狱、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那些被关押的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的亲属。

Vernon G. Smith(州众议员), Brian C. Bosma(众议院发言人), M. Caroline Spotts(众议院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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