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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恶警屡遭报应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

近十年来,长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过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这里的许多警察扮演着极不光彩的角色,他们的心灵扭曲变态,充当中共邪党走狗,疯狂镇压法轮功学员,犯下了滔天大罪。其中被恶警虐待致死的,除了明慧网上曝光的韩艳等几十名法轮功学员外,有许多人由于各种因素未能及时曝光,详细数字也一直无法统计。

据内部知情者讲:在“三看”打骂体罚、克扣钱物、敲诈勒索被关押人员是家常便饭,更有甚者,一些管教找被关押人员家属要钱要物、骗吃骗喝骗色。他们对待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更是肆无忌惮,认为他们都是好欺负的人,打死算白死,怎么干也不为过。由于近年来“三看”连出大事,有的警察已经醒悟了,明白这是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报应了。

2008年上半年,长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地址双阳奢岭)多名恶警打死一普通犯罪嫌疑人张某,当时第三看守所的头头们决定象对待法轮功学员一样,炮制了死于心脏病的假诊断。通知家属后,打算匆匆火化。

未料到张某的两个哥哥分别是吉林省白山市副市长和吉林省经委处长,他们坚持要见尸体,看守所不准,双方僵持不下,后家属30多人冲进看守所内抢尸体,发现人已被打变形了,立即拍照,并通过关系找到上级领导,向长春市公安局施压。长春市公安局的头头们打算给死者家属100万元摆平此事,遭到了家属的拒绝。

据悉,所领导大部份遭撤职(明慧曾曝光)。其中所长所伟,政委王甲臣,副所长王忠伟被撤职,并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主管监所的长春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副支队长赵宏民被记过处分;而直接打人凶手管教科科长刘闯、管教员孙振东王艳闯最近分别被法院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应定为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14 年和10年;2牢头狱霸也被判处10年徒刑。这些凶手恰恰都是残害法轮功学员的刽子手。

近日,又曝出了第三看守所管教科副科长于立平(男,40岁)、管教员李吉吉(音同哲字,女,30岁)、第二看守所管教科科长曲铁军(男,46岁)、朝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探长田立成(男,32岁)因共为一犯罪嫌疑人制作假立功材料,犯徇私枉法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一年不等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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