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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图)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据明慧网报道,2017年江苏省南京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两例,至少38人次被绑架,其中,被非法批捕、起诉、庭审、判刑者14人,超过被绑架人数的三分之一。虽然报道出来的2017年绑架人数比2016年少,但遭非法逮捕并继续迫害的比例却大大增加。2017年,另有15位往年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批捕、判刑,故2017年共有29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批捕、起诉、庭审、判刑迫害。

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特别中共邪党十九大前的所谓“维稳”中被骚扰的人数暂无从统计。更多迫害信息由于中共的信息封锁没有披露,所以,实际被迫害数字远远不止以上这些。

以上统计如表1和图1至图3所示。

 

表1. 2017年南京市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情况分区统计
地区 被绑架人次 当年被非法判刑(批捕)人数 往年被非法判刑(批捕)人数 合计被非法判刑(批捕)人数
玄武区 4 1 1
秦淮区 6 2 4 6
建邺区 2 1 1
鼓楼区 5 3 1 4
浦口区
栖霞区 3 1 1 2
雨花台区 1 5 5
江宁区 3 1 1
六合区 3
溧水区 7 4 3 7
高淳区 3 2 2
其它 1
合计 38 14 15 29

图3 2017年南京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分析统计图

本文综述内容如下:

一、中共“十九大”“维稳”扰民——从“敲门行动”到九月疯狂
二、2017年南京市被迫害致死案例
三、2017年南京第十四研究所典型迫害案例
四、枉法迫害,溧水秦淮鼓楼高居榜首
五、火车站非法搜查
六、后记

一、中共“十九大”“维稳”扰民——从“敲门行动”到九月疯狂

2017年,中共邪党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范围内对法轮功学员搞违法的所谓“敲门行动”,基层人员按照事先掌握的名单,假借“十九大”“维稳”的名义,上门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

南京明真相的警察私下相告:从四月份到九月份,南京市各“610”、公安分局、派出所将对法轮功学员分期分批骚扰,搞所谓“回访”、“调查”、签名、拍照等,借口“为十月份的十九大顺利召开铺路”。

据明慧网报道,中共邪党十九大召开前夕,2017年9月19日左右,秦淮区吴以林、于惠玉、姜雅芬、翟玉新(翟裕新,绑架未遂)、建邺区陆世茗、栖霞区张秀华、顾新芳、陆敬渊被等绑架。

南京第十四研究所中,原青年工程师马明杰于八月底被绑架,9月19日,原技术骨干马振宇被绑架,9月20日,高级工程师谢燕敏被绑架。十四所部份法轮功学员接到公安及单位电话恐吓,甚至晚上多次被到家里骚扰或给孩子打电话骚扰。

期间,市公安局、雨花台区公安分局及“610”人员长期骚扰法轮功学员,多次打电话或上门骚扰学员亲属,安上电子眼监视学员的去向。

注:“610”是江泽民流氓集团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的盖世太保。

二、2017年南京市被迫害致死案例

1.依法诉江遭骚扰 南京大学副教授任福贤含冤离世

任福贤,男,生前为南京大学数学系副教授,1997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两个月后,肺结核、慢性肝炎、肝硬化等全部消失,他不仅彻底解除了病症的折磨和家庭的沉重负担,而且以真、善、忍为指导,修心敬业,著书立说,多次获教学质量奖,获课程建设一等奖等,深受师生爱戴。

2011年12月15日,任福贤夫妇遭中共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抢劫、洗脑班迫害。从此被长期跟踪监控,电话被监听,亲属来电被切断等。

2015年5月国家发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司法新政后,国内20余万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将江泽民控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要求依法调查审判江泽民。在全世界,31个国家及地区的逾241万人刑事举报江泽民,被称为21世纪最大的人权义举。

2015年6月16日,夫妇俩也向“两高”控告了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其迫害的刑事罪责。然而,有关警察执法犯法的骚扰行为使他们的生活更加不得安宁。

2015年8月至10月,片警两次到任福贤家骚扰,威胁他们“小心点”。2016年警察先后三次骚扰,逼迫采血、按指纹、签字,以“执法”的名义要追究他们诉江的所谓责任,在老夫妇闭门抵制的情况下,甚至威胁要找锁匠强行开门,让他们“走着瞧”。

