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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撤销原判 吉林军转干部仍被关押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军转干部白鹤依法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对自己的迫害被绑架,被秘密开庭判刑三年半,上诉后,中级法院撤销原判决,发回吉林市丰满区法院重审。目前白鹤被非法关押一年零八个月。


白鹤

目前构陷白鹤的案宗由丰满法院副院长陶银刚负责,白鹤的老母亲几次去丰满法院都找不到院长陶银刚本人,也没有人接待家属。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申诉权、控告权,公民隐私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真的是最高检察院人员将公民的控告江泽民的控告书转至控告人当地的公安部门,也是迫害无辜,是执法犯法,是最高检察院人员及当地参与诬陷原告的所有公检法人员在共同犯罪。请吉林市丰满法院、丰满检察院立即撤诉,立即无条件释放白鹤回家。

绑架、构陷

白鹤在一九九九年前就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时他在部队任职军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疯狂镇压,白鹤因到吉林省省委、省政府上访,被部队带回软禁长达一年多,转业后先后多次被绑架、关押,在劳教所里因不放弃信仰法轮功,抵制洗脑迫害,曾遭受了被五只电棍同时电击他的头部,颈部、前胸、后背。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二零一五年五月根据国家司法改革“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之规定,白鹤依法向最高检察院实名控告元凶江泽民对自己的迫害,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白鹤外出回家时,在自家楼下被蹲坑的吉林市丰满区警察绑架,家中电脑等物品被抢走。

白鹤八十多岁的老母亲,眼睛看不清东西,儿子白鹤被绑架后,她一人在家,生活不便,吃饭都成问题。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被非法批捕后,白鹤的家人聘请了维权律师。律师了解情况后认为:依法起诉江泽民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构不成犯罪,律师要求无条件放人。丰满区检察院曾两次把案卷退回丰满公安分局。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丰满区检察院将构陷白鹤和其他三名法轮功学员的案子提交到丰满区法院,后又撤回改为分卷处理。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丰满区检察院再次将构陷白鹤的案子提交丰满区法院。

秘密开庭、非法判刑

丰满区法院不接律师辩护手续,刁难律师,还逼迫家属辞退律师,遭到家属拒绝,最后在不通知家属和律师的情况下偷偷开庭,迫害好人。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白鹤的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白鹤得知,白鹤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被秘密开庭,八月五日非法宣判刑期三年半。丰满区检察院、法院强加的莫须有的罪名是:“帮助法轮功学员梁玉玲上传控告江泽民的控告书,白鹤本人将控告书上传明慧网了,控告书的内容属于非法宣传品。”

白鹤的律师看了丰满法院对白鹤的《刑事判决书》后说:“对白鹤的非法裁判,实质就是迫害。”丰满法院对白鹤的非法《刑事判决书》中指证第9项里明确写着“情况说明,证实:白鹤起诉前国家领导人的刑事控告书系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转至吉林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原判决事实不清 中级法院撤销判决

白鹤不承认自己犯罪,上诉到中级法院。二零一六年九月初,白鹤的辩护律师到吉林市中级法院阅卷,九月中旬案卷已转到立案庭。十一月初白鹤的辩护律师到吉林市中级法院没见到办案人,随后去看守所会见了白鹤,得知中级法院的人去看守所见过白鹤,问:一审开庭白鹤自己辩护没有?白鹤说:“我不懂法律,我请的律师丰满区法院没让到庭。”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白鹤的律师给吉林市中级法院的法官打电话,法官说白鹤的案件已经发回重审,案子现在又回到了丰满区法院。律师说发回重审的意思就是中级法院已经认为丰满法院判决错误。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吉林市中级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如下:“……白鹤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询问上诉人,听取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和辩护人的意见,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撤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2016)吉0211刑初46号刑事判决。
发回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纠正错误,呵护善良,无条件释放白鹤回家

自古以来,无论东方还是西方,法庭是代表正义和公正的地方,是裁判是非、讲法(律)论理的地方。人类真正的法律是要惩恶扬善,凡是以维护人类正义、道德、良知、善念为立法精神制定的法律,都是善法。凡是以背弃人类理性、漠视人的尊严、践踏人的权利为特征的所谓“法律”都是恶法,是不能接受认可的。一个正常的社会一天也不能让恶法生效。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使中国的法治建设出现了大倒退,依法治国不仅成为口号,甚至成了玩笑,中国之所以出现今天如此之乱象,完全是由于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所引发。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灾难,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无法愈合的伤痛,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

控告江泽民是公民的合法权益,迫害原告是违法行为,是真正的罪犯。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所有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都是非法的。法官、检察官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无条件释放法轮功学员才是正在秉公执法,才是对法律、对自己和当事人负责。

善恶必报。追随江泽民直接迫害法轮功的官员周永康、李东生、薄熙来等等纷纷落马遭恶报,任何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终身负责。请相关人员把握好这次上天赐给你们的机会,纠正错误,呵护善良,无条件释放白鹤回家,给自己和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审判长:关波
代理审判员:徐建玉
书记员:赵越超
辩护律师:周云昌

吉林市丰满法院副院长:陶银刚
吉林市丰满法院:郭芮(女)(白鹤原办案人)、赵亮、魏立国
吉林市丰满区“610”头目:姜鑫
林市丰满区法院诬陷案办案人:郭芮(法庭审判长)
林市丰满区法院审判员:王学涛
林市丰满区法院人民陪审员:付玉龙
林市丰满区法院书记员:孔魏
吉林市丰满区检察院诬陷案办案人:王新萍(音)
吉林市丰满区丰满分局诬陷案办案人:靳云飞
吉林市丰满区丰满分局治安科警察:任洪春
丰满区丰满分局刑警队队长:高春杰;副队长:杨学志
丰满区丰满分局督查室主任:
丰满区江南派出所所长: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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