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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干部:大法教我清廉公正

文/山东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

我是一九九五年六月得法的大法弟子,原为副县级干部。

参加工作后,受社会风气、周围环境的影响,原来还算纯朴、正直的我,慢慢被“修理”得较为世故、圆滑。心里虽然向往高尚与美好,但却无力挣脱名与利绳索的牵引,整日浑浑噩噩、毫无目标地随波逐流。也就是忙活了两年左右的时间,我本来当飞行员都基本合格的身体(只因耳膜内陷没选上),却莫名其妙地垮了。一九九四年检查患上了肝病、肾病等重疾,并且中西医都无治。那时我才刚三十岁左右,就感到生命走到了尽头。

一九九五年六月初,我有幸接触了法轮大法。看完李老师在济南讲法录像后,我感到一下子进入了一个广阔而又美好的崭新天地。自己就像是在黑暗中摸索了几十年的盲人突然见到了光明,从一场惊悸恐怖的噩梦中猛然醒过来一样,激动与喜悦的心情是难以形容的。

得法不到一个月,我就尝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幸福。以前沉重的象灌了铅的双腿,变得异常轻快,有时走路都想蹦个高。亲身真实不虚的体验,更加坚定了我修炼的信心和决心。

读了《转法轮》等著作后,我对博大精深的佛法有了一定的理解。我明白了人来在世上的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挣多钱、出大名,追求这一生一世过得幸福快乐,而是为了返回自己真正的家园。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不断地重德修心,去掉不好的执著,最后回归到真正属于自己应该呆的那个美好的所在。

我恨自己得法晚,却又庆幸在我生命濒临绝境时,闻得了这万古不遇的高德大法。我知道自己修炼的起点比较低,一开始就比较严地要求自己。从常人中的好人做起,按真善忍的标准重德修心,尽力地去掉不好的执著,不断向“无私无我”的境界上靠近。

在工作单位,按照师父讲的那样,把心态摆正,本本份分、尽职尽责地干好本职工作。对能意识到的不符合“真善忍”要求的事不做。

我从事的是干部管理工作。从一九九六年开始,曾多次参与干部考察活动。在一般人眼中,这可是个求之不得的“肥差”,可对我这个修炼人来说,只是多了一些弘法和考验的机会。

一九九七年下半年全市公安局长易地交流任职,我带一个考察组到7个县市区考察公安局长。几个地方给考察组送礼品都被我拒绝了,告诉他们我修炼法轮功,不能办这种失德的事,并且这也违反规定。有一次,在某市考察结束后正赶上礼拜天,当地公安局长派他的专车送我们回家。送完其他人,车开到我家门口时,司机下车从后备箱拿出一盒东西往地上一放,不等我说什么,就急急地开车跑了。

我不得已提回家打开一看,该盒礼品标价一千五百元。我便打电话给这位局长,用比较严肃的口气让他派人来把东西取回去。他半开玩笑地说:“你还真这么认真,说到就做到啊?”我说:“是的,炼功人讲真,不说假话,我说不收礼就是不收。你如果不派人来取,我就坐车给你送回去。”这位局长一听我动了真的,有些慌,怕事情闹大了影响不好,不知该说什么,只是尴尬地向我道歉,请我原谅。我觉得他已经知道自己做错了,就别难为他了。于是,我便温和地说:“这样吧,你也别派人来取了,我也不去送了,我把这东西送给‘希望工程’办公室,让他们变卖后救助贫困学生怎么样?”那位局长连忙说:“行,行!”几天后,我妻子便将那礼品送给了当地“希望工程”办公室。

九八年八月我参加了市里一个四人考察组,到几个县市区考察某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组长是市直某部门的负责人。每到一个新地方,我解释不喝酒、不收礼的原因,便是我弘扬大法的过程。有时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考察组的其他人把给我的那份礼品也放在后备箱里捎回来了。谁替我捎回来的,我便让谁处理那些东西。

考察了十天左右后,那位组长对我说:“听你介绍法轮功,开始只是觉着这个功健身效果不错,没怎么太注意。可通过这段时间与你的接触了解,才发现这个功确实不简单。做到滴酒不沾虽不太容易,但有可能做到,而在现在的这种环境下要做到坚决不收礼,这一点太难了。上边整天吆喝,可谁能做得到?就是他表面做到了,暗地里他也做不到。而我观察了这么长时间,你还就真做到了,这一点就了不起。你说法轮功是‘心法’,我看这个功还真是能从内心改变人,而共产党只能做到从表面改变人。这个功好!我们三个人刚才背着你开了一个小会,决定向你这个炼法轮功的学习,以后不再收礼了。”他还表示如果不是应酬太多他也要炼法轮功(他后来虽然没修炼,但对大法很有好感,曾在多个场合称赞大法。而考察组的一位科级干部则从那时开始得了法)。以后去的地方,他们三个人还真是极力地拒绝收礼,但拒绝不了的时候,也就收下了。

接受吃请,在当今社会一般人都觉得这很正常,已见怪不怪。以前我也乐此不疲,认为此举不仅能解口腹之欲,同时,也能满足虚荣之心,何乐不为!所以有请必到。修炼后,我做到拒绝参加一切不正当的宴请。有一次,我参与考察了一位拟担任某区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干部。他私下托人请我的客,我没答应。后来他又委托我单位的某领导出面请我赴宴,我便向这位领导解释我不去的原因,虽然该领导觉得我让他没面子,但还是称赞了我的做法,并对大法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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