多次遭迫害给任福贤夫妇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2016年12月24日,在长期精神压力下,任福贤教授含冤离世,终年78岁。

2016年4月8日,中国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明确要求:“任何个人和单位依法向检察院举报职务犯罪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明确了十种“打击报复”情形,切实维护了职务犯罪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这些警察骚扰合法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是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修大法重病痊愈 遭迫害含冤离世

唐净梅女士,南京市玄武区法轮功学员,曾患严重肝硬化、肝腹水,1996年修炼法轮功后不久,不但肝硬化不知不觉全好了,而且身体健康,脸色红润。

2001年2月,唐女士发真相资料被中共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判刑四年,在南通女子监狱第十五大队遭残酷折磨,被逼做奴工,导致肝腹水复发。回家后,唐女士坚持学法炼功,不但肝腹水完全消失,而且从此一切正常,再次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

由于不放弃法轮功,唐女士回家后又多次遭绑架,2008年、2010年分别被非法劳教一年。2015年3月24日被秦淮区公安绑架,遭秦淮区法院诬判两年,罚金两万。非法关押后期,唐女士即出现浑身无力的症状,2017年3月23日被释放后不久,2017年7月7日晨含冤离世,终年66岁。

三、2017年南京第十四研究所典型迫害案例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简称“南京第十四研究所”,原有三百多人修炼法轮功,包括原党委书记古丕中夫妇。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古丕中被上级一次次“招见”逼迫“转化”,1999年11月,古丕中在高压下被逼迫致死。十四所几十名法轮功学员因坚持真善忍信仰,遭受严重迫害。

1.马明杰再遭鼓楼区洗脑班迫害

十四所内部设有洗脑班,所有洗脑迫害费用强行从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工资里扣,同时,用大量钱财资助鼓楼区洗脑班迫害本单位职工。

马明杰,男,三十多岁,本科毕业,原十四所工程技术人员,2017年8月底,中央门派出所伙同鼓楼区“610”将其强行关入鼓楼区洗脑班迫害。

这是马明杰近几年第三次被绑架关押。马明杰于2011年4、5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因在网上传播法轮功真相,被威逼写检讨,三日后逼迫辞职。同年9月,马明杰应聘到十四所下属公司,工作仅一年,十四所领导知道后,强行指示公司终止聘用。

2.失去自由九年多,马振宇再次被非法批捕

马振宇,男,五十多岁,曾担任南京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原十四所雷达总体主持设计师、技术骨干。2017年9月19日,被玄武区后宰门派出所、秦淮区瑞金路派出所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关押于玄武区看守所。十月下旬,被玄武区“610”和公安非法构陷到玄武区检察院,遭非法批捕。这是江泽民在江苏省南京市的残余势力假借“十九大”所谓“维稳”,由南京市“610”和公安部署,指派玄武区“610”和公安执行的所谓重大案件。

只因信仰“真善忍”,坚修大法做好人,十八年来,马振宇被一次次非法关押,残酷迫害:被开除公职,被非法抄家四次、非法刑事拘留三次、非法关洗脑班迫害半年、非法劳教一年半、非法判刑七年,总计在监狱、洗脑班、劳教所被非法关押、失去自由达九年多。

马振宇的女儿,历来是“三好生”,曾参加过南京小学生形象大使比赛,获综合素质第一,2000年马振宇被非法抓捕、判刑七年后,年仅十岁的女儿受株连被拒绝在南京读书,被迫转学到苏州私立小学。马振宇的妻子在中共压力下与他离婚。

3.屡遭“维稳”抓捕,谢女士再次下落不明

谢燕敏夫妇都是南京十四所的高级工程师、技术骨干,分别承担不同的国家重点项目主要研究任务,做出过突出贡献。然而,在中共对法轮功十八年多的迫害中,从单位到各级“610”、公安却对夫妇倆痛下狠手,轮番批判、停发工资、罚款、拘留、洗脑、劳教,使尽各种手段折磨。谢女士2000至2002年被非法抓捕八次,关入单位及鼓楼区洗脑班、看守所迫害;2009至2011年去北京出差,被无辜劳教两年;2015年向“两高”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再次被抓捕,非法关入南京市看守所迫害,后被“取保候审”。

