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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610办公室”成员名单和罪证的公告

【转自“追查国际”网站】

2010年4月24日

早在1999年6月,中共启动长达11年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之前1个多月,中共党魁江泽民一手策划主持建立了中国宪法法律之外的迫害法轮功的指挥系统。那就 是“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常设办事机构“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后者因其正式成立于当年6月10日而又简称为“610 办公室”。中共各级党委都设置了相应的“610办公室”,形成了一套独立的系统。11年来,“610”系统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指挥中心。每一个被迫害致 死、致残、被非法判刑、非法劳教、“洗脑”迫害、被迫流离失所的案例都无一例外的有来自“610办公室”的黑手。“610办公室”已经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 的代名词。

追查国际自成立以来,就集中了相当大的力量搜集整理“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的证据,并发表了一系列的调查报告。在国内外法轮功学员、民众甚至中共体制 内的正义人士的支持和帮助下,追查国际已经初步建立起一个“610办公室”的资料库。为了确保这个资料库的准确、完整,保证真正的罪犯不致漏网,追查国际 发布此公告,请全社会帮助进一步搜集、提供610办公室成员的名单和罪证。

搜集范围。这次搜集的证据主要集中在各级“610办公室”的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其他迫害法轮功的人员及其罪行,请按照正常途径举报。广义的“610办公 室”应该包括其上级领导部门,即各级党委的“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在很多情况下,组长由党委负责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或纪委书记担任。除了 党委系统的“610办公室”外,公安系统内部也设置了“610办公室”,也在此次搜集范围。公安系统内部的“610办公室”,在部一级是公安部26局,省 一级则多半由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国保总队)总队长担任。市县则设置在国保支队或大队内。请注意普通“610办公室”和公安系统内“610办公室” 的区别。

具体要求。要求提供自1999年6月至今各级“610办公室”历任主任、副主任和主要成员的姓名、出生年月或任职时年龄、性别、任职时段和任职期间主要罪 行。也就是说,同一个“610办公室”,可以出现多个主任,在这种情况下,请特别注明每个人的任职时间。如果不是现任主任,请提供此人目前的职务和任职部 门。对于具体案情,如果已有相关报道,请同时提供其文章链接。如果此人已经主动停止迫害、参与反迫害、要求调离“610办公室”不再参与迫害,甚至因为反 对迫害而自己也遭到迫害,请加以说明,但仍然需要提供上述消息以确保整个资料库的完整和准确。请尽量提供准确的任职部门和职称。如X省X市X区 (县)“610办公室”主任。不要使用“610头子”这一类含糊的名称。

说明:“610办公室”属于党务系统,不是政府部门。从1999年6月建立以来,一直独立于其它党务和政府部门之外专事迫害法轮功,从未改变过名称。 “610办公室”虽然是个简称,但已经成为中共内部的正式名称,从中央到地方的内部文件都使用该名称。从2000年9月开始,在国务院及其下属的政府部 门,分别挂牌“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有时也简称“反邪教办公室”,但从来都没有实际存在于政府部门。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 8号)证实“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与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2009年初中共从中 央到地方设置加强维稳办,在涉及一般维稳事宜时,将“610办公室”包括在内,维稳办有时和“610办公室”有人员重叠,但在涉及迫害法轮功时,“610 办公室”仍然独立存在并起主导作用。“610办公室”一般设置在同级党委政法委,有的由一名政法委副书记担任主任。也有当地公安局长担任“610办公室” 主任的情况,这和公安局内部国保支(大)队的“610办公室”是不同的。

证据可以直接投送追查国际举报信箱、传真,或通过明慧网转交。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电话:347-448-5790;传真:347-402-1444
邮址:P.O. Box 84,New York, NY,10116,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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