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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污辱女人为能事的中共警察

文/清溪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三日】中共针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刑罚有多少种,真的难以统计,主要是因为相当一部份刑罚起不出名字来。恶人们可以随意地折磨这些修炼人,他们使用的刑罚连他们自己都起不出名字来。例如警察对法轮功学员的“坐刑”。

什么是坐刑呢?就是警察坐到法轮功学员身体上怕压的部位,如腹部、胸部,使受害者倍受折磨。据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八日报道,中央民族大学文传学院女教师梁波,在海淀区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六月十八号,女警察董永平逼迫梁波穿囚犯的号服,梁波以穿号服没有法律依据为由拒绝。董永平就对她拳脚相加、谩骂侮辱,不让她睡觉,并强迫穿号服。一百五十多斤的董永平竟丧心病狂地坐到梁波胸部,强行剪去她的头发;并用左腿压梁波的胸部,导致梁波胸腔软肋骨断裂出血。

中央民族大学文传学院女教师梁波

这样的刑罚说出去人们都很难相信,一个女警就真的那么残忍吗?你是女人,对方也是女人,你怎么就那么忍心地坐在她的胸部?还单腿跪上,致使她胸腔软肋骨断裂。这个女警怎么会如此的凶残和没有人性?

梁波作为一名大学教师,应该是受社会尊重的人。即使在看守所,也不应该受到如此野蛮的迫害,然而这样的事发生在中国的监牢好象再正常不过了。文革时的张志新不也是中共辽宁省委的机关干部吗?可是她照样遭犯人奸污,处极刑前还特意割断了她的喉管。今天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中,这些紧跟中共的恶警们哪管你在社会上的身份,入了看守所,管你合法还是非法,你就是他砧板上的肉,想怎么剁都行。

这也就是说,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中根本不讲其社会地位和身份。这和中共历次运动中把人打成专政对象后的对待是一致的。刘少奇是国家主席,可是一经打倒,他比普通犯人受到的刑罚还要大。今天对待法轮功修炼人也是一样,哪管你是大学教师,哪管你是女人,对你就是要用刑。所以,董永平就能够肆无忌惮地坐在梁波的胸部折磨她。

我们说一个女警察坐在女人身上是凶残,那男警察要坐在女人身上又算什么呢?

梁波的律师介绍说:“在洗手间里面踩住她的小腿,让一个男的胖子坐在她的肚子上面,坐了一个多小时,她的腿就麻了,然后腿就一直有问题。”

这个胖子是谁?在看守所里除了警察可以自由活动外还能有谁?这个男胖警察为什么能够坐在一个女人肚子上?他不是变态吗?他还有一点人性吗?他坐在女人的肚子上干什么?不就是在享受折磨女人的滋味吗?在他的意识中肯定有这样邪恶的思想:你不是漂亮吗?你不是个女人吗?你不是有身份吗?我就坐你肚子上了,我就污辱你了,你能怎么着?还是老子有能耐!

所以,我们看到的不只是这个男人的邪恶与无耻,更看到了他卑鄙的灵魂。他以为坐在女人肚子上就能获得满足,而且长达一个多小时,他完全被自己的无赖陶醉着。这样的人还是人吗?真是徒披一张人皮!

值得说明的是,梁波被劫持在看守所,此时的她,就是按中共的法律来讲,在未被法庭审判之前,她还不是个犯人。她即使是一个犯人,中共的法律上讲也是要尊重犯人的人格尊严的。因为尊重犯人人格的意义也是在维护着警察做人的良知。可是,海淀区看守所的这两个男女警察竟然都如此的邪恶,以污辱女人为能事,也说明中共的法律不过是个骗人的幌子。警察们一屁股坐下去,受害的可不只是大法弟子,那是对所有女人的污辱!他们坐下去的同时,也把自己做人的底线彻底丢弃。

在九月八日的所谓公开庭审过程中,梁波的家人和亲友目睹中共所谓“法治”的黑暗,以前都没有想到、别人说都不信的,现在他们亲眼看到了。梁波丈夫的一位同事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他认为北京海淀区法院法庭庭长游涛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滥用职权,并在十四个方面执法不公或违法。详见《北京海淀区法院陷害梁波 庭长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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