2001年3至4月,夫妇俩同时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小学三年级的女儿无家可归,被迫陪住在洗脑班,幼小的心灵深受创伤。

2009年10月1日,她所研制的产品被作为阅兵式的领队飞机飞越北京上空时,她却被以所谓“维稳”的名义搜查绑架,正在北京女子劳教所遭受非人折磨。2017年9月20日,在南京又一次所谓“维稳”抓捕中,谢女士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关进南京市看守所迫害。

十四所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更多案例,参见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报道《南京第十四研究所专家员工因信仰遭迫害》。

四、枉法迫害,溧水秦淮鼓楼高居榜首

据明慧网报道所做的不完全统计,2017年,南京市2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起诉、庭审、判刑。其中,14名当年被绑架,15名为往年被绑架。最高刑期八年,罚金五万。

1.溧水秦淮鼓楼迫害高居榜首

2017年,南京市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枉法迫害,溧水、秦淮、鼓楼三区高居榜首,绑架人数最多,非法批捕、庭审、判刑最多。详情参见本文附录《附录二 2017年南京市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批捕)部份案例》。

溧水区:2017年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刘长凤、彭秀英女士被非法起诉,张素珍和顾超女士被非法批捕,2016年被绑架的潘成英女士、严家怀、刘文英(刘温英)夫妇被非法判刑。

秦淮区:2017年被绑架的八十岁高龄的法轮功学员于惠玉老太遭非法庭审,孙学智女士(善良民众)被非法批捕。2016年被绑架的肖武群先生、管秀兰女士、2015年被绑架的伏玉荣女士以及绑架时间不明的青年才子陈同被非法判刑。

2017年被判刑最重的王兆珠女士,秦淮区法轮功学员,2017年8月23日被鼓楼区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八年,罚金五万。

被构陷“非法收藏”,八旬老太庭审现场要求中共党徒回避

于惠玉女士,年近八十,秦淮区法轮功学员,中航工业南京市宏光空降装备公司(南京市513厂)退休职工,2017年9月8日遭秦淮区法院非法庭审。

庭审开始后,于女士表示自己信神信佛,要求持无神论信仰的中共党员全部回避,由第三方主持公道,以体现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法官表示做不了主,仍按程序继续走。

公诉人在念完起诉书,面对律师关于证人证言的质问时,哑口无言,既无证人到场,又无法证明证人证言签名的真实性,很难按程序再继续走下去,法官被迫宣布休庭。

2017年3月8日,于女士被秦淮区止马营派出所七、八个警察绑架、非法抄家,被抢走法轮功的期刊、传单、书签和过期的神韵封面盒。于女士因身体不合格,凌晨被放回;两天后又被绑架到秦淮区洗脑班非法关押三天,被所谓“取保候审”;5月16日,区公安分局向区检察院移送所谓“起诉书”,称于女士“非法收藏”。即使按邪党现行法律,只有枪支、毒品、国家机密文件才算非法收藏,不知于女士“非法收藏”了什么。

4月24日,于女士接到公安所谓“告知书”,没有责任人签字;6月5日,被绑架到区检察院非法审讯,得到一份所谓“告知书”,没有责任人签字;6月23日,被绑架到秦淮区法院非法审讯,收到区检察院一份起诉书,起诉日期2017年6月20日。

2.南京市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原判,一律不公开审理

南京市中级法院钻法律的空子,对上诉案件,既不进行法律审查、也不进行事实审查,利用它终极审判的权利,与区级法院上下串通,和“610”、政法委相互勾结,沆瀣一气,枉法、乱法,一律不开庭审理,维持原判。

2017年对秦淮区肖武群案、陈同案、管秀兰案、伏玉荣案、顾新芳案如此;2016年对秦淮区谢丽华、唐净梅(已被迫害致死)、潘筱琴、潘庆宁、玄武区籍建霞、熊桂珍、张超美、潘汉玉、王惠兰、岳金兰等案均如此,一律采用不开庭审理,不通知律师,枉法维持原判。

五、火车站非法搜查

法轮功学员在火车站屡遭肆意骚扰甚至绑架,是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违法迫害在日常生活中无孔不入的体现之一。

1.王三秀四次遭乘警非法搜查

王三秀女士,秦淮区法轮功学员,2017年6月28日,在南京南至长沙的G137火车上,被警察非法搜查,强行扣押身份证与车票,并强制做笔录。

第一次,2015年2月16日(小年夜前一天),王三秀和丈夫回老家过年,在南京火车南站,被警察(警号085598、088959)铐上手铐绑架到车站派出所,强行搜查、扣押两个多小时,造成两张机票报废,损失两千多元;

第二次,2016年3月10日,王三秀回湖南老家看望老母亲被乘警非法搜查后,被劫持进秦淮区洗脑班迫害五十多天,她和儿子家遭非法抄家、抢劫;

第三次,2016年9月13日,王三秀回湖南准备与八十多岁的母亲共度中秋佳节。在南京到娄底的K723次车上,被非法扣押并劫持回南京,被秦淮区公安带回,妄图以诉江一事非法拘留未果。

近三年来,王女士至少四次在火车站遭遇严重骚扰甚至非法扣押、绑架。这是有关警察严重执法犯法的结果。

2.上海朱平波在南京火车站遭骚扰

朱平波女士,上海浦东新区法轮功学员,大年初四,和家人从滁州到南京再转车回上海。在滁州火车站预检处,车票刚插进检票口(内有报警系统),工作人员马上如临大敌,招手叫来三名警察,扣押了她的车票和身份证,把家人的所有行李都检查了,并问了些问题。

朱女士的座位在第一节车厢,车厢两头的门边都有警察,相邻的第二节车厢门边也有警察。18分钟后车抵达南京,朱女士才跨出车厢门,就有两名警察跟上,扣了她的身份证和车票,随即检查随身小包,把钱包里的东西翻来翻去,人民币一张一张翻来覆去的检查,见翻不到什么,删除了她手机里的有关音乐,才放她回家。

3.南京火车站非法搜查

2017年上半年,南京某法轮功学员,因母亲重病住院赶回老家,买的是南京到黄山的软卧。在候车室候车时,遭便衣警察非法搜查。详情参见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五日报道《南京火车站非法搜查乘客》。

六、后记

2016年8月30日,全国各地传达了中共中央文件精神,称:镇压法轮功17年来造成了法轮功学员本人及其亲属、子女在任职、就业、入伍、升学等许多方面的不公正对待,今后各地要逐步给予解脱……

这是自迫害法轮功18年以来,现当局使用“镇压”这一贬义词描述对法轮功的迫害,并承认因“镇压”而造成“许多不公正对待”。

令人遗憾的是,南京市有关当局在非法劳教制度被取消的今天,执法犯法,骚扰、绑架、逮捕、起诉、庭审、判决法轮功学员,继续制造对法轮功学员的“不公正对待”。

2016年3月1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删除了1999年6月11日出台的同文件的第十四条“执行上级命令的,不追究人民警察的责任”,并进一步明确了“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与“谁执行,谁负责,不能免责”的新法规。这将使许多为江泽民卖命,且至今还在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人员要为自己的罪恶付出惨重的代价。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仅此一条,就堵死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修炼者逃避惩罚的退路。

十多年来,上百位律师,上千场无罪辩护已从法律上讲清了“刑法三百条”不适用于法轮功。所谓依法打压实际上完全是蓄意错用法律强加罪名,陷害法轮功。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已涉嫌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十四项罪名,将面临法律的追诉。

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薄熙来、“610”办公室主任李东生等江泽民的得力干将看似都因涉及贪污、贿赂等罪名而被抓捕、判刑(徐才厚已遭恶报病死),其实那都是因为迫害法轮功而遭到的报应。

希望南京市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司人员早日清醒,早日明白真相,为了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请停止迫害,弃恶从善,无罪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不要再为江泽民的邪恶、疯狂卖命、陪葬,要为自己的生命和未来负责。

附录:下载(81.3KB)
1. 2017年南京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分区统计部份信息
2. 2017年南京市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批捕)部份案例
3.2017年南京市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责任单位、责任